第二十三章鵠
“喲, 不錯呀,重鍛挺鋒銳的, 不過怎麽感覺沉了不少?”
鵠瞧著重新回到自己手裏的銅劍, 金燦燦的,劍格清楚,劍刃更是透著飲血無數的森冷, 識貨的人一看便能看出這是一柄殺人飲血眾多的寶劍。
這也的確是一柄寶劍。
大荒有很多智慧生物, 其中最擅冶煉與鍛造的莫過於靖族,這是與生俱來的天賦, 同等條件下, 靖族人打造的武器比別的種族的都要好。
盜趾軍雖然以人族為主, 卻也不止人族, 也有一部分靖族。
靖族是帝國奴隸中數量占據第二的物種, 占據數量最多的物種是人族。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兩千六百年前人族尚未成為大荒第一種族,和彼時日薄西山的羽族第一王朝已鏖戰數千年。
羽族第一王朝雖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要吃下還是很難。
彼時在位的黃帝果斷換了戰略方針——先打靖族, 獲取靖族的冶煉與鍛造技術以及人才。
靖族的武器雖好, 個體戰力也不弱, 奈何人口太少, 最終被黃帝擊敗, 成為了帝國的奴族, 離散於帝國境內,謂之靖奴,也被稱之為矮奴, 靖人太矮了, 身長在三尺到四尺之間,長得最高的靖人比營養不良的人族氓庶還矮。
士以下非人,奴隸更是連牲畜都不如的兩腳獸。
角鬥場中有一部分便是靖奴,盜趾解放角鬥士時一起將他們解放了,大家都不是人,是牲畜,種族之別……盜趾完全沒有,牲畜就是牲畜,哪來那麽多種族之別?
這部分靖奴角鬥士又為盜趾聯絡了不少自己善於冶煉與鍛造的同類,勾引到盜趾軍中,使得盜趾軍的武器比起很多貴族養的軍隊還好,隻一個問題,材料比不上擁有一片無數代人經營的封地的貴族。
鵠的這柄劍便是他第一次立功時一名靖族匠人所鑄,用得極為順手,自然也相當的熟。
前不久的闕地伏擊戰中殺得太歡,回過神來時劍都卷刃卷得沒眼看了,隻能找靖族匠人回爐重塑,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回爐之後比原來還好,就一個問題:怎麽感覺沉了許多,是手感出錯了嗎?
匠人道:“沒錯,是沉了。”
鵠疑惑的打量著手中劍,若是加了料,個頭應該會變,而且銅劍有最合適的比例和長度,短一點可以,長一點卻是不行,容易斷裂。
“不是加銅料,是這回你們帶回來的戰利品裏有一柄劍是以隕石碎片鑄造的,趾讓我們將它給熔了,給你們這些立功最多的兄弟們的劍換換劍刃。”
鵠哦了聲,難怪。
做為角鬥士,很少有不關心兵器的,不關心不行,那是保命的東西,也是陪伴一生的東西。自然知道最好的武器都是用天上掉下來的隕石鑄造的,沉且堅韌耐用。
鵠拔了根頭發試了試劍刃,迎刃而斷。
這劍刃換得太好了。
鵠超滿意,滿意得忍不住像抱小童一般將匠人抱起來親了一口。
