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詭異的《婚姻法》
“我覺得你這根本不是結婚,而是找了個老爺,把自己賣過去當丫鬟。”她毫不客氣地說。
看著滿麵怒意的蘇小琳,卓苗苗又哭了起來:“琳琳,我好命苦,找了這樣一個男人。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他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我是真不想跟他過了,可是仔細想想,又覺得為難。”
蘇小琳腦子裏全是問號:“你猶猶豫豫的到底在想些什麽啊?他們鳩占鵲巢住著你的房子不說,還要你幫他養活一家老小……苗苗姐,你是不是被阮王春灌多了迷湯,連自己該幹什麽都不知道了?”
卓苗苗犯難地低聲嘀咕:“如果離了婚,我的房子就得分他一半。這三套房一下子去了一套半,我和我爸媽住哪兒?”
“等等!”聽到這句話,蘇小琳猛然睜大雙眼:“你說什麽?三套房分他一半?這是什麽意思?”
卓苗苗弱弱地回答:“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人一半……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蘇小琳感覺渾身血液上湧,嗓門也驟然大了起來:“誰告訴你的?”
卓苗苗抬起頭,圓圓的胖臉上有些驚訝:“《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啊!”
“這不可能!”
蘇小琳下意識反駁。她隨即想了一下,疑惑地問:“苗苗姐,《婚姻法》上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你究竟是從哪兒看到的?”
“我這裏就有一本。”卓苗苗說著,離開沙發站起,轉身走進臥室。出來的時候,手上已經多了一本《婚姻法》。
“你說的奇葩規定在哪兒?給我看看!”蘇小琳迫不及待地問。
話剛出口,她忽然發現自己犯了個錯誤————卓苗苗說的其實沒有錯,離婚的確要對夫妻雙方財產進行分割。可問題是,卓苗苗這邊的三套房子與阮王春無關。自己受主觀意識影響,下意識進行代入。
“這兒!”卓苗苗翻開書頁,指著其中的文字:“我真沒騙你。”
蘇小琳凝神注視著那行文字。
卓苗苗說的沒錯,字麵意思也沒有誤解。
抬起頭,蘇小琳的語氣略有緩和:“苗苗姐,你可能誤會了。財產分割指的是雙方共有部分。現在這三套房子都是你的,房產證上標注的日期在你們結婚之前,房本上也落著你好你1媽媽的名字,與阮王春沒有半點關係。別說是一套半了,就連一毛錢,他也分不到。”
“不……不是這樣的。”卓苗苗有些發急,說話也變得結結巴巴:“結婚以後雙方財產就變成共有,除非婚前做過財產公證。”
“你聽誰說的?”蘇小琳感覺三觀再次遭到嚴重衝擊。
“阮王春說的。”卓苗苗再次翻開那本《婚姻法》,指著其中的一頁:“國家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
蘇小琳接過書,疑惑地看著紙頁上的文字。
工整的印刷鉛字,的確有“夫妻婚前財產,婚後轉變關係成為共同財產,離婚後平均分割。若故意隱瞞,或拒絕財產再分配,交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視具體金額與情節惡劣程序,判處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監禁。”
蘇小琳覺得一定是自己的眼睛出了問題,要不就是自己的邏輯思維出了問題。
她百分之百確定:《婚姻法》裏根本沒有這一條。
開什麽玩笑,我老公就是警察,而且還是連續榮立一等功的警察。身為警嫂,就算自己沒能通讀所有法律條文,可一些基礎性的法律法規還是很清楚,絕不可能弄錯。
她把手上的書合攏,翻轉到背麵,再倒過來翻開扉頁,發現紙張很粗糙,甚至有些微微的紮手感。
印刷字體也有些別扭,行間字距遠不如書店裏買到的那種看起來清爽,就像小作坊裏弄出來的劣質印刷品。
“這本《婚姻法》是哪兒來的?”蘇小琳已經有幾分確認,她揚起書本問卓苗苗:“別告訴我,這是你從外麵買的。”
“是阮王春拿給我看的。”卓苗苗回答:“他說既然都談到離婚了,我還是應該好好了解一下相關法律,免得到時候去了民政局又哭又鬧,大家臉麵上都不好看。”
“他還是很周到的嘛,連這個都考慮到了。”蘇小琳冷笑道:“苗苗姐,我覺得你還是應該找個律師。”
“律師就算了。”卓苗苗搖搖頭,臉上露出懼怕的神情,聲音壓得更低了:“阮王春說,他手裏有我爸的證據,主要是違規操作,還有對一些事情的私下處理。他說離婚這事兒低調處理就行,沒必要鬧得滿城風雨。如果我答應就這樣分開,他可以考慮分割財產的時候多給我一些。如果拒絕,就把我爸的那些黑材料公開……琳琳,我今天找你過來就是為了這個。你說說,我到底該怎麽辦啊?”
