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差別在一個女兒3
分之前,咱把條條框框說清楚了,免得說他們兩老的偏心誰。
李家孩子結婚之前工作賺的錢,都是交給李外婆的,這是第一家的規矩,這些錢依舊由李外婆收著呢。
但是孩子們結婚之後,李外婆就再也沒有拿過孩子們的錢,都讓他們小夫妻倆自己收著。
李外公本來就是強勢的人,子女這麼不討喜,李外公也不客氣,把重點放在了過好他跟老伴的小日子:「你們結婚以後,我跟你媽就沒再問你們拿過一分錢。所以我知道,你們手裡頭有錢,收拾收拾衣服,自己去外面找住的地方吧。」
李家孩子們傻眼了:「爸,在外面找房子住不容易,你……」不給我們一點錢嗎?
李外公:「咱來掰扯一筆賬,你們幾個都是我跟你媽養大的,你們結婚前也才交了沒兩年的工資給我們。這部分錢不還給你們,歸我和你們媽,這做法,不虧心吧?」
李家的孩子連連表示,這麼算的話,的確不虧心,應該的。
「再來說說你們結婚時擺酒收的禮錢,那些都人情往來的錢,你們結婚的時候收回來多少,這些年來,我跟你媽就陸陸續續給出去多少。這筆錢合該是我們兩老的,沒意見吧?」
李家的孩子齊齊搖頭,是這個理兒。
長輩願意給,那是長輩的事兒,這錢論起來,的確是父母的,不能說是他們小夫妻倆的。
「這兩筆賬算清楚了,那還有什麼錢是你們不明白,覺得我跟你們媽應該拿出來大家一起分一分的?」
李外公都這麼說了,李家的孩子心裡頭再不舒服,那也反駁不了一個字啊。
錢在爸媽的手裡,給不給,那是爸媽的事兒,他們想要要的話,沒用!
於是,大家好不容易爭取到了想要的分家,可真分家搬出去住到自己組建的小家時,李家的兄弟們沒一個高興的。
他們最初的打算都是想著爸媽手裡一準有錢,大家均分的話,說不準加上自己的存款還夠去買套小房子的呢。
這件事情,說不上是李外公夫妻倆的錯,但李家孩子的心裡不樂意接受和諒解啊。
這就導致了一個情況,誰家生孩子了,不是找仗母娘家的人幫忙,就是直接丟給婆婆照顧,就沒一個想到讓李外婆幫忙照顧孩子的,連月子都沒有。
李家的孩子是想通過用這種辦法讓李外公兩認識到錯誤,後悔當初的決定,再補點錢給他們呢。
李外婆不看重錢,是後悔的,覺得他們兩老的又沒什麼花錢的地方,有那麼多錢幹什麼,重要的是子女和孫子在自己的身邊。
可李外公堅決不同意:「咱沒做什麼昧良心、招人恨的事兒吧?我們只是拿著自己應得的錢,沒補貼他們,他們就這個態度。你以為你真把錢分給他們了,他們就能孝順咱們?別到時候你跟我生病了,他們連咱倆看病的錢都不願意拿出來。反正我不想那麼早死,兜里有錢,至少我不怕生病、沒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