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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節 招認

  案情分析差不多到這裡就已經結束。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隊長雷躍身上。他環視周圍,認真且感慨地說:「說真的,我也沒想到能從李麗紅身上查出這麼多問題。以前的確是我疏忽了,只注重毒品,忽略了其它與案件相關的因素。雖然李松曾經說過李榮凱案的贓款有可能在李麗紅手上,但我沒有朝著這方面深挖……小虎,謝謝你。」


  隨著雷躍最後這句充滿謝意的話,眾人紛紛望向虎平濤。他被弄得有些不好意思,連忙擺手:「我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說起來,你們才是真的辛苦,工作強度大,還有那麼多的案子要查。」


  李廣益的目光很是犀利,他插進話來:「從李麗紅的消費情況來看,她手上那筆錢應該數目很大。雷隊,是不是現在就對她實施抓捕?」


  雷躍早已在腦海中形成計劃:「把七組的人調過來,李凌和王雙雙帶隊,負責抓捕李麗紅。何萍你帶著兩個人去南泉村,搜李麗紅的老宅。就算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贓款找出來。」


  看著眾人紛紛離開,虎平濤不由得急了:「雷隊,那我呢?」


  雷躍看了一眼他膝蓋上仍用紗布包紮的傷口,笑道:「你受了傷,就哪兒也別去了。想要關節傷口好的快,就老老實實呆在這兒休息。」


  虎平濤有些哭笑不得:「輕傷不下火線,我這點傷不算什麼。我對案情很熟,無論抓捕還是取贓,還是我去吧!」


  雷躍拿起擺在桌上的帽子,笑道:「別急,我也給你安排了任務。抓到李麗紅我們就立刻提審,今天晚上她無論如何都要在看守所過夜了。我跟社區的同志聯繫過,他們下午放學的時候回去學校接李麗紅的女兒,然後帶到這兒。孩子還小,你幫忙照看一下,晚些時候會有人來替你,到時候你再參加審訊。」


  不用出外勤,這是雷躍對虎平濤的特殊照顧。


  ……


  抓捕過程很順利,沒有警匪片里驚心動魄的街頭飛車,也沒有案犯困獸猶鬥的拚死掙扎。王雙雙直接扣住李麗紅的手腕,將其整條胳膊反轉,在身後銬住,其他人在旁邊協助……差不多過了一個鐘頭,虎平濤看見李麗紅從警車上被押下來,直接送進了審訊室。


  李凌帶著一隊人,從李麗紅租住的房子里搜出一千多元現金。


  晚些時候,何萍打來電話:對南泉村老宅的搜查結果,只找到六萬三千多的現金。這些錢藏在床下內牆的一個暗格里,表面用土坯和磚塊填充,還有好幾個瓦罐擋在外面,位置非常隱蔽。


  「現在找到的贓款總數還不到十萬,李榮凱那個案子起貨量很大。李榮凱是販毒集團的高層人物之一。他與李麗紅之間的關係非同一般,綜合李松提供的線索,李麗紅藏匿的贓款不會低於五百萬。」


  雷躍神情嚴肅:「好好在那間房子里找,擴大搜索範圍。很明顯,李麗紅不可能把這麼大一筆錢放在出租房,她唯一能藏錢的地方就是南泉村。我這邊立刻安排審訊,你在那邊接著找,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整個緝毒隊都在忙碌,相比之下,虎平濤顯得很清閑。


  他時刻專註著審訊室那邊的情況。


  與所有被抓的嫌疑人一樣,剛開始的時候李麗紅抵死不認。


  審訊人員出示了大量照片,尤其是那些被她扔掉的食物,面對保潔公司開具的工資單,李麗紅變得緊張又惶恐,她無法解釋金錢來源,一直在支支吾吾,東拉西扯。


  下午六點,她的女兒李娜被接了過來。透過審訊室半開的房門,看著被社區工作人員和一名女警送進辦公大樓的女兒,李麗紅徹底崩潰了,她不再抗拒,開始一點點說出審訊人員期盼已久的內容。


  幾年前,李榮凱找到李麗紅,姐弟相見,抱頭痛哭。控訴父母狠心之餘,李榮凱給了李麗紅五百塊錢,豪氣干雲,像個真正的男人那樣,用力拍著胸脯,口口聲聲:「姐姐你這些年太苦了,我要讓你過上好日子。」


  一個月後,李榮凱又來了,又給了李麗紅五百塊。


  李麗紅覺得生活有了希望,臉上也有了笑容。這些錢雖然不多,可她更看中這個親弟弟對自己的態度。尤其是李榮凱前後兩次來家裡探望,都給女兒帶了禮物:一套漂亮的公主裙,一套價格昂貴的樂高積木。