“苗苗姐,我記得你大學學的是程控專業吧?”蘇小琳問。
卓苗苗點點頭,有些不解:“你問這個幹什麽?”
“你平時看電影和電視嗎?”蘇小琳又問。
“看。平時沒時我就刷韓劇。”卓苗苗的回答很樸實。
蘇小琳皺起眉頭:“隻看韓劇?”
“國產劇沒意思。”卓苗苗道:“我懷孕以後隻能呆在家裏,平時看看韓劇,沒別的消遣。”
蘇小琳感覺對話很難繼續下去:“那你總不能一直看韓劇吧?別的也得看看啊!比如新聞之類。”
“馬桶台的娛樂節目我也看。”說到這個,卓苗苗的眼睛亮了起來:“我看的韓劇都是馬桶台推薦的。”
蘇小琳抬起手,止住正打算滔滔不絕的卓苗苗,指著那本《婚姻法》:“苗苗姐,這本書是假的。”
卓苗苗一下子沒反應過來:“假的?”
“我的意思是,內容是假的,偽造的!”蘇小琳加重了語氣,直接翻開之前的頁麵:“尤其是這部分條文,全是假的。”
“不可能吧?”卓苗苗拿起書,翻了一下,難以置信地問:“書還有假的?可是我看這上麵的條例,還有關於夫妻財產的分割都沒有問題。還有,我問過幾個朋友,他們都說離婚就必須平分雙方財產。”
蘇小琳耐心地解釋:“問題是,三套房子都是你的,跟他阮王春沒有半毛錢關係。”
卓苗苗怔住了。
“……我的……都是我的?”她感覺腦子裏很多東西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當然是你的。”蘇小琳板著指頭數給她聽:“你看這套,是你1媽單位上集資分的福利房;這套是你結婚前貸款買的;還有這套,是你外婆的遺產……這些房子阮王春一毛錢都沒有出過,跟他有什麽關係?”
“可是……”卓苗苗舔著嘴唇,幹巴巴地說:“我爸說了,夫妻離婚,必須均等分割雙方共有財產。我爸以前在單位上是科長,他不會弄錯的啊!”
蘇小琳眉頭皺得更深了。她想了一下:“苗苗姐,你把叔叔叫出來,我問問他究竟是怎麽回事?”
卓父是被卓苗苗和老妻從臥室裏攙出來的。
人老了病就多,身子弱。然而卓父之所以變成這樣,起因還是阮王春這個女婿。
“他一直說要離婚,我被氣壞了。”
“這婚是說離就能離的?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總有磕磕碰碰的時候。我是過來人,可以理解。可阮王春不能把他一大家子都弄到省城啊!他爸媽和兩個妹妹都沒有工作,又不願意出去幹活,整天住在家裏,就靠他一個人養活……再說了,苗苗是我的女兒,又不是他們家的傭人,現在生了孩子,阮王春他非但不給奶粉錢,還反過來每個月要苗苗給他兩千塊,憑什麽啊!”
“這幾本《婚姻法》是阮王春拿來的。我仔細研究過,這國家法律不能觸犯,既然規定擺在這兒,就得照章執行。可這……我在單位上幹了幾十年,還有苗苗她媽,我們辛辛苦苦一輩子,好不容易才攢下這點兒家底。三套房啊,憑什麽離婚就得給他阮王春一套半?憑什麽啊?”
