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反對無效
第七十五章 反對無效
「王志民先生什麼時候說的?」
「一年多前吧。」
「他摔跤受傷,失去自理能力后?」
蔡曉華解釋道:「王老先生沒有失去自理能力,只是腿腳不大方便。」
「總之是他生活離不開他人照料之後?」
聽到這個問題,蔡曉華此刻也明白了原告律師的意圖,但她仍然如實回答:「是。」
「王志民先生說給你一些遺產,是否說明會給哪些?」
「沒有。」
「那麼短短一年,你是如何讓王志民先生立下遺囑將財產都交給你的?」
蕭然聞言臉色一變,霍然起身:「反對!」
所以原告方是想證明蔡曉華對王志民用了手段,使得王志民立下將財產全部給她的遺囑?姜芮書略作沉吟,做出了裁判:「反對無效,被告回答原告方的問題。」
蕭然咬著牙坐回去,有些擔憂地看著蔡曉華,怕她回答出錯,被原告律師抓住把柄。
蔡曉華低眉垂目,似乎在懷念什麼,過了一會兒才不徐不疾地開了口,聲音帶著一種淡到冷漠的平靜,「或許是因為我照顧了他在世的最後一年。」
「哦?盡職盡責地照顧僱主,本就是保姆的職責,以王志民先生的厚道應該不會虧待你,但不至於把遺產都給你吧?根據市場估價,王志民先生的遺產高達260萬,是什麼樣的照顧值這麼多錢?」
這話就有點不可言說的內涵了。
蔡曉華神色未變,淡淡道:「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但你沒有孤立無援過,沒有經歷過被遺棄和身體從健康到虛弱,直到無法自理,永遠沒辦法體會王老先生的無助。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身體越來越差,兒女不在身邊,因為病痛折磨整日整夜睡不好,我知道那種情況下他很容易被感動,可我不能不管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顧好他,你們以為我是為了遺產才非親非故的卻沒日沒夜的照顧他,其實是反過來的,王老先生給了我工作,讓我能在城市裡安定下來,對我有恩,我本就應該好好照顧他,他還想把遺產給我,如果我不照顧好他,我還是人嗎?我沒想到的是,最後他會將財產都給我。」
「照你的說法,王志民先生是因為感動於你的照顧,所以把財產都給了你?」原告律師語含譏諷道。
「我想是的。」
「但是我聽到的說法卻與你的說法截然不同。」
蔡曉華想問什麼說法,但原告律師不打算給她這個機會,「謝謝,提問完畢。」隨後跟姜芮書道:「審判長,原告方請求傳喚證人到庭。」
「什麼證人?」
「社會青年廖東。」
姜芮書翻了翻案卷,「你們沒有申請這名證人到庭的記錄。」
「這名證人是二次開庭后才找到的,對本案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希望審判長特別允許。」原告律師懇請道。
「被告方不能同意這個申請!」蕭然斷然反對。
原告律師馬上道:「這個證人將證明被告採取了不合法手段控制繼承人,使繼承人立下將財產全部交給被告的遺囑。」
控制被繼承人?姜芮書微微挑了挑眉,這反轉有點大啊……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原告無法否定遺囑的真實性,想要反對被告繼承遺產,就只能否定遺囑的有效性,而想要否定遺囑的有效性,最好的方式是證明遺囑不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即繼承人採取了不法手段獲得遺囑。被告長時間跟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真想做什麼的確很方便,關鍵就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了。
蕭然聞言臉色微微一沉,顯然也明白了原告方的意圖,馬上壓低了聲音問蔡曉華:「拿到遺囑后前後,你到底有沒有落下把柄給誰?」
蔡曉華有點驚訝地看著她,她還以為蕭然會問自己到底有沒有做過原告律師說的那些事,沒想到她第一反應是問自己有沒有把柄,「如果有把柄呢?」
「馬上告訴我!」
「那你還會幫我爭取全部的遺產?」
蕭然一眼就看明白了她的想法,總有那麼些委託人不會全然信任律師,遮遮掩掩不肯和盤托出,各種試探懷疑,她能理解這樣的心態,陌生人之間的信任本就難得,國人對律師誤解頗多,總覺得律師是搞事情的,不願信任在所難免,但也著實讓人不爽。
不過……
「會的。」她肯定道,「盡我所能。」
蔡曉華搖了搖頭,「我沒有把柄。」
蕭然深深看著她,「不論什麼把柄?」
「真的沒有。」
蕭然暗暗鬆了口氣,將視線轉向三名原告,只見三名原告氣定神閑,似乎確定了什麼,微微眯了眯雙眼,「先看看他們搞什麼鬼。」
姜芮書跟吳佳聲、朱瑋霖商量了一下,最終同意證人到庭。
當然,如果這個證人與原告律師所言不符,或是胡說八道,她定會跟原告律師好好「交流交流」。
證人是個瘦高個男人,四十歲模樣,但提交上來的證人信息顯示證人就三十五歲,看起來有點頹廢,因而有點顯老。
看到證人後,蔡曉華眉心微微一蹙。
「你認識?」蕭然注意到蔡曉華的反應,低聲問道。
蔡曉華看著證人,緩緩垂下眼帘,「他是個拾荒的,經常到我們小區收廢舊物品,有時候會跟小區里的老人下幾盤棋,我見過幾次,具體叫什麼不知道。」
「他跟王志民熟嗎?」
蔡曉華搖搖頭,「應該不熟,沒聽王老先生提起這麼個人。」
原告律師不會無緣無故請這麼個人來作證,定然是證人掌握不利於蔡曉華的證據,按照蔡曉華的說法,她和王志民跟這個證人都不熟,所以就算有什麼事情漏出去,也不會是王志民或蔡曉華漏出去的。
很可能是證人在某個地方看到了什麼,或者從別處聽到了什麼。
後者很好解決,風言風語沒有根據,法院不會採信。
至於前者……如果蔡曉華真的沒有把柄,那麼只有一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