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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皇父鉞

  盜趾與季連國的中軍將皇父鉞選擇的戰場是潞地, 雙方有誌一同的選擇了盡快解決戰爭。


  盜趾是拖不起,底子太薄, 打不起持久戰。


  季連國倒是打得起, 但它不能給盜趾將《狼羊》繼續擴散出去的時間。


  屠個幾十萬人不是難事,但擴散太大,總不能把整個九州給屠一遍吧?非不忍, 而是幹不過。


  哪怕是腦癱患者也知道真把九州屠一遍, 死的最快都是自己。


  王侯貴族們對此深恨不已。


  究竟是哪個畜生如此不守規矩?他一定要醢了那畜生。


  《狼羊》中的內容,隻有權力場的政客才能深諳其髓, 能寫出它的人, 不僅得是貴族, 還得是站得非常高, 政治手段甚為高超的政客。反正看得深遠的貴族自問有很多需要向《狼羊》學習的地方, 至少, 看完了後很多人原本對國君與貴族之間還很模糊的關係認知霎時就清楚了。


  紛紛決定,《狼羊》以後要給子孫留一份,代代相傳。


  這也是讓貴族君子不理解的地方。


  文章裏都是實話, 但懂這些東西的人也往往清楚規則:那些真相是不能訴諸於口的。


  皇父鉞也很不理解, 因而他出征時與季連侯達成了默契, 那個叫元的人必須找出來腰斬, 破壞規則就應該受到最殘酷的刑罰, 所有看過聽過《狼羊》的非貴族也都要殺掉, 免得人心敗壞, 天下大亂。


  季連國與帝都的雙重壓力迫得瀾北或遠或近,隻要趕得到的國族全都出了軍隊或糧草。


  不管是增兵還是運輸糧草都需要時間,大會戰不是一拍腦門就能打起來的。


  大會戰一時半會打不起來, 皇父鉞與盜趾在潞國的小規模衝突卻是不斷, 整個潞國的疆土盡化為戰場,雙方爭搶著每一個製高點,這也導致一個地方可能數日之內頻繁易主。


  縱是,皇父鉞與盜趾都沒有放棄這種小規模衝突的打算,不為別的,隻為了占據更多的地利,以及打擊對方的士氣,尤其是後者。


  戰爭中最重要的便是士氣,沒有士氣,再好的籌碼也得輸幹淨。


  皇父鉞是一位驍勇善戰的將軍。


  先君時他便是瀾北赫赫有名的將軍。


  更難得的是,他還出身高貴。


  皇父氏是公族的分支,皇父是季連國一位國君之子的名字,以身份高貴的祖先的名字為氏是人族的一個傳統。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四帝族中的扶風氏,扶風是黃帝的名字,他的嫡係後人皆以扶風為氏,並建立起了扶風國。