被個男人給親了口的匠人臉都黑了,被放下來後第一件事便是拿著錘子要錘死鵠。
正好盜趾有事讓鵠去做,鵠見此趕緊讓來傳話的人擋住匠人,自己則是拔腿跑了。
盜趾要鵠去做的事很簡單,處理那些抓的質子。
能夠當質子的人自然都是沒實權的,但沒實權的同時也是真的很有分量,多為氏族的繼承人。被盜趾給俘虜了,貴族們不管心裏多嘔血最終還是不得不接受勒索。
不管也不是不行,但這樣一來就得換別的子嗣當質子了。
之前好不容易一輪爭鬥將人選給定下來,沒人想再來一場。
最重要的是盜趾隻要糧食,從冀州一路打過來,屠殺貴族無數,盜趾軍搜刮的財寶已經多得讓本身覺得疲勞了,珍寶再好看也不能當飯食,自然不會想再多幾箱子沒用的珍寶。
索糧時盜趾要的數量很大,算得上獅子大開口,卻也隻是盜趾自己以為的獅子大開口,對於貴族而言糧食和財貨還真不是大問題,隻要封地還在,想要多少糧食財貨,多征幾次稅,多放些高利貸,多劫幾批遠行商自然就回來了。
能用錢糧解決的事都不是事。
盜趾沒想到貴族能如此財大氣粗,有的貴族不僅答應給,還格外財大氣粗的添了一兩成,一股居高臨下鄙夷沒見識窮鬼的氣質躍然縑帛上,讓盜趾沒有最無言隻有更無言,深刻理解了何謂物種差異。
既然給錢糧了,自然要一手交人一手交貨,但也要防著交貨時有埋伏。
鵠是盜趾軍的年輕將領,也是精銳將領之一,在別的人都各有各要忙的事,實在是騰不出手來,盜趾便將交貨的事交給了他和喬。
一個負責交人,另一個負責以防萬一,看看貴族們有沒有埋伏,有的話就吃掉,人質和糧食一起帶回來,沒有的話那就一個交人一個交貨,帶著糧食回來。
喬的外形比較好,言辭因為跟著常儀耳濡目染的關係也極清晰有條理,口才很好,因而他負責正麵接洽。雖然不覺得有人敢在接洽時翻臉,但也得以防萬一,真有人在接洽時翻臉,喬與外表截然不同的勇武會讓那個倒黴蛋悔到腸子發青。
鵠負責收糧。
糧食的量太大,真一手交人一手交貨,收貨的時間都足夠敵人安排人手打過來了,因而是先交糧後交人。
喬先進行了一番前期接洽,約個地點,然後在前夕突然換地點,換幾次看喬心情,反正怎麽折騰怎麽來,等折騰得差不多了就決定最後的地點。
這段時間鵠會一直盯著看有沒有人埋伏,如果有,那他接下來就有事幹了,如果沒有,那就看喬來了一手交人一手交貨,喬在明,他在暗,護送糧食回去。
事實證明這些貴族的思維的確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財大氣粗的加了糧食,同時也真的設了埋伏,至少一半有設埋伏。
鵠與喬一點都沒客氣,來多少吃多少。
雖然這些埋伏的人員不可能拿來換糧食,但都是精銳,而精銳自然不僅僅是自身的武力過人,還有裝備,不論是甲還是兵器亦或是戰車全都是好貨色,一票幹下來,收獲總價值遠勝糧食十倍。
在鵠殺得不亦樂乎時喬告訴了他一個讓他錯愕的消息。
人質換糧食會有什麽樣的結果?
