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 互相辯論
第六百八十六章 互相辯論
「其次。」他接著說道:「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對於卵子的明確定義,相關法律出於空白,凍卵是可以發展成生命的『物』,不能簡單地把卵子看成私人物品,如果看成私人物品,那麼冷凍卵子的女性可對其進行處理,甚至買賣。如果被告給原告開放凍卵,其他女性也會以同樣的理由要求凍卵,在沒有相關法律規範的前提下,極可能催生非法產業鏈,如倒賣卵子、非法代孕等等一系列亂象。被告拒絕原告的訴求也是基於這方面的考慮。」
「最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自頒布以來便明確禁止衛生部門給單身女性凍卵,去年H市生育力保存中心低調試行單身女性凍卵,很快被上級部門叫停調查,可見在衛生系統中明確禁止給單身女性凍卵,被告作為下屬部門不能擅自開放限制。」
禁止給單身女性凍卵,源頭在於上級,原告想要凍卵,需要向更高級的部門要求限制的開放。
醫院院長聞言不住點頭,其實他們比任何人都懂有多少人對凍卵的需求,雖然他們內部對於是否開放單身女性凍卵也有爭議,但是沒有明確的政策,就算他們為張雅婷凍卵也會被上級部門叫停,到頭來一場空。
審判長問道:「H市這個事情是真的?」
「真實可查。」秦聿答道。
審判長輕輕頷首,表示自己知道了。
張雅婷看了看梅麗寒和徐旭,生育權和非婚生政策主要針對凍卵禁令的,但是現在秦聿把矛盾轉移到了上級部門,被告作為一個不能做主的下屬部門無權開放限制,告了也沒用,但法院不可能能判令衛健委撤銷禁令。
梅麗寒輕輕拍了拍她手背,打了個手勢,示意待會兒由她來。
張雅婷意會,點點頭,辯論才剛開始,雙方底牌還沒亮出來,不急。
這時,審判長似乎認為他們的觀點各有認同,想了解更多,說道:「雙方互相辯論。」
梅麗寒看向對面,對上秦聿的視線,開始反駁:「剛才被告方提到因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是上級部門明確規定的禁令,被告作為下屬部門無權開放限制,但實際上這個規定並不絕對——2002年,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允許各省自行制定具體的配套辦法。9月,J省通過本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審議,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不再結婚並無子女的婦女,可以採取合法的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之後條例歷經數次修改,仍然保留了該規定。」
「有這個規定?」審判長忍不住發問。
「有的,審判長,該規定至今存在,並且已經有單身女性藉助該條例誕下了自己的孩子,只是人數較少,不被社會普遍知曉。」梅麗寒肯定道,「由此可見,單身女性藉助醫學輔助技術手段生育是可行的。我們要注意的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頒布的時間為2003年,至今已經過去十幾年,社會經濟、觀念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越來越多的女性從傳統家庭中脫離出來,走進社會,與男性在職場競爭,人們對於的婚戀觀念趨於多元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已經不適用於當下,不宜以其作為理由來侵害公民權利!」
秦聿道:「J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一種因地制宜的制度,非全面開放,且迄今為止使用該規定完成生育的單身女性人數極少,不具備普遍性。凍卵不單單是一個限制開放限制的問題,貿然限制開放會給社會帶來無法預估的影響。」
「的確會對一些傳統觀念造成衝擊,但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不能因為會受一點影響因噎廢食。而且實際上這個接受的過程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艱難。」梅麗寒自通道:「我簡單舉個例子,在新浪微博發起的是否支持開放凍卵的投票吸引了十一萬民眾參與,其中92.6%即10.2萬人投了贊成票。另外在中國日報發起的一個類似投票中,三萬人參與投票,99.4%選擇了贊同,僅202人反對——民眾已經做好準備接受這項權利的實現。」
「不僅是觀念的衝擊。」秦聿道,「前面已經說過,對於卵子的定義,目前現行法律沒有明確的定義,但絕對不能視為單純的私人物品,假設開放凍卵限制,如果已進行凍卵的單身女性死亡,其冷凍卵子的處置權、繼承權歸誰所有?如果凍卵女性的隱私權、處置權、使用權受到侵犯,應該怎樣追責?如果有人倒賣卵子、甚至非法代孕又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法律依據。」
「我與你的觀點正好相反,你知道現在每年有多少人出國凍卵嗎?」梅麗寒看著他,隨後說出了答案,「全美排名前十的美國南加州生殖中心,2015年之前接待的中國客戶大約200人,2015年之後一下子超過500人,從2016年至今,該中心已經接待上千名中國客戶。在人口不到20萬的爾灣市有好幾家冷凍卵子技術中心,僅一家中心每年做凍卵手術的顧客就有2500多名,這些顧客大多來自中國,其中很大一部分為學歷較高且在國內有不錯收入的單身女性,這是趨勢。但是比起全國適齡未婚女性總人口,即使開放凍卵,真正會凍卵的單身女性不會很多,J省的政策開放至今十幾年也沒有發生過你說的那些問題。」
秦聿不動如山,「J省的情況不具備代表性,因為種種原因,第二十八條規定極少被人所知,甚至當地諸多醫療機構都不清楚有這樣的規定。誠然真正想要凍卵的單身女性大多應該有不錯的經濟基礎,但是不能忽略開放凍卵后,會有人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卵子倒賣和非法代孕,在沒有相關法規出台前不宜貿然開放凍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