  令人高興的好日子過了半年,李榮凱前前後後總共來了七次,每次給李麗紅的錢從五百至一千不等。這相當於她小半個月的工資。對這個弟弟,李麗紅也給予足夠的照顧,每次都會準備一桌好菜。


  一天深夜,李榮凱敲響了她的房門。


  「那天晚上我女兒已經睡了。他扛著一個很大的麻袋,很牢實的那種。我的天啊,我從沒見過那麼多錢,一摞一摞的,整個口袋裡都是。我被嚇壞了,以為他搶了銀行,可他卻說這是公司的錢,暫時存在我這兒。」


  「他一直不肯告訴我究竟在做什麼生意,只說我們姐弟倆以後就靠這些錢養老。這錢有我的一半。他接下來要出國做一筆大買賣,回來以後就不幹了,帶著我和女兒去南邊,買套房子好好生活。」


  「裝滿鈔票的口袋一共有三個。我當時沒敢數,用塑料袋一層層裹好,再用防水膜封口。我從一開始就想好了把這些錢分批送到南泉村老宅,找地方埋起來。城裡的房子太小了,而且不是我的,隨便進來個人就能找到這些錢。」


  按照李麗紅的供述,何萍在南泉村老宅後面廢棄的茅坑裡挖出了三個錢袋。


  之所以選擇這裡藏匿,李麗紅有著充分的理由:離開村子來城裡打工,那個茅坑早就不用了。雖說村裡人都有積肥的習慣,卻都是用各家茅坑的存貨。她分幾次把這筆巨款偷偷運往鄉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刨坑挖土。


  村子里的各家廁所都差不多,深度半米的坑,表面架著兩塊木板,外面用土坯砌牆,留空一面作為入口。


  廢棄的茅坑早已乾燥,李麗紅常年做體力活,挖坑對她來說不算難事。村裡各家都隔得遠,茅房位於屋后的菜地,刨坑的響動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等到把錢袋埋下,李麗紅用鋤頭撥攏茅坑周圍乾燥的硝土,在底部覆上了厚厚一層,澆上水,這才回到屋裡清洗。


  很少有人會想到糞坑底下藏著錢。何況澆水過後,茅坑表面粘糊糊的一層,散發出濃烈的臭味,看著就覺得臟。


  「我數過,總共是兩千兩百七十萬。一捆捆的,用橡皮筋紮好。榮凱說了,這些錢都「洗過」,很乾凈。」


  這裡說的「洗」,不是常規意義上的洗錢,而是毒販對新舊鈔票的更換。有經驗的毒販都不會使用新錢,尤其是剛從銀行里取出,連號的那種。


  「那些錢埋下去就不好再動,我拿出十萬塊藏在屋子外面的枯井裡。上次你們搜查的時候沒找著,我就把錢帶回屋裡藏在床底下。」


  「這些年我過的挺不容易,手裡有這麼大一筆錢,卻不能吃也不能用。榮凱被抓進去了,他之前就再三叮囑我:不等他出來,這筆錢絕對不能動。照他的說法,除了你們警察,還有他的仇人也在盯著我。我被嚇壞了,前些年一直老老實實,緊巴巴的過日子。」


  「沒錢的日子難啊!我女兒從小時候就身體不好,每到冬天,不是咳嗽就是感冒。我文化低,除了掃大街也找不到更好的工作。雖說公司里對我挺照顧,經常給加班,一個月下來也能多個兩、三百塊錢,可是比起醫藥費,還是不太夠。」


  「我也是實在沒辦法,就回了一趟老屋,從床底下拿了五百塊錢。我不敢去銀行,榮凱說過這錢絕對不能存,銀行和你們警察有聯繫,稍微有點兒風吹草動就能找上門來。所以我每次回南泉村,帶出來的錢都不多,有時候幾百塊,最高不超過五千。」


  「這些年一直沒人找我,膽子也就大了。說實話,新衣服新鞋什麼的,我不稀罕。「樹大招風」這道理我還是懂的。我在保潔公司每個月的收入,只夠日常花銷。我不明白,商店裡那些衣服憑什麼標價幾千上萬?我實在看不出究竟是哪裡好。」


  「那次我接女兒放學,路過麥當勞,她說想吃冰激凌,說她們班所有同學都吃過,就她沒有,不知道什麼味兒……」


  (感謝各位書友的打賞與投票,我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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