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第六百五十五章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第二天上午,秦聿和趙思雨再次來到十三中,他們抵達的時候正好是課間操,國內某著名男團的成名曲回蕩在校園上空,寬敞的操場上,幾百號學生群魔亂舞。
「十三中的課間操竟然是放流行歌?」趙思雨頗為驚奇。
秦聿往操場望了眼,吩咐道:「你去買瓶水。」
趙思雨:「……」
又來了,又來了,買來又不喝,純粹浪費錢。
趙思雨心裡暗暗吐槽,但還是挪腳去小賣部,進門就問:「老闆,你們這兒最便宜的水是哪種?」
小賣部老闆抬頭,一眼認出了她,嘴裡道:「冰櫃最下面那種綠蓋蓋的。」
「謝謝。」她拿了瓶水,用支付寶付了賬。
「怎麼不裝逼了……」老闆小聲嘀咕。
趙思雨:「……」
頂著老闆詭異的目光,她飛快逃離,跑回去遠遠見秦聿站在教學樓下,手裡拿著個塊狀東西,好像是手機?
走近一看,果真是個手機,但明顯不是秦聿的,她不由問道:「哪來的手機?」
「撿的。」秦聿語氣淡淡。
「應該是學生的吧?待會兒去辦公樓可以順便交給老師。」
「不用。」秦聿說著裝進口袋裡,一副不打算還的態度。
「……你不至於吧?」這個手機就是大賣場里那種幾百塊的低端機,秦聿肯定嫌棄那種,他想幹什麼?
「裡面有證據。」
趙思雨目瞪口呆,「天上掉證據?」
秦聿沒解釋,這時課間操已經結束,國旗下,教導主任正在講話。
他們到達見面的會議室時,裡面已經坐滿人,閆立恆三人的父母均到場,律師和副校長都在,這次還請了教育局的人過來,秦聿事先不知道,聽校方介紹后,猜測人應該是學校請來的,想這次徹底下定論。
這的確也是最後一場談判。秦聿默然落座。
「李星辰同學的家長怎麼沒來?」教育局的人問道。
「李星辰是單親家長,他媽媽一個人工作支持家庭,無法請假過來,我是李星辰的全權委託律師,在今天談的這件事上可以代替李星辰做任何決定。」秦聿淡淡道,徐舒芬不是不能過來而是他不想讓徐舒芬來學校,免得徐舒芬被學校嚇唬,影響這場談判。
對方聞言點點頭,不再多說。
副校長先開口:「今天是第三次會面,前兩次會面該討論的基本已經討論清楚,學校也很關心李星辰同學的健康成長,對發生在李星辰同學身上的事情感到痛心,不過學校經過調查討論,真的無法認定李星辰同學自殺的真正原因,不過出於人道主義,學校願意做出一定賠償,幫助李星辰同學擺脫困境。」
他看著秦聿,「秦律師,你覺得呢?」
秦聿抬眸看著對面的學生家長,「幾位家長呢?」
坐在對面的王律師道:「欺凌的事實無法認定,雖然李星辰同學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是也不能讓無辜之人蒙冤,這是原則。」
即不承認欺凌,也不會賠償。
趙思雨看著他們冷漠的臉孔,嘴裡說著關切,實際都在撇清關係,忍不住問道:「是閆立恆三位同學不承認欺凌,還是在座各位不想他們承認?」
「沒有做過的事為什麼要承認?」王律師道。
「你確定他們沒做過?」
王律師以為她垂死掙扎,道:「這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沒有任何人知道李星辰知道被欺凌,你覺得欺凌存在嗎?」
「你說得對,這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趙思雨從包里出去一個文件袋,「所以我有證據!」
王律師驚詫不已,會議室里小小騷動起來。
在所有人的注視中,趙思雨取出照片,「這張是王皖豫揪李星辰的頭髮。」
「這張是王皖豫剪李星辰頭髮。」
「這張是閆立恆逼李星辰下跪。」
「這張是閆立恆毆打李星辰。」
她說著將照片摔桌上,眸光冷然,「這足夠證明李星辰被欺凌了嗎?」
照片的像素不是特別清晰,但裡面的人物一眼就能認出來,所有照片中都能看到李星辰痛苦的表情,與之相對的是欺凌者囂張得意的笑容。
所有人的臉色驟然一變,剛剛還信誓旦旦說無法認定事實的副校長臉色青紅交替,馬上質問:「哪個學生給你的照片?」這種照片只可能是學生拍的,能拍這麼多肯定是同班同學。
趙思雨這些照片的確是李星辰的同班同學給的,第二次會面那天從李星辰家離開,秦聿的話給了她啟發,李星辰被欺凌這麼久,不可能一個人都不知道,至少同班同學會有所覺察,所以要找證據有兩個方式:一是目擊者,但是事發這麼久沒有人站出來,恐怕是顧忌學校和擔心被報復,想要人證會非常困難。
但是,人類天然嚮往正義和公平,何況還比較單純的學生,課本里、課堂上都教學生做個品德端正的人,所以哪怕目擊者選擇了緘默,沒有主動站起來,但她還是相信大多數學生心中是傾向於正義的,李星辰被那樣欺凌,肯定有人看不慣。
二是照片,因為李星辰的日記里提到過閆立恆他們曾經拍照取樂,還發給別人嘲笑他,這些照片都是閆立恆他們欺凌李星辰的證據,但是發給誰這是個問題,因為李星辰被欺凌沒有被普遍知曉,就意味著收到照片的人應該跟閆立恆他們關係很好,會為他們保密。而且事發這麼久,說不定他們已經把照片刪掉,就算找到人也不一定能得到證據。
但是,還是秦聿說的那樣,除了這些參與欺凌的人,應該還有其他沉默的證人,所以她就去找這些證人了。
她先對李星辰所在的班級進行了一番了解,最後找了個跟李星辰類似的邊緣人物,這位同學無法提供證據,她只要他提供誰還知道李星辰被欺凌,通過這位同學提供的信息,一個找一個,找到了真正的目擊者。
在保密和不作證的承諾下,她拿到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