卓父一直在碎碎念,蘇小琳也是聽得滿頭黑線。好不容易等到卓父絮絮叨叨把話說完,她總算是明白了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也終於明白卓苗苗一家人那種奇葩的想法究竟從何而來。
卓父以前的確是公務員,退休前的行政級別是副科。
可他這個公務員不像如今的年輕在職者,是通過一次次選拔,憑自己實力考進去的。
很多年前,政策一刀切,設置了“考公”的嚴格限製。按照當時的政策,原先在省、市兩級機關單位的老人,全部劃為公務員身份。就算沒有,也按照參公管理享受待遇。
卓父是中專學曆。現在看來的確沒什麽了不起,可在幾十年前他剛入職的時候,卻是真正的高學曆。
那時候的國家法律與現在區別很大。尤其是《婚姻法》的各種條例增補與修改,前前後後變更了多個版本。
人類對世界的了解有很多渠道。卓父在單位上工作的的那個時代,信息來源主要是報紙和各種刊物。他養成了看報的習慣。即便是現在,智能手機全民普及,對他仍然沒有絲毫影響。區別在於從前在單位上看免費報刊習慣了,也習慣於每天出去買菜的時候順便在報刊亭上買份晚報……現在市內的報刊亭大多已經取消,“報紙”這種東西隻能去郵局訂閱,偏偏卓苗苗父母都不願意訂報。
簡單來說就一句話:積習難改。
他們習慣使用舊式手機,也就是所謂的“老人機”。
最後,就是身份的問題————卓父一直認為自己是官員,退休以後仍保持著這種邏輯。他不喜歡別人管自己叫“老卓”。與朋友外出、聚會的時候,總是感慨“我們那時候多麽多麽好”、“現在的年輕人一代不如一代”、“社會主義不是這麽個搞法”、“在這麽下去要出大問題。”
可究竟會出什麽問題?卓父自己也不明白。
偶爾遇到單位上的人,客套的叫他一聲“卓科長”,卓父會覺得陽光明媚,不光是當時,就連過後的好幾天,甚至一個多星期,都覺得神清氣爽,一口氣爬二十樓,腰不酸腿不軟。
退了休,就沒必要繼續研究國家政策,深度各種行文。
人老了,就會擺資格,以過來人的心態和眼光看待世事。
與卓苗苗不同,卓父從不看馬桶台的娛樂節目,他最喜歡看六公主在特定時間播出的流金歲月。
《婚姻法》這種東西對他來說實在過於遙遠。他從未想過要與老妻離婚,也沒想過女兒和女婿有一天會鬧到這種地步。
所以當阮王春拿著幾本《婚姻法》來到家裏,擺在茶幾上,翻開書頁,指著相關條例冷嘲熱諷的時候,卓父才猛然醒悟:變天了。
一家三口,誰也沒有發現其中的問題,誰也沒有對阮王春的話提出質疑。“分割財產”這句話以前是聽說過的,電視裏的悲情節目也經常涉及。可聽說歸聽說,這種事情真正落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卓父終於感覺刀子捅在自己身上,慘痛到極點。
從那天起,他就病了。
一套半的房子,至少價值兩百萬。
憑什麽要分給一個外人啊?
可《婚姻法》上明明白白就是這樣規定的。
……
蘇小琳從未感覺像現在這樣渾身充滿鬥誌。
她極其耐心的為這家人普及法律常識。
拿出手機點開相關頁麵,撥打虎平濤同事的電話,從網上下載真正的《婚姻法》,並截取其中的關鍵條文頁麵,多番對比……終於,兩個老人外加卓苗苗,終於相信阮王春拿來的那幾本《婚姻法》是假貨。
“這個臭不要臉的混賬,他良心讓狗吃了!”
“真是瞎了眼,怎麽會把咱們閨女嫁給這種人?”
“我要去單位上告他,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真麵目。”
“這個該死的騙子!離婚……他也不想想,苗苗是孩子的媽啊!那可是他的親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