鵠所能想到的不外乎三種。
第一種,痛快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貨,一半人都這麽做的。
第二種,一手交人一手交貨同時搞埋伏,還是一半人這麽做。
第三種,一個質子了,舍了也不影響大局,那就舍了吧,高貴的貴族絕不向卑賤的奴隸妥協。
現實讓鵠發現,還有第四種。
第四種是在第一種的基礎上延伸而來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貨,也沒有埋伏,但並非每個人都希望質子活著脫困,因而又有人私底下和喬聯絡,願意用兩倍的糧食或金銀財寶買質子的命。
“這是有仇嗎?”鵠下意識的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喬道:“應該沒仇,不過這些質子的身份都很貴重,是宗主的繼承人,但繼承人肯定不止一個。”
一個繼承人是很不保險的,對於人族的貴族而言,至少也得兩個繼承人,一個沒了也還有另一個接替。
這也是無奈,誰讓大荒眾多的智慧物種中,人族幼童的夭折率是最高的,在幼童長到可以站住的年紀前,父母都不敢對親生骨肉投入感情,怕投入了感情,卻夭折了,傷心不說,還浪費時間,倒不如等幼童大了不會夭折再投入感情。也因此,貴族家庭中,還沒站住的幼童往往十天半個月見不到父母一次。
鵠不是貴族,不清楚這些,但僅僅是親人買命就足夠讓他漲見識了。
奴隸大多是沒有親人親情概念的,因為奴隸主之間往來的禮節中就有贈送奴隸,不同的地方缺人手了也會從別的地方調幾個奴隸過去,很少有奴隸能夠一家人一起生活到死,生活在哪,活多久,一輩子做什麽,完全看主人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下來,為了保護自己,親情血緣概念不免越來越薄。
隻是,概念再稀薄,在鵠的認知裏也沒有親人花錢找另一個人要自己命的概念,沒有奴隸會那麽做,也沒那個能力和必要。
親人相殘的概念自然是有的,隻是鵠並不覺得那有什麽殘忍的地方,不過弄死親人的方式也不是花錢糧買命。
角鬥場上,誰和誰都可能成為對手,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一切皆有可能,而在角鬥場上碰到時,都會全力以赴殺死對方,取悅觀眾,換取自己未來一段時間的存活。
鵠無法理解貴族之間為了無關生存的事用糧食這麽重要的東西去換親人性命的行為。
那可是糧食啊。
在已經給過糧食換質子們脫困後又偷偷用糧食換他們去死.……這是無聊還是糧食太多?
鵠不解便幹脆不發表該怎麽處置,而是問喬:“那我們怎麽辦?”
喬理所當然的道:“自然是將糧食給收下來,至於殺不殺,等回去以後問問頭兒。”
質子牽扯得有點大,真殺了的話,前些年被諸國聯軍給滅了的災難君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得回去好好討論,但送上門的糧食不拿白不拿。
喬又撈了一大筆糧食,與鵠滿載而歸,同時向盜趾回報了第四種情況。
盜趾也沒想到還能有這麽一出,雖然也是沒想到,卻不是和鵠一樣的原因。
他識文斷字,看過不少史書,知道人族的貴族為了權力能做到什麽程度,隻是他沒想到貴族會和奴隸合作搞死親人。
高貴者即便是戰死也理應死在高貴者的手上,若是死在氓庶奴隸手上,那是對高貴者的侮辱。
大約一千年前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奴隸徙卒在戰場上為了保護主人而殺死敵人的貴族,這被視為對血統貴族的侮辱,最後那名奴隸被他的主人獻出做了人牲以平息死者親人的憤怒。
自那以後氓庶奴隸都學乖了,在戰場上不會殺死敵人的貴族,最多困住纏住,等著自己的主人來負責俘虜或殺死。
對於盜趾的不解,常儀很是不以為然。“你讀史的時候肯定沒去了解一下當時的時代背景。”
盜趾疑惑。“難道不是我理解的這樣嗎?”
常儀道:“當然不是,戰爭打了很久,傷亡很大,最後雙方實在是精疲力盡打不下去了,於是和談,死的那個貴族是國君的近親,因而交出那名奴隸是和談時達成的條件之一。談不上對高貴者的侮辱,隻是因為他是奴隸,他的價值不足以讓他目光短淺的主人付出代價保他的命。對高貴者的侮辱這種說法應該是奴隸的主人為了挽救自己的名聲而傳出的,畢竟,拋棄救過自己的下屬並非好名聲,很難遮掩,如此一來,用另一種釋義來覆蓋是最有效的。”
盜趾唯有無言。
喬長了知識的同時還沒忘記自己與鵠的來意。“那,這些質子怎麽處理?”
盜趾道:“路上扔了。”
“扔了?”鵠不可思議。“若如此以後還如何換糧食?”
