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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0章 態度不堅決

  高副縣長是因為我被人扔了石頭,想要把這些鬧事的百姓給批評一頓,但我又把高副縣長這麼做,反而會引起群眾們的激動情緒,就制止了下來。


  「高副縣長,你也別說了,我相信剛才那位大哥不是有意的,也就不要在計較這個事情。各位鄉親,我還是剛才跟大家說的那些話,既然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你們再這樣爭鬧下去也不是辦法。事情真鬧大了,警方就會抓人的,我希望當事者家屬坐下來和公司好好的商談一下,看看公司怎麼來補償受害者家屬的問題。肖秘書,把我送回鎮政府。」


  「好的。」


  「高副縣長,你和胡鎮長在這邊處理一下,等會兒紫光礦業公司的人到了礦山之後,把受害者家屬和紫光礦業公司的人一起叫到鎮政府來,千萬不要和這些村民們來硬的。」


  「我知道了,肖秘書,你把宋縣長送到鎮醫院去檢查一下,我們一會兒到了鎮上和你們聯繫。」


  「高副縣長,你們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我在鎮上一位副鎮長的陪同下,把我送回了丰台鎮。肖雷因為擔心我的傷勢,非要拉著我去醫院檢查一下,我也不好辜負了秘書的這番心意,就去醫院做了一個檢查,沒什麼大礙。


  我們回到了鎮政府休息著,等待紫光礦業公司總部的人員到來。這家公司是專業的礦業公司,在管理上面,要求都很嚴格,這一次出事,主要是新來的一個挖土機司機大意了,沒有注意到挖機前面還有兩個工人在工作,才造成了這次的慘禍。


  下午一點半鐘,紫光礦業公司的副總裁雷向東和公司的幾個中層領導趕到了我們丰台鎮,他們先去了工地上面,對現場的情況進行了了解,然後,帶著受害者家屬,一起回到了鎮政府。


  由於丰台鎮的這個稀土金屬礦,是屬於我們政府和紫光礦業公司合股的公司,不管是縣政府,還是紫光礦業公司,都希望通過一筆金額賠償的方式,儘快的把這件事情解決下去。


  下午的時間,都在協商礦山上的問題,現在要解決這個事情的唯一方式,也就只有對受害者家屬進行賠償。畢竟,人已經死了,這是事實,無法改變。


  紫光礦業公司按照公司的規定,在礦山上做勞工,如果在工作時間中因為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對受害人每人賠償三十萬元,賠償給受害者家屬作為補償金。


  雷向東說,這是他們公司按照制度進行規定了的,以前的遇到過這樣的安全事故,對家屬也是賠償的三十萬元。


  我也知道,這賠償的一筆資金,也得由雲嶺這邊的稀土礦業公司來承擔。但我們作為政府部門,也不方便來壓低賠償金額的問題,解決好矛盾,是我需要的結果。


  對這三十萬元的賠償金額,兩家人都不接受,受害者家屬提出了每人五十萬元的補償費用,這遠遠的超過了紫光礦業公司提出來的補償條件。


  雙方就賠償的事宜,陷入了爭議當中,我們政府因為在這公司中有合股,也不好出面幫哪一方說話。賠償金額多了,我們政府也有損失,紫光礦業公司也會為這個事情對我們不滿。看來,這賠償的協商事情,還得讓鎮政府的領導出面,可能會合適一些。


  我把胡鎮長叫到外面,和胡鎮長談了一下,讓胡鎮長出來來協調雙方賠償的問題。對賠償金額方面,我給胡鎮長的意見,在兩邊要求的基礎之上,進行折中,每人賠償四十萬元,按照這個數額進行協商。


  胡鎮長最開始不太清楚我們縣政府參股了這家礦業公司,說有我這個縣長在場,讓我出面去協調這次的賠償事宜,比較合適一些。我就把情況給胡鎮長說了,因為縣政府在這家礦業公司里持有股份,縣政府出面去談賠償的問題,談多或者談少了,都會引起雙方的不滿。


  聽了這個具體的情況,胡志強也明白了我的難處,回到會議室中,我就坐在那很少插話,把協調這件事情的賠償問題,都交給了胡志明。


  針對紫光礦業公司給予的賠償方案,受害者家屬不滿,但這個問題,必須要在今天達成一致協議,受害者家屬才會同意讓人把屍體運走。這樣的天氣,在現場放上兩天,屍體就會腐敗,也會影響到現場工人們的施工。