  皇父的子孫遵循了這一傳統,以他的名字為氏,到皇父鉞這裏已是第七代。


  血統保障了皇父子孫的尊榮,加之每代的努力,即便是季連侯也得給皇父氏三分顏麵。更甚至,國君身體不適時,皇父氏可代國君主持諸侯之間的會盟。


  皇父鉞原不是族長的,隻是小宗。


  前任國君死的時候放心不下兒子,拉著健健康康還能再活二十年的前任族長一塊死了。


  做侄子的皇父鉞非常麻溜的幹掉了叔父全家,得到了族長之位。


  但他與同樣奪位的防風侯不同,防風侯的戰功太出色,擅於收買人心,又有蒲阪的支持,把前任給襯到泥裏去了,最重要的是他掌控著防風國最精銳的軍隊。


  皇父鉞不是防風侯,防風侯是自己上位,皇父鉞上位卻是因為國君為了給兒子鋪路而扶持的。


  初期時,皇父鉞與新君也是有過蜜月期的,但不長。


  隨著皇父鉞幹掉宗族內的反對者,君臣毫無懸念的恢複了上一輩的相處模式:鬥一輩子。


  若非此次盜趾之亂,皇父鉞與季連侯離打起來也隻一步之遙了。


  禮崩樂壞,小宗幹掉大宗上位早已不是新鮮事。


  雖然目前為止的小宗幹掉大宗上位的小宗都是沒出五服的小宗,但皇父鉞覺得自己能創造一下記錄,隻要是公族之後,哪怕是出了五服,也是可以取代大宗的。


  被命運給強行重新捏合的君臣無疑是恨不得唾對方一臉的。


  皇父鉞自出征起便一直提防著後麵,對於盜趾反倒沒那麽擔心。


  盜趾肯定不是元。


  而元,皇父鉞覺得,對方肯定不可能和一群卑賤的奴隸站到一起,隻是太沒下限了,竟為了達到目的而挑唆奴隸行不義之事,太壞了。


  自己的對手隻是盜趾。


  元,那是蒲阪該去掘地三尺尋找的人。


  一群奴隸,不過烏合之眾。


  皇父鉞將七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提防後方上。


  後方季連侯沒給他找茬,前線的衝突撕扯卻是始終落於下風。


  皇父鉞不得不將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前線上,努力將戰局一點一點拉回來,不想相信,卻又不得不相信,沒有高貴血統的盜趾軍事才華很高,很會用兵。


  皇父鉞心下更堅定了殺盜趾的心。


  血統貴族勞心,氓庶奴隸勞力。因為前者生而高貴,聰慧,懂得如何管理勞力者,而勞力者愚笨冥頑,隻能勞力,需得靠君子管理才能生存。所以,氓庶與奴隸都應該感恩貴族讓他們能夠生存。


  盜趾正在打破這一眾所周知的定律。


  當盜趾反叛之時,他便表明了自己對主人的態度:感恩你十八代祖宗。


  當盜趾圍攻蒲阪時,他成功震驚了天下。


  帝國過去的曆史裏,奴隸不知感恩造反不是新鮮事,盜趾不過其中一例,但他是唯一一個打到蒲阪的。


  過去造反的奴隸,沒有人記得他們是誰,史冊也不會浪費筆墨,最多在記載某位貴族的功績時提到:某地發生叛亂,某某平之。


  那是最微不足道的點綴,因為違背了普世道德,所以被平亂。


  盜趾是否違背了普世道德,已經不重要了,巫即殿的筆一定會單獨為他書寫一段文字,永刻青史之上。


  沒人能打折巫即殿的筆,巫即殿不會考慮王侯貴族的心情,必定如實記載盜趾所作所為。


  至於是臭名昭著還是流芳百世的永刻,貴族們認為盜趾肯定也必須是遺臭萬年。


  若勞力者愚笨冥頑,貴族君子高貴聰慧,為何盜趾比勞心者更厲害?那可是卑賤的奴隸。


  已注定青史留名的盜趾與《狼羊》加起來,殺傷力豈止倍增。


  意識到這點後皇父鉞對於這場戰爭頓時調整到了全力以赴的狀態。


  他調整了,別人沒有。


  聯軍最大的優勢便是人多。


  真的人多,聯軍的人馬經過估算後能達到十五萬,而盜趾那邊也不過十萬左右,其中大部分前不久還是奴隸氓庶。


  人雖多,但貴族軍事製度有個問題,軍隊內部分三種兵。


  一是戰車士,因著戰車的造價以及戰略性,戰車上的三名兵士必然是血統貴族,從小進行軍事訓練的那種,理論上應該全都是精銳,但同樣是學習,有學得認真自然也有不認真的,這裏頭肯定有草包,至於比例,那就該國的風氣了。反正享樂風氣越濃的國族,草包貴族就越多。


  二是甲士,披堅執銳,哪怕不是貴族,也必定是有有姓的庶人,而有姓本身就意味著祖上是貴族,有血統。這類人是親兵,也是真正的精銳,和追隨的將領出自同一宗族,在自己的族長和皇父鉞之間,肯定更聽前者的,以前者的意誌優先。


  三是徙卒,這是最卑賤的,也是軍中比例最多的。來自氓庶與奴隸,前者需要履行自己對封君的義務,後者則是為主人奉獻是榮耀。至於戰爭之後,打贏了,沒有好處,戰利品與功勳都是戰車士和甲士的,打輸了,淪為奴隸。不過也沒人將徙卒當回事,一輛戰車就能將百餘徙卒殺得狼奔豕突。


  徙卒是裝備是最差的,大部分拿的武器是木矛,少部分是石器,大部分不著甲,少部分自己用草編了一層甲。反正不是戰爭決勝的關鍵,武器裝備也不便宜,給了好的,大概率被貪婪的徙卒給昧掉,也費錢,一套完整的甲士裝備至少幾十名健奴才能換,得不償失。


