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我當大佬那些年(19)
靈瓊沒急著下線,而是問了閃閃一些問題。
「為什麼上次外面的人搜查沒有搜到我?」
【親親,遊戲艙運行中,是無法打開的。】閃閃語氣輕快,【為了防止玩家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出場設置中,遊戲運行時,會自動設置成空艙,也就是說,對方看見的只是一個空置遊戲艙。這個設置可以根據自身需求更改。】
靈瓊:「……」
總覺得哪裡有問題。
「那萬一需要緊急叫醒呢?」
【需要提前設置緊急呼叫人,輸入密碼才能使用緊急呼叫功能哦。】
閃閃一頓,挺不好意思似的,【不過現在這個功能還沒推出……】
靈瓊:「……」
我他娘像個小白鼠?
用生命玩兒遊戲?
【親親,報酬豐厚也是有代價的。】
「……」
下線下線!
…
靈瓊從遊戲艙出來,先出去轉了一圈,外面的局勢好像沒之前那麼緊張。
沒有到處抓人的巡檢局,大家的生活漸漸恢復原狀。
靈瓊買了一些食物,慢悠悠地晃回住處。
走廊上有人打架,把上去的樓梯給堵了。
靈瓊咬著麵包,被迫看『潑婦鬥毆』大戲。
可能是太無聊,其餘人圍觀人群,聊起了別的。
靈瓊也就順著聽了不少八卦。
「哎……你們知道嗎,中心區那邊在招人。」旁邊站著的幾個人中,突然冒出這麼一句。
「招人有什麼奇怪的。」旁邊的路人順口就接了一句。
「你沒聽見嗎?中心區!」
「……」
那路人稍微愣了下,大概剛才是真沒聽見中心區這三個字。
中心區是什麼地方?
裡面住的人,哪個不是有權有勢。
那是金字塔的最頂端,象徵著權利、金錢。
中心區是所有人都嚮往的地方,可是進去卻十分困難。
這招人……
怎麼可能呢?
即便是最普通的工作崗位,那也是暗中標註好了價碼,根本不可能公開招人。
「你從哪兒聽來的消息?」有人問最先提出這件事的人,「我們怎麼都沒聽說過這事?」
「對啊,中心區怎麼會招人?招人幹什麼?」
那人神秘兮兮地,示意他們別說話,壓著嗓音:「這事是我一個兄弟跟我說的,他跟著一個大哥做事,那大哥是中心區的人。這事現在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是沾了我兄弟的光,你們可別出去亂說。」
靈瓊在旁邊咬下最後一口麵包,心中吐槽。
讓別人別出去亂說,你在大庭廣眾下就開始說?
顯然那邊的人並沒意識到。
反而有人追問:「那到底做什麼啊?」
「做什麼不知道,但是報酬很豐厚。我也是拿你們當朋友,才跟你們說,我打算去報名,你們要是去的話,可以一起。」
「可以嗎?」
「當然可以,聽說名額不少呢。」
報酬豐厚四個字,讓其餘人都有些心動。
「可是需要身份ID……」
他們有些人的身份,可是見不得光的。
「嗐,我兄弟大哥負責這片區招人的事,這事放心。」
立即有人躍躍欲試:「那我去。」
「我也去。」
「我再考慮下吧。」
「啊——」
慘叫聲突然響起,所有人的目光,同時往一個方向看去。
剛才打架的兩個人,其中一個被推了下去,砸在下面一層橫在中間的走廊上,鮮血橫流。
推人下去的那個,淬了一口,直接轉身走了。
所有人都是冷漠地看著,各自散開。
靈瓊踩著樓梯往上走,往下面看了一眼,那個人應該沒死,還能動。
不過圍觀的人也只是看看,沒人會伸出援手。
靈瓊收回視線,往自己的樓層走。
這就是現實世界。
在這片文明裡,比虛構的世界更荒誕。
剛到門口,就看見月杞站在門邊,小臉嚴肅,一見她就迎了上來。
「靈瓊小姐,您可回來了。」他已經來好幾次了,可每次都沒人開門。
靈瓊小姐行蹤不定,消息沒人回,他只能每天過來看看。
今天運氣不錯,竟然把人給堵住了。
「有事?」靈瓊開門進去。
月杞撓撓頭:「之前在北亞區帶回來的那個任務目標死了。」
靈瓊步子一頓,「什麼?」
月杞重複一遍:「那個孩子,死了。」
…
那個孩子被帶回黑夔后,很快就交還給了僱主。
可誰知道,沒隔半天,那孩子就死了。
現在僱主找他們麻煩。
因為僱主身份……所以這件事有點棘手。
「為什麼棘手?」靈瓊疑惑,「死亡原因查不出來?」
月杞面露佩服,點了點頭。
靈瓊小姐一猜就中。
就是查不出死亡原因。
現在僱主要他們給一個交代。
「就算這樣,也賴不到你們頭上吧。」靈瓊拉開椅子坐下,「錢貨兩訖的道理,難道不懂?」
當把孩子交還給僱主的時候還活著,這件事就結束了。
月杞撓撓頭,「是這樣沒錯啦。關鍵就是這位僱主的身份不一般……」
「什麼身份?」
月杞似乎不好說,只含糊道是黑白通吃的大佬。
靈瓊把腦海里黑白通吃的過一遍,「元家的人?」
月杞豎大拇指。
這可不是他說出來的。
元家的人是有點難搞……不過這也威脅不到黑夔吧?
黑夔又不是吃素的。
任務結束了,孩子再死亡,跟他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不過這是黑夔內部的決定,跟她沒什麼關係。
「你來找我幹什麼?」
月杞捏著手指,說出自己來這裡的目的:「需要這件事所有經手的人,都去組織那邊做個調查。」
組織內的成員,都是強制性的。
靈瓊是掛靠人員,而且……所以現在由月杞來傳話——說服。
月杞此時略顯緊張,「靈瓊小姐,只是很簡單的問題,可以派您熟悉的人。」
靈瓊笑一下,話語卻冷漠:「任務結束,我沒理由配合你們。」
月杞似乎不知道說什麼,唇瓣張了下,又什麼都沒說出來。
靈瓊說得對。
這是規矩。
只要當時僱主接人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那麼之後就不能再找麻煩。
而且那個孩子出事,應該也是在藍威工廠里遭遇了什麼。
跟她有什麼關係?
找得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