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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面具示人,不現真容(14更)

  任務難度越高,報酬就越多,自然風險也越大。


  即便活著回來,也可能熬不過懲罰。


  最後,閻燼開始有意識地培養殺手,多從孤兒中挑選,天賦高的就帶回總部,交由專人撫養,並配備相關人員進行授課。


  由於喪失了自由性與靈活性,加之懲罰過於嚴苛,大多數成員選擇離開,只有極少部分留了下來。


  閻燼並未挽留,相反還給了那些叛離的人一筆遣散費。


  以致於這些殺手離開以後,也沒人講他半句不好。


  從此,「血獄」改頭換面,徹底成為閻燼的天下。


  而那批被帶回培養的殺手很快就頂替了離開成員的位置,他們更聽話,更容易被操控,也更能為閻燼所用。


  胡志北:「這姓閻的也是號人物。海鯊剛復出不久,按理說不應該這麼快就跟『血獄』正面對上?」


  邵安珩:「如果海鯊針對的不是『血獄』,而是閻燼呢?」


  「理由?」


  「當年老爺子出手,羅剎婆失蹤,卻並未傳來死訊,多半還留著一口氣。如今海鯊才剛復起便迫不及待全員出動針對閻燼,魔波旬更是下了『必殺令』。你覺得還能有什麼理由?」


  胡志北眉心一緊:「你是說……閻燼很有可能殺了羅剎婆?」


  「只有這一個理由才說得通,不是嗎?」


  若只是魔波旬一個人的私仇,要致閻燼於死地,那麼不會整個海鯊都出動,也遠遠不到下「必殺令」的程度。


  楚遇江:「難怪這段時間海鯊安靜得不像話,原來是有了新目標。」


  「正好半年時間快到了,老六要去溫泉山莊療養,這下不用擔心海鯊會趁虛而入……」


  邵安珩不是特別贊同,但也沒正面反駁,只道:「話雖如此,但該有的警戒還是不能鬆懈,就怕對方虛晃一招,來個聲東擊西。」


  胡志北點頭:「是我有欠考慮,大意了。」


  邵安珩拍拍他肩膀:「都是為了老六……」


  兄弟之間的默契此刻盡顯,胡志北爽朗一笑:「兄弟之間,難不成我還會怪你?」


  「老五,你去這一趟還有沒有其他收穫?」


  「有!」邵安珩兩眼放光,「大收穫。」


  權捍霆來了興緻:「說來聽聽。」


  「除夕那晚,閻燼曾出現在寧城,身上有傷。」


  「閻燼受傷了?」胡志北扯著嘴角,呵笑一聲,「還真是活久見。」


  他曾經跟「血獄」打過交道,其嚴密的組織性與紀律性,令胡志北驚嘆不已,而親手創造出這一切的人又該何等卓絕?

  凌云:「據說這個閻燼永遠都戴著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


  邵安珩點頭:「除夕當天,有人在酒吧見過一個戴面具且身上有傷的男人,各方面特徵都符合。」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做出這樣一個推測:海鯊對閻燼下了『必殺令』,而閻燼又帶傷出現在寧城,那麼海鯊的人也極有可能潛伏在寧城!」


  權捍霆眉眼驟然一厲:「既然都來了,那就最好別走。」


  胡志北:「老六,你的意思是?」


  「趁此機會,連根拔起。」


  「好!我這就去安排。」胡志北跟打了雞血一樣興奮,可是……


  「老五,你怎麼不說話?」


  邵安珩沉吟一瞬,有些欲言又止。


  「有什麼話不能直說,非得吞吞吐吐?」


  「沒有證據。」邵安珩停頓一瞬,繼續道,「只是感覺。」


  「什麼感覺?」


  「或許,海鯊的復起並非針對我們。」


  胡志北愕然,老五竟然幫海鯊說話?

  搞什麼鬼?


  明明之前他還很堅定……


  權捍霆暫未表態。


  楚遇江和凌雲對視一眼,五爺這態度,詭異得很啊?

  連他們都看出來了,可見有多明顯……


  「算了,」邵安珩緩緩吐出一口濁氣,「當我沒說。」


  眉眼之間,卻自帶幾分沉鬱之色,有點像他做研究碰到難題時的表現。


  一番商量之後,決定由胡志北先觀察海鯊動向,若對方識趣儘快撤出寧城,那麼可以不趕盡殺絕,但若是賴著不走,那就……永遠都別走了。


  六年前的仇,再加上森林遇險那一樁,權捍霆能夠做出這樣的決定,可以說仁慈得不能再仁慈,與他以往鐵血作風極不相符。


  反正楚遇江和凌雲這兩個長時間跟在他身邊的人是看出來了。


  胡志北說干就干,打算著手布置。


  「五哥留步。」


  邵安珩腳下一滯,待人走後,方才平靜開口:「老六,你是不是有話想問?」


  「嗯,是有幾句。」


  「說吧。」他坦然一笑,憑權捍霆的心智,邵安珩一點都不意外自己會被看穿。


  「你跟海鯊……我雖然好奇,但你不想說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我不會追問,也不會動用情報網去調查。」


  五爺暗暗鬆了口氣。


  權捍霆:「這次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放海鯊一馬,但下不為例。」


  「老六,其實我……」


  「當年二哥一口咬定我殺了大哥,任憑如何解釋,他都一概不信,你卻堅定地站在我這邊。當初你給予我莫大的信任,共度難關;如今,我也還你同等的信任……」


  但願不會辜負。


  ……


  轉眼便是周六,非工作時間,苗苗卻不能休息,因為還有個大爺在家等著她做飯投喂。


  七點,起床洗漱。


  八點,準時出門。


  為了節省停車費,苗苗一般把車停在小區後門的公共車位,從單元樓門口步行大約十分鐘。


  不過為了減肥,她都是用跑的。


  從一開始七八分鐘,跟走差不多的速度,到現在已經能穩定在三到四分鐘之間。


  途中,她接到沈春航電話——


  「校長?」


  「你在哪兒?」低沉的嗓音有種別樣勾人的性感。


  苗苗實話實說:「取車的路上。」


  「後面怎麼安排的?」


  「開車買菜,然後過去給您做飯。」


  「哦,那我們一起。」


  「什麼?」苗苗以為自己聽錯了。


  那頭輕描淡寫地重複:「我說,我們一起去超市買菜。」


  「……哦。」


  兩人在約定地點碰面后,苗苗挪到副駕駛,由沈春航開車。


  上午九點,兩人抵達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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