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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三年前

  短短時日,多起爆炸案發生,死傷了太多人,而幕後的操縱者卻連個面兒也沒見到。


  在惶惶中過了一些日子,市區恢復了正常,『大魚』似乎不會在搞一些襲擊了。


  至此,周安猜測了一點,『大魚』的目的可能不是一百萬,而是四個『魚兒』。


  我問,為什麼?

  「不知,我的直覺而已,至少從結果看來是,只有四個『魚兒』是被針對性的炸死。」周安道。


  嗯,的確。


  我嘆了一口氣,說動機呢,『大魚』一定有與『魚兒』有過節,所以殺了四人,但有點兒奇怪,暗中幫『魚兒』的似乎也是『大魚』。


  從最後一個『魚兒』的說辭,他聲稱『老大』,可見『大魚』就是老大,也可判斷是一伙人。


  周安搖頭,說不知了。


  這一個案子似乎簡單,但若細細品味一下,不難推出整個案件的恐怖。


  有一個人先以『魚兒』為棋子,早就了一起又一起的爆炸案,而後又以薛凱為棋子,除去了四個『魚兒』。


  從頭至尾,這個人未出現過,唯獨『魚兒』了解,薛凱與他有聯繫,別的一無所知。


  不論如何,唯一讓人心安的一點,爆炸案似乎就此打住,以四個『魚兒』為代價、以薛凱被抓結束了。


  案子依然有調查,但真的無從下手。


  不久后,四個『魚兒』的身份查到了,但為時已晚,哪怕是家長也只有失聲痛哭,自死不信孩子會作如此傷天害理的事兒,更不會想過如此慘的結局。


  過了一段日子,我如約與周安帶著各自的媳婦出來了,而美紅與小張也死皮賴臉的一起。


  當然了,假期不會長,只有短短的三天。


  我們來到度假勝地,難得放鬆一會,大家也樂的自在,晒晒日光浴,吹吹海風……


  Izs

  「姐姐,有個大哥哥叫我給你一封信。」


  在我們聊天時,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走向樂美紅,遞給樂她一封信。


  美紅嘀咕了一句,誰啊?


  小男孩已走遠,我四下看了一會,也不見有什麼所謂的『大哥哥』,不會是看上美紅的人吧?


  美紅很漂亮,身材也好,有人喜歡也很正常。


  我和周安玩味似的看了一眼小張,想要看他什麼反應,而小張也是看了一眼,不作聲,心中在想什麼全寫在臉上了。


  美紅看了我們一眼,而後打開了信,只是看了幾眼之後,臉色不是恨好了,忙遞給了我,道:「老許,你快看,這封信……不對勁。」


  昂,怎麼不對勁了?


  我在看信,然而往下看了幾眼,忙一下站起了身,對周安和小張道:「快,趕快去找那個小男孩,另外聯繫當地警局,幕後『大魚』出現了。」


  這一封信不是寫給美紅,而是寫給警局的,寫信的人是……幕後的『大魚』。


  好吧,哪還有閑心度假了。


  在聯繫了當地警局后,我們四下去尋之前的小男孩或是有什麼可以的人物,然而小男孩不見了蹤跡,更別說會有什麼可疑的人物了。


  「混蛋,太囂張了。」周安氣道。


  我不知該說什麼,再度看向了手中的信,幕後『大魚』寫給警方的信。


  信的內容如下。


  「首先,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在對的一些選擇上,有些事錯了,而且錯的太離譜。」


  「唉,那些無辜的人死去雖不是我本意,但也因我而死,在以後的日子,我會懺悔,在每一個夜晚懺悔。」


  「後悔嗎?」


  「不,我不後悔,失去親人的滋味,也該讓一些有罪的人嘗嘗,你說對嗎?」


  「嗯,如今如願了。」


  「在我的計劃中,這是一個埋葬四人墳墓的遊戲,然而那四人要瘋狂很多。」


  「最後,我只有終結了遊戲。」


  「也許你們好奇我是誰,其實你們知道,而我也見過你們中的一些人。」


  「三年前有一場盜竊案,不知你們記得嗎?」


  「有些人以為白姓之人死了,日子會安穩,罪惡的深淵將不會再被人提及。」


  「我就是三年前的深淵。」


  這封信上的內容很籠統,但也至關重要的提到了幾個點,比如三年前的勒索案。


  還有一點,周安猜對了,幕後『大魚』的目的是為了四個『魚兒』,可能是計劃讓四個『魚兒』犯罪,之後讓警方逮捕,可四個『魚兒』太瘋狂,出乎『大魚』的意料,於是炸死了很多無辜之人。


  事實的真相如何,我不得而知,但深知一點,不僅要調查三年前的勒索案,還要調查一下四個『魚兒』的父母。


  事不宜遲,我與周安結束了三天的假期,回歸警局展開了調查,而L市也一樣如此。


  很快有消息了。


  第二十四頁。


  在三年之前,L市的確有過一起重大案件,一家金店在夜晚被盜竊,損失高達上千萬。


  那是一個謎案,存於檔案。


  當時的L市公安全市搜捕,竟無一線索,一個月以後,有人匿名舉報一個嫌疑人,他叫白烏。


  白烏有了警覺,逃到了本市。


  不久后,又有人舉報,警方再度去抓捕,然而白烏死了,炸死在了一個麵包車內,屍骨無存。。


  案子破了嗎?

  不算,僅僅一個匿名電話而已,警方壓根沒什麼證據,何況在白烏的家中未搜到贓物,不過在爆炸的車內提取到了灰燼,那是錢燃燒之後的灰燼。


  這案子一度擱置,疑點頗多。


  第一,從盜竊的金銀首飾等來看,一個人根本無法完成,不僅計劃要周詳,而且還要配合得當,所以僅僅只有白烏一人嗎?


  第二,盜竊的金銀首飾並未發現,而且各個渠道查詢,依然一無所獲。


  第三,白烏是自殺嗎?

  尤其是最後一點,白烏真的是畏罪自殺嗎?一點兒也不說不過去,即便是自殺,也不必帶著一大筆錢吧?


  一番調查,最後不了了之。


  當時我有聽聞,但並不是我負責,主要是配合L市的警方抓捕而已。


  時隔三年,案件被提及,不難發現一點,爆炸案與三年前的盜竊案極為相似。


  一樣從L市來到本市,一樣是有人被炸死。


  我們不得已把所有聯繫了起來,不得不去懷疑四個『魚兒』或是四個『魚兒』的父母與三年前的盜竊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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