  一直以來真正決定戰爭勝負的都是戰車與甲士,但這兩者不是貴族便是貴族的子侄,有恒產。


  雖然貴族一直都鼓吹有恒產者有恒心,但有恒產者有沒有恒心不知道,氏族利益至上倒是肯定的。


  若能為自己的氏族帶來足夠的利益,把國君給賣了是常規操作。


  怕國君削弱自己而在戰爭中保全自己的力量,不肯拚命也是常態。


  沒辦法,就沒有哪個國族的國君與貴族,貴族與貴族之間是親如手足的,任何一方隻要露出一點弱勢,狼蟲虎豹便會立刻嗅著血腥味撲上去。


  皇父鉞非常努力的整合聯軍,貴族們自然是配合的,但大部分人都帶著讓別人去拚命,自己盡量保存力量的心思。


  已經意識到盜趾軍事才華的皇父鉞絕對不會認為這樣心態的十五萬聯軍能幹得過盜趾。


  皇父鉞咬了咬牙,許諾被盜趾占據的地盤,以盜趾對貴族的仇恨,那些貴族多半是死絕了,到時候滅了盜趾,那些地盤將由眾人瓜分,功勞越大,分得就越多。


  說的是多半,但軍帳眾人都知道,那不是多半,而是肯定沒死絕。


  貴族有的是資源,氓庶養不活孩子,需要殺嬰節省開支,但貴族不需要,盜趾能認清一個氏族的所有成員。


  狡兔三窟,何況人乎。


  禮崩樂壞數百年,人工滅絕了多少氏族?

  人工滅絕的氏族多了,時至今日,不管是哪個氏族,都會留下後手,肯定會有幸存者。


  不過那也不重要了。


  牛皮製成的大帳中,略加思索後,眾貴族便達成了一致。


  皇父將軍素來公允,吾等相信將軍,一定會帶我們滅了那些不知感恩的賤奴。就是可惜了那些地方的貴族們,竟被賤奴絕了血脈祭祀。


  達成了瓜分協議,士氣終於升了上去,皇父鉞終於將戰局的劣勢一點一點的往回掰。


  皇父鉞忙,盜趾同樣忙。


  比起皇父鉞許諾的利益,盜趾就幹脆多了,他什麽都沒許諾。


  滅五國的時候他安排了很多人將《狼羊》背了下來,走到哪就念到哪,確保自己經過的每一個地方所有人都聽了很多遍,多到哪怕不能全部背下也能背下一半。


  軍營裏更是天天念。


  他也不要求每個人都能聽懂,認可文章裏的理論。


  曾為奴隸,盜趾很清楚大部分奴隸的心態。


  他曾見過一個奴隸,那個奴隸的母親因為孩子快餓死了,偷了主人一把麥,也有粟,但粟是貴者食,母親覺得自己和孩子不配吃粟。


  這種偷竊被發現了。


  母親被主人打斷了手。


  盜趾一直都記得那個奴隸對此事的認知:主人真是一個好人。


  是啊,真是個好人。


  隻是打斷了奴隸的手而非殺了。


  時間大多數人都會如此認知,並認同。


  盜趾無法認同。


  一個奴隸被打斷了手不能幹活了,那還能活嗎?

  答案自然是不能。


  那個奴隸母親沒多久便死了,而她的三個孩子餓死了兩個。


  那件事讓盜趾的還在萌芽期的叛逆之心如雨後春筍般生長著,也深刻意識到自己的大部分同類是什麽模樣。


  指望同類的思想覺悟,他早死了。


  他相信奴隸,但隻相信能舉起武器殺死主人的奴隸,這也是為何他每到一地都會把貴族和奴隸集中起來,給後者兵刃讓他們殺死前者。


  不能舉起武器殺死主人的奴隸,全都剔掉,他不能讓這些人害了奴隸軍。


  現在他卻不得不將這些人編入奴隸軍,人手太少了。


  不過,燮給他出了一個主意。


  他采納了燮的建議,花費了大量的時間打下地盤中的奴隸們找到親人,沒有親人的,也盡量讓他們和別的奴隸結成家,最好抓緊時間懷孕。


  編入奴隸軍的奴隸,全都是有家眷在後方的奴隸,或是老弱,或是尚在母腹的胎兒。


  聽了《狼羊》後你們可以選擇相信貴族的良心,相信他們打下後不會傷害你們背後的親人。


  盜趾打開了被屠殺的貴族氏族經年積累的武庫,給奴隸們發了武器,非常明確的表示。


  選擇我給你們了。


  你們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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