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審訊
「住手,」緊追上來的一名警察掏出手槍,用槍指著劉闖的腦袋厲聲呵斥道:「把手舉起來,要不然,我就開槍了!」
負責押解侯廣勝那兩名警察如臨大敵,也紛紛掏出手槍,將黑洞洞的槍口對準劉闖的腦袋。
一旦劉闖有什麼過激行為,他們隨時可以扣動扳機,將他擊斃。
劉闖這才意識到這是警察局,自己當著警察的面對侯廣勝動粗有些魯莽,急忙將拳頭收回來,雙手舉過頭頂。
一名警察趁機用一把亮鋥鋥的手銬將他的雙手銬起來。
劉闖狠狠地瞪了正一臉得意地看著自己的侯廣勝一眼,怒聲問道:「姓侯的,你指使魏大勇去刺殺顧小慧,毒死他不說,為什麼還加害於我?」
侯廣勝輕笑一聲,說道:「我本就是來投案自首的,只不過是在警察面前說了一句大實話,怎麼會加害於你呢?」
「你真是個混蛋,一條咬人的瘋狗!」劉闖頓覺氣血上涌,恨不得上去將侯廣勝那張破嘴撕碎。
替劉闖戴上手銬那名警察厲聲說:「老實點,別在這裡出口傷人!」
劉闖急忙替自己申辯道:「警察同志,這老傢伙是冤枉我的,我根本沒有與他有什麼瓜葛!」
「你們之間有沒有瓜葛,我們會調查清楚的,這裡是警察局,不是你們打架鬥毆的地方,請配合我們接受調查!」警察冷聲說道。
「我願意配合你們進行調查,」劉闖有些無奈地說:「不過,你們要儘快把事情調查清楚,將我放出去!」
「放心吧,我們警察辦案的時候,向來是以證據說話,絕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警察回答說。
劉闖無語。
率先用槍指著劉闖的那名警察把槍收起來,隨正與劉闖交談那名警察一起,將他帶進了隔壁那間審訊室。
……
肖玥本以為率隊前去犯罪嫌疑人侯廣勝家,就能將其抓獲,緝拿歸案,沒想到卻撲了個空。
在接到值班警察小周打來的電話,說侯廣勝主動到警局投案自首了,這才放下心來,立即離開侯廣勝家,率隊趕回警察局。
一見到肖玥,小周就主動向她打招呼:「肖隊長,你回來啦?」
肖玥急切地問:「小周,你不是說侯廣勝投案自首了嗎?他人在哪裡?」
「我已經讓人將他送到審訊室了,請跟我來!」小周不無得意地說。
肖玥點了點頭,隨他一起走進了審訊室。
此時,侯廣勝已經被安排到了一張特製的審訊凳上坐了下來。
肖玥進屋后,直接坐到侯廣勝對面的一張審訊桌旁的凳子上,小周則坐到她身邊,打開放在審訊桌上的一部電腦,準備做筆錄。
審訊開始。
肖玥兩眼直盯盯地看著垂頭喪氣地坐在審訊凳上的侯廣勝,開始進行審訊。
問:姓名?
答:侯廣勝!
問:職業?
答:顧氏集團公司副董事長。
問:你來警察局幹什麼?
答:我是來投案自首的!
問:你為何來警局投案自首?
答:我殺人了!
問:你殺誰了?
答:我設計製造車禍,殺死顧玉明和他的司機,讓人將張學忠拖到郊外那片荒地里活埋,往魏大勇的酒杯里下毒……
問:你設計製造車禍殺害顧玉明和他的司機的動機是什麼?
答:我覬覦顧玉明董事長的位置很久,就對他動了殺機,便花了一些錢,故意讓人製造車禍,將他們害死的。
問:你為什麼要讓人把張學忠拖到郊外那片荒地里活埋?
答:顧玉明那個老傢伙死後,我本以為自己能坐上董事長的位子,沒想到那個老傢伙事先就立下了遺囑,讓他的女兒顧小慧繼任公司董事長。
顧小慧上任后,我對顧小慧懷恨在心,趁顧小慧因懷疑張學忠向外面泄露了我們公司在棚戶區改造工程上的投標價,除去張學忠工程部部長位置之際,便讓人將張學忠打暈,拖到郊外那片荒地里活埋了,其目的是想嫁禍顧小慧,讓警察懷疑顧小慧是殺害張學忠的幕後兇手,藉此將她趕下台……
問:那魏大勇呢?你為什麼要投毒?
答:我見警察對張學忠死亡這件事,並沒有懷疑到顧小慧身上,便慫恿張學忠的愛人帶人到公司鬧事,同時讓保安隊隊長帶著保安部的全體隊員前去望江飯店吃飯喝酒,再通過網路傳播方式,將顧小慧搞臭,沒想到有人卻在暗中幫助顧小慧,顧小慧因此脫險。
顧小慧在除去保安隊長魏大勇的職務后,直接將矛頭對準我,準備在公司會議上宣布除去我副董事長的職務,我便對顧小慧起了殺心。
於是,我指使魏大勇按照他安插在顧小慧身邊,做顧小慧的司機劉闖所提供她的行蹤,前去顧太太家刺殺顧小慧的。
為怕事情敗露,我在請魏大勇吃完飯和喝酒的時候,偷偷往他酒杯里投放了一種慢性毒藥,試圖在他殺死顧小慧之後,中毒身亡,藉此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
……
聽完侯廣勝以上這番觸目驚心的供詞后,肖玥頭髮都立起來了,她萬萬沒想到,侯廣勝居然是這一連環殺人案的真兇。
然而,讓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顧小慧一直是將矛頭對準沈氏集團公司總經理沈傲,侯廣勝與沈傲之間肯定有某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於是,她對侯廣勝繼續進行審訊。
問:這一系列的案件中,你充當什麼樣的角色?
答:除了魏大勇中毒案是我親自策劃並實施的以外,前面兩起殺人案都是我一手策劃的,我是這些案件的主謀。
問:那沈傲呢,沈傲在這些案件中充當什麼角色?
答:啊?沈傲?沈傲是誰?我不認識!
問:沈傲就是沈氏集團公司總經理,怎麼會不認識呢?
答:哦,你原來說的是沈氏集團公司董事長沈天順的兒子啊?
問:是啊,沈傲不是他,還有誰呢?
答:很遺憾,我和沈公子雖然認識,但並不熟悉。
問:聽說你們經常在一起,怎麼會不熟悉呢?
答:誰說的?我們什麼時候在你一起了?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問:那你在犯案的時候,是指使什麼人去完成的?
答:不認識,我與那些人是在網上認識的,我找他們辦事的時候,都是將錢打到他們指定的賬戶上,我給了他們的錢,他們就得替我辦事,就這麼簡單。
問:他們的賬號是多少?
答:不記得了,我一般都是在打完錢之後,就把證據銷毀了。
問:你有他們的聯繫方式嗎?
答:沒有,我們在完成交易之後,就刪除了所有的聯繫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