貴族很難不產生反正都會放了,著實沒必要浪費糧食去換的想法。
盜趾捋了捋胡子。“我說的扔是扔進深山老林裏。”
鵠瞬懂。
深山老林。
那些質子在籠子裏最少也關了一個冬季,每日隻給維持最基本的生命需求的食水,縱是曾經自幼習武,這麽一番折騰下來,多年鍛煉出來的好身板也毀得差不多了,至少不可能再有被俘之前的身手。
鵠想起一個人,問:“那個少昊氏的傷醫和那個不知道是辛子還是奴隸的兕子也要扔嗎?”
憑心而論,他對那個少昊氏的傷醫還是挺有好感的,救了不少傷亡的兄弟。
盜趾說:“少昊氏那個自然要扔,扔之前要讓他們每個人發生了什麽,但我們這些卑賤的奴隸願意施舍他們一線生的希望,端看他們命夠不夠硬。”
至於兕子,盜趾一時有些猶疑,兕子這半年的表現著實與眾不同,這次能夠從辛人的手裏得到五十匹駿馬也是她出謀劃策,那個國君能這麽幫奴隸敲詐自己的國族?著實很難相信那是辛國的國君。
常儀開口道:“把兕子留下吧。”
盜趾用眼神詢問為何。
常儀解釋道:“她應當是災難君王的弟子,雖然出發點不同,但我們的敵人是相同的。”
災難君王?
眾人的腦子有一瞬凝滯。
這個名號可著實是如雷貫耳。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世界大了什麽人都有。
貴族中不乏心血來潮獵殺奴隸取樂的混蛋,但再心血來潮,他們的行為也是有跡可循的,不禍害貴族,隻禍害奴隸與氓庶,因為普世觀念裏這兩者非人,因而殺之取樂時並不會產生自己在殺人的認知,但因為奴隸與氓庶比起野獸會說話,獵殺時會更有樂趣。
災難君王的認知比這些貴族更上一層樓,貴族是認為士以下非人,唯貴族是人,災難君王卻可能是:全世界都是人,唯獨自己不是人。
隨時隨地隨心隨性隨機害人,上到王侯,下到奴隸,受害者範疇都給包攬了進去。
害貴族也害氓庶奴隸,害小人也害君子。
曾有人試圖弄明白災難君王害人的標準,好藉此利用或報複她,結果——
災難君王害人的標準是沒有標準,她甚至根本沒有殺心更無惡意。
哪人多就往哪跑,掀起戰爭,血流成河,如果她是災難的象征,毫無疑問,這人是最可怕的戰爭的化身,而所有災難裏,戰爭的傷害是最大的,因而她有了一個響亮的名號:災難君王。
冀州是人族開發曆史最悠久,開發程度也最深的地方,也是災難君王過後的重災區,其次是寧州,除此之外豫州、瀾州以及兗州都有受災,別的州比較幸運,災難君王在兗州搞事時終於被諸國聯軍給滅了。
災難君王和奴隸軍的立場顯然不一樣,奴隸有追求,想做人,災難君王……完全看不出她有什麽追求。
常儀說的也沒錯,敵人相同。
諸國的貴族是奴隸軍的敵人,和災難君王也是,都將後者給醢而分食了。
盜趾道:“我聽說她被諸國醢而分食了。”
災難君王死的時候很多國家都大宴慶祝,他也有所耳聞。
常儀篤定的說:“她還活著,那家夥,心性純粹的可怕,諸侯們最多擊敗她,卻無法殺她,不,不是無法殺,是舍不得,這世上不會有哪個諸侯能夠舍得殺她,除非那個諸侯是聖人。”
盜趾的神情有一瞬的古怪。“你和她很熟?”口吻聽著不像是在說陌生人。
常儀的神情更加一言難盡。“我算她半個弟子。”
除了不知道災難君王哪位的喬,屋內所有人的目光皆悚然。
常儀一臉無奈的解釋道:“我當年為了報仇潛伏在一個仇人身邊,誰知仇人養出了她這麽個弟子,我不得不和她同居一屋簷下數年。”不是正兒八經的師徒。
黑臀道:“原來災難君王也有師承,我還以為她是石頭縫裏冒出來的,也不知是何等人物才能教出如此傳人.……”
常儀忍不住辯解道:“她變成這個樣子和她師尊無關,那是個好人,但災難君王.……有些東西是生來注定的,旁人再努力也無法改變,隻能說必然。”
盜趾瞧了常儀一眼,這是在為仇家的名譽辯解?