  不管今天要花多少個小時,都要把這事情解決下去,免得讓這受害者家庭繼續為了賠償的事情上訪鬧事。他們不妥協,礦山工廠就無法恢復開工,一天的損失,也就是好幾十萬元。


  紫光礦業公司自然也心急,希望早一日把這起安全事故處理下去,也給公司少帶來一些影響。為了平息群眾們的鬧事,胡鎮長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對紫光礦業公司提出了新的賠償條件。第一次,提出了每家賠償45萬元的金額。他清楚,不能太少了,適當的高一點,等會兒紫光礦業公司一定也會還價,再逐漸的進行協商,最後能夠達成我給他的那個底數四十萬,估計雙方都能夠接受這樣一個賠償方案。


  胡鎮長代表受害者家屬,提出了四十五萬元的賠償金,紫光礦業公司代表反對這麼高的賠償金額,說他們公司在任何一起的安全責任事故方面,都沒有過這樣高的賠償經歷。他們的再次提出自己的想法,三十六萬元,如果受害者家屬再不同意這樣的方案,那就只有走法院的裁決,該賠償多少就賠償多少。


  很明白,這是紫光礦業公司在打心理戰,想要嚇唬住這些老百姓。他們不懂得法律,更不清楚通過法院來裁決,到底最後能夠得到多少錢的賠償,也是一個未知數。


  兩家受害者的家屬代表都把目光投在了我的身上。


  「宋縣長,你是我們的領導,你要為我們說一句公道話啊。我們家人都失去了生命,難道,錢就比一個人的生命更重要嗎,我們老百姓容易嗎。」


  是啊,家裡的男人來礦山上打工,不就是想掙點錢回去養家嗎。現在出了這種事情,男人的命都丟了,多給一點錢補償家人,也是合情合理。


  聽著這受害者家屬說的話,我的心裡有點沉重,也覺得自己這個縣長有些失職,安全事故沒有監管得好。如果我們當地政府多做這方面的宣傳工作,時刻的礦場的監管工作人員,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


  「雷總,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我想,應該給予受害家屬一個合理的補償,他們也是為了礦山上的事情,出了這樣的意外。你看,大家都相互讓一步,公司賠償給受害家屬四十萬元,不知道你們雙方有什麼意見。礦山也需要儘快的恢復開工,受害者家屬們也不容易,雙方都應該朝自己多想一想吧,事情解決好了,對彼此都有好處。」


  雙方都沉默了一會兒,胡鎮長也看著我,他對這個問題也沒有底,不知道雙方對這樣的意見會不會滿意。如果不滿意的話,又要爭議多久。礦山上,兩名受害者的屍體還在現場,這樣拖下去可不是辦法啊。


  雷向東沉默了一會兒之後,說道。


  「既然宋縣長都這麼說了,為了顧全大局,我就代表我們公司,同意宋縣長提出的這個賠償方案,對兩位受害同志的家屬各賠償四十萬元撫恤金。如果受害者家屬也同意這個方案的話,我們今天就把賠償合同簽訂下來,礦區該怎麼處理,也著手處理好。宋縣長,你看這樣行嗎?」


  我想,這已經是紫光礦業公司作出的最大讓步,再爭執下去,對這兩家受害者家屬也沒什麼好處,我就給這兩家人的家屬做思想工作,希望他們都能想開一點,畢竟,這種事情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既然都發生了,我們就要去接受這種現實。


  在我和胡鎮長做了思想工作下,兩家家屬算是勉強的同意了紫光礦業公司提出的賠償方案。就賠償的相關事宜,就在這會議室里簽訂了下來,紫光礦業公司在一個星期之內,把賠償金一次性支付給受害方,受害方在簽訂了賠償協議之後,就把自己家屬的屍體帶回家中進行安葬。鎮政府出於人道考慮,對兩個家庭每家一萬元的安葬補貼。


  礦山上的意外事故就在這一天時間處理下來了,沒有引起更大的騷亂,家屬也沒有因為這個事情繼續的找政府部門鬧事。我總結這次處理事故的成功經驗,是因為我們政府和企業都把這個事情處理得及時,沒有有意的去拖拉這個事情,有很真誠的態度,這才會得到受害者家屬的諒解。


  要是政府或者公司有一方態度堅決,一點不妥協,那這次的意外事件想要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處理下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簽訂了賠償協議之後,家屬也把自己親人的屍體從礦山上領回了家中。


  處理完了賠償的事情,礦山上沒有馬上就恢復開工,我和雷向東商議,要召集礦上的管理人員,以及鎮政府的領導們,就這次事故的問題進行研究總結,特別是對安全事故的學習,要進一步的加強,不能在礦山上發生第二次這種安全事故。


  當天晚上,我們都留在了丰台鎮上過夜,第二天上午,針對這次丰台鎮稀土礦公司發生命案的問題,進行了會議學習。


  我在會議上面,再次的強調了一點,安全是生產第一要務。今後在施工當中,必須要安全責任問題,放在第一位,實行工長負責制度。今後,要是在礦山發生了安全責任事故,負責這個礦山的管理人員,以及當地政府分管工業的副鎮長,都要接受相應的處分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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