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書中自有顏如聿> 第一百六十章 無過錯責任

第一百六十章 無過錯責任

  第一百六十章 無過錯責任


  「從來只聽說狗咬人賠錢的,沒聽說過被狗咬還要賠錢的!你他媽簡直不要臉!」


  「我家金子是金毛,金毛脾氣溫順是可以做導盲犬的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挑釁,它絕對不可能咬你。」


  「狗就是狗,你能保證它永遠不發瘋?反正它就是咬我了,我這一身的傷都是你家狗咬的,你必須負責!」


  「年輕人,你就是想訛人吧?我家金子可是有狗證的,我是合法養狗!想訛人你還嫩了點,勸你趁早打消貪念,不然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哎喲,威脅我啊!你爸是李剛嗎?不過你這麼大歲數了,你爸還在嗎?」


  「你有種再說一遍!」


  法庭上鬧成一片,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吵得面紅耳赤。


  「行了!」姜芮書被吵得腦仁發脹,敲了敲法槌,對兩個當事人都頗為無語。


  原告和被告住一個小區,事發當天被告帶自家的金毛出門遛彎,路過商店的時候進去買點東西,還沒付錢就聽到自家金毛嗷嗷慘叫,出來一看,只見原告跟金毛抱在一起相互撕咬,最終,被告的狗重傷身亡,而原告也一身的傷。


  原告認為自己被狗咬傷,向被告提出了醫藥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要求。


  被告認為是原告打死了自家的狗,難以接受,反訴原告要求賠償。


  「法官,你看我這滿身的傷,都是他家狗咬的,我的手指快被咬斷了,我是做遊戲直播的,因為受傷好多天都不能打遊戲,以後還能不能恢復以前的水準都不知道,這回直接影響到我的收入,我要他賠點精神損失費不為過吧?」原告是個微胖的男生,說著把自己手抬起來給姜芮書看,傷口已經癒合,但猙獰的傷疤猶在。


  「什麼鬼直播,根本就是不務正業,能掙得到幾個錢?」被告是個老頭,長相嚴肅,說話自帶腔調,跟訓人一樣,對於原告提出的精神損失費很不滿也很不屑,「就算你現在能掙到幾個錢,你肯定自己以後也能掙得到錢?年輕人就該腳踏實地,找個穩定的工作,干點正經事,整天抱著一台電腦門都不出,怕不是心理有毛病。」


  男生年輕氣盛,聽他冷嘲熱諷,脫口而出:「我一天的收入比你一個月還多!」


  「哎喲,小夥子口氣很大啊,那你說說有多少!有幾十萬嗎?」


  「我現在是不能,不代表以後不能,但就你這個猥瑣無能的樣子一個月能掙幾十萬?」


  「你罵誰呢!」


  「誰應罵誰!」


  「你——」


  「安靜!」姜芮書再次敲法槌,「現在我問誰誰回答,沒問到的不能說話。」


  男生和老頭都訕訕地閉上了嘴。


  姜芮書看著男生,「原告,你那天為什麼會經過金毛狗?」


  男生道:「家裡的煙抽完了,我去商店買包煙,就在商店門口遇到了那隻金毛。」


  「你見到那隻金毛后,做了什麼?」


  「我天生有點怕狗,看到那麼大一隻狗,雖然是溫順的金毛,但還是害怕,所以就想繞開,誰知道它突然就沖我大叫,我心裡害怕,想跑進商店,結果它一下子掙脫了繩索沖向我,我一害怕,就對踹了它一腳,然後就打了起來。」


  「撒謊!」老頭反駁,「要不是你解開的繩子,就是你做了什麼嚇唬金子,不然……」


  「被告!」姜芮書給了他一個冷眼。


  老頭不甘心癟癟嘴,安分下來。


  姜芮書又問:「你在看到金毛之後,有沒有對金毛吹口哨或者做手勢或者做表情等等動作?」


  「沒有,我躲都來不及,哪敢逗它啊!」


  姜芮書心裡有了數,轉而問被告,「被告,你遛狗的時候,是否給金毛戴了嘴套?」


  老頭一聽就知道這個問題對自己不利,皺起眉頭:「嘴套那種東西套在嘴上很不舒服,誰家愛狗會買那種東西,不過我給我家金子套了牽引繩。」


  「那你牽住了嗎?」


  老頭噎了下,「我家金子脾氣一直很好,從來沒撲過人,更沒咬過人,是從正規渠道買回來的,狗證齊全,每年按時打疫苗,沒有一點違規的地方。」


  「事發當時,你沒有牽著狗,是嗎?」


  「沒有,但是我把繩子拴在了樹上,金子一向聽話,讓它不動就不動,要不是有人逗它,肯定不會亂跑。」老頭意有所指。


  「你懷疑有人解開了繩子?」


  「不然金子也不會掙開繩子。」


  「有證據嗎?」


  「證據我沒有,不過這是最有可能的可能。」


  那就是沒證據了,憑空亂猜。


  姜芮書全都明白了,「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還有新的論點或疑問嗎?」


  男生那邊表示沒有。


  老頭見姜芮書沒反駁自己,還以為她贊同自己的推斷,點頭表示沒新意見。


  這種案子責任方明確,案情不複雜,姜芮書當庭就宣判了,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駁回被告的賠償要求。


  「不是,我怎麼就敗訴了?」老頭不敢置信,「我賠他的醫藥費就算了,為什麼他打死了我的狗不能不用賠?」


  「這叫做無過錯責任,但凡狗咬人,非被咬之人的過錯,飼主或管理者就要負責,而狗被打死,被咬之人無需負責。」姜芮書耐心給他解釋。


  「不對,這不對!你是不是欺負我不懂法又沒請律師,跟那邊的律師一起忽悠我?」老頭一臉不服氣。


  「這是《民法通則》第127條的明文規定,你若不信可以去查一查,或者諮詢律師。」姜芮書禮貌微笑。


  「還整什麼規定,我哪裡知道?你們就是欺負我不懂法!」老頭拍桌指著姜芮書的鼻子,叫嚷:「你領導呢?把你領導叫過來!我要投訴你!」


  一直沒吭聲的劉一丹聽到這話,忍不住說了一句,「這位老先生……」


  「你叫誰老先生?」


  劉一丹只想翻白眼,都六十了還不是老先生,尊敬你才這麼喊,面上卻是跟姜芮書如出一轍的微笑,「這位先生,姜法官真的沒騙你,不信你過來我這裡看,民法通則上就是這麼規定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