不論災難君王是因為什麽原因而變成這麽一個妖孽禍害,但既然有相同的敵人,盜趾也就不扔兕子了。
鵠應諾離去。
要按著盜趾這標準,要扔顯然不能隨便就找個地方扔,必須好好務色。
哪怕最後這些質子隻能活下來一部分也無妨,唯有生的希望得來不易,才會恨,愈不易,便愈恨。
會議散了,盜趾有些好奇的問了常儀一個問題:“為什麽諸侯舍不得殺災難君王?她手裏莫不是有人王璽?”
能夠讓所有諸侯都想得到的東西,也就人王璽了。
常儀搖頭。“人王璽沒那麽大魅力。”
盜趾這回是真驚訝了。“那是什麽?”
“不朽。”常儀回道。
盜趾回以一臉懵。
常儀解釋道:“雖然並非每個人活著都有其人生追求,但她無疑是有追求的,而她的追求是成為望舒妖。
“望舒妖是什麽?望舒妖是一種假設,世界萬物皆由微塵構成,由自然的力推動運行。我們可以把世界現在的狀態視為其過去的果以及未來的因。如果一個存在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運動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構成的微塵的位置,它的大腦也足以讓它對這些進行分析,那世界最大的物體到最小的微塵的運動都會包含在一條計算公式裏。對於這個存在而言來說,整個世界沒有事物會是含糊的,而未來隻會像過去般出現在它麵前。”
盜趾覺得自己脖頸上和常儀脖頸上頂著的東西不是同一種玩意。“那怎麽可能?”
常儀道:“實際上不知道,但理論上,還真有可能。”
盜趾深以為災難君王無愧瘋子的美譽。“很遠大的追求,若真的能做到,與神何異?”
“所以她一直都懷疑傳說中的神祇若真的存在,必定也跋涉在望舒妖的進化之路上。”
盜趾對災難君王徹底服氣了,這是他三十五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知道神祇還能這般解讀。“諸侯不可能對望舒妖有興趣。”
常儀點頭,然後問:“你覺得成為望舒妖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凡人的壽命能做到的嗎?”
“當然不能。”
“所以災難君王為自己定下的第一步是不朽,唯有長生不朽,獲得超越凡人範疇的時間她才能繼續自己的追求。”
盜趾懂了。“長生有那麽容易?”
盜趾不懷疑有人能長生,帝國第一任王炎帝便是長生者,做為一個人族,卻活得比大荒的任何一個智慧物種都長。
自然,長生並非沒有代價,炎帝晚年大概是活太久的後遺症,半瘋了。
長生是可能的,但長生並不容易,炎帝是人族唯一一個長生者。
甚至有人懷疑炎帝現在還活著。
因為炎帝死後,青帝葬其於帝陵中,但有一種傳言,帝陵棺槨裏是空的。
若傳言是真的,那問題就來了,怎麽知道的?
或者該問,什麽人會去探炎帝陵?
炎帝去後,青帝根本沒給她準備任何財寶或人牲當陪葬,隻陪葬了抄刻的人族當時所有的書籍,也因此,哪怕陵墓的位置沒有任何遮掩,也沒有盜墓賊會去造訪。
常儀道:“長生自然沒那麽容易,但肯定是與之相關的東西,不過就我對她的了解,她便是給諸侯們什麽東西做交換,怕也是包裹著糖衣的慢性毒。”
以災難君王的心性,被人天涯海角的追殺,這麽大一口氣不出是不可能的。
盜趾有些期待,如果諸侯們突然死一大片,那一定會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