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盛哥,你戲挺好
還有便是他們的氣度。
堂下這幾人的氣度。
雖然在他麵前表現的十分謙卑,但實際上骨子裏卻是倨傲的很。
你見過求人,腰杆還挺得筆直的麽?
他們就是!
他們的身上的那種倨傲,不是那種一戳就破的偽裝,而是渾然天成與生俱來。
因此從衣著到氣度,這兩廂一結合。
朗盛的話。
讓徐坤覺得可以信上四分。
朗盛這邊聽完徐坤的話後。
直誇他:“大人英明,大人實在英明!”
“我們家公子正是那羅家失蹤已久的五公子。”
“我們好不容易才將失蹤的公子找回,想著帶他會江南本家,結果不曾想這才一眨眼的竟然又丟了。”
“因此還請大人盡快出手,幫我們找到我們家五公子。”
“事成之後,羅家一定感激不盡。”
朗盛說的情真意切,言之鑿鑿。
讓徐坤對他說的話又多了幾分信任,不過他的心中還是有一絲疑慮。
“你們說是你們公子是羅家五公子就是羅家五公子?你可有什麽證據證明你或者你們公子的身份?”
朗盛一聽徐坤要證明身份的證據,連忙說道:“有,有,有。”
說完便從懷裏掏出一塊血色玉佩。
一旁的官差見罷,連忙上前將朗盛手中那玉佩接過,呈上去給徐坤。
徐坤接手後,看到玉佩上麵那個佑字時,心中最後的一絲疑問也被朗盛打消了。
羅家五公子——羅淩佑。
聽聞從他出生起便帶著一塊泣血的玉石,一開始羅家人視其血玉為不祥。
便將趁著羅淩佑熟睡將那血玉從他身上取了下來。
然後叫人拿出去丟掉,丟的遠遠的。
誰知到了第二日,奶娘再度去喂奶的時候,。
她發現那塊血玉,又好端端的戴在了羅淩佑身上。
當時給她嚇得不清,連忙將這事兒上報了。
羅老爺得知這事兒之後,也是頭疼不已。
羅家前四個出生的都是女兒。
好不容易盼來了這麽一個兒子,結果竟出了這檔子事兒。
也不知該說幸運,還是晦氣。
後麵羅家的老爺子,又派人丟了幾回那塊血玉。
結果每次都是當晚丟掉了,第二日又回到了羅淩佑身邊。
幾次三番之後,羅老爺子徹底認清,這血玉怕是丟不掉了。
最後便隻得著手去請當時有名的鑄匠大師。
將這塊血玉好好打磨了一番,最後打成了一塊玉佩。
之後又請高僧來為這塊血玉開光,再之後找到有名的雕刻大師,再玉佩的背麵刻下了一個佑字。
做完這一切,才重新拿回給羅淩佑貼身帶著。
也就是說這泣血的玉佩,是羅家五公子——羅淩佑身份的一種象征。
因為這般通透泣血的血玉石,是這世上絕無僅有獨一份。
徐坤反複觀摩著手中的玉佩,玉潤珠圓,色澤通透,是為上品,價值連城。
他連忙從案桌後麵站起來,走到朗盛麵前。
將手中的玉佩還給了朗盛,隨後語氣親近的問道:“不知小兄弟如何稱呼?”
朗盛從善如流的應著:“免貴姓郎。”
徐坤聽罷之後,立即叫了一聲:“郎兄弟。”
朗盛微微一笑:“大人,我家公子的事兒.……”
“郎兄弟放心,你們家公子的事包在本官身上,隻要他還在滄州城,本官就一定會將羅家公子給找出來。”
若是徐坤能看見自己現在的表情,一定會發現他自己那眼中掩飾不住的諂媚和貪婪。
朗盛聽罷連忙恭維的說道:“那便有勞大人了,待找到我家公子羅家一定感激不盡。”
“好說,好說;那咱們先去後堂等候?”
徐坤雖然是在問,但是態度卻是並不是那麽回事兒。
阿定眸光一閃,想做點什麽什麽。
朗盛先他一步應下了:“也好,大人帶路。”
見朗盛配合,徐坤心中鬆了一口氣。
之後他一邊與朗盛閑談,一邊將朗盛等人引進了後堂。
待徐坤安頓好了朗盛幾人,便去離去吩咐人去尋找羅家五公子之事去了。
眼下滄州城內沒有什麽閑雜人等,若那個郎什麽的說的是真的,找到那個羅淩佑不是難事。
待徐坤走後,阿爽確定四下沒有別人了,這才開口說道:“盛哥,盛哥,沒看出來;你這演起戲來可不比那梨園當紅的花旦差呀。”
“兩個字:妙啊!”
阿爽說的眉飛色舞,阿定聽後麵色一變。
假意幹咳提醒了阿爽一聲,阿爽一臉莫名。
之後阿定又偷偷瞄了瞄朗盛的臉色。
好在朗盛隻是微微一頓之後,便再沒了其他多餘的動作。
阿定這才在心頭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方才他真的是暗自為阿爽捏了一把汗。
瞧見了阿定的異常,安國心中有幾分不解。
雖然阿爽把盛哥比作梨園的當紅花旦有些不妥,但是阿定也沒必要這般緊張吧?
畢竟盛哥的脾氣一向都挺好的,應該是不會在這點小事上跟阿爽計較的。
阿定發現了安國眼中的不解,心知他想岔了。
但是眼下朗盛在,他也不好多做解釋。
朗盛的來曆,除了公子之外,其他知道的人並不多。
而他,阿定,剛好是其中之情的一個。
朗盛在沒跟公子之前,便是戲班子的旦角兒。
因為模樣俊俏,身段柔美,所以唱的是青衣。
朗盛沒跟公子之前,也不叫朗盛而是叫郎笙。
一個戲班子想生存下來。
除了要戲排的好之外,背地裏多少也會有一些肮髒的,見不得人的交易。
郎笙便是這場肮髒交易裏的犧牲品。
郎笙是很小的時候,是一個被戲班班主揀回去的乞兒。
那個戲班的班主算的是郎笙的再生父母,對郎笙而言亦是父親一樣的存在。
郎笙二字,便是戲班班主給他的名兒。
因為郎是戲班班主的姓,至於班主的名兒卻是無人知曉。
所以大家一直都是朗班主,朗班主的叫他。
朗笙因著從小就是乞兒,一直過著風餐露宿的日子。
所以在進入戲班之後,跟著戲班子一起走南闖北。
到沒有什麽不適應,反而還覺得分外的新鮮。
朗笙從進戲班之後,就一直在戲班子裏做著一些打雜的活計。
因著他的年紀小,戲班子的很多人都讓著他。
所以他更多的時候,便是是蹲在一旁看著班主他們排戲,因此在唱戲方麵也算是從小耳濡目染了。
郎班主是個品行正直的人,心裏頭沒那麽多的彎彎繞繞。
所以盡管他這個戲班,戲排的不錯,名氣卻一直不溫不火的。
轉眼間,郎笙到這個戲班已經五年了。
這個時候的郎笙,也不過十歲左右;當時戲班的青衣,無法再忍受這戲班清苦的日子。
便離開朗班主去了別的戲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