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人間修羅道(二)
“他怎會動手殺人呢?”
油燈微光晃動,映照出兩張臉。
一張白淨無須,神態卻世故老成。
另一張留著八字胡,目光有些局促閃爍。
話的,正是這個留著八字胡的中年男子。
白淨青年人道:“若外因,便是我那叔叔醉酒騎馬,在街上摔了幾跟頭,回家以後遷怒於人,才有了這一樁意外。”
中年人身子前傾,湊過臉靠向青年道:“那內因呢?”
白淨青年目光內斂,悠悠道:“不可。”
中年人道:“有何不可。”
青年人道:“家醜不可外揚。”
中年人便將身子往後仰,不滿道:“兄弟拿我當外人了。”
青年人微微一笑道:“怎會,不過是賣個關子,故弄玄虛罷了。不然這些家長裏短的枯燥瑣事來話長,怕哥哥聽著無趣,嫌兄弟聒噪。”
中年人舉起桌上酒杯道:“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這知己,如何來。不就是這些瑣事聊出來的。何況你餘半城的事,再都是我們歌潭城的大事,兄弟但無妨。”
青年人剝開一粒花生送入嘴中,幾番咀嚼入肚後,又吩咐一聲在門外伺候的下人再上些酒水。
“這事,還得從頭起,且聽我慢慢道來。”
我叫餘力。這個名字是我娘給我取的,她希望我做事能給人留下半分餘地。當然,對外的是,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比起這個名字,更多人喜歡叫我的外號。
餘半城。
是的,我很有錢。富可敵國不敢,敵城縱然不足,也相差無幾。
雖然發跡於此,卻不是本地人。來此二十年還不會本地方言,不是不會,而是不願。即使這讓我的買賣一開始遇到了很多麻煩,很多時候寧願磕頭求人,也不肯花半分心思去學這裏的方言。
現在我們餘家舉家在此,大家都在江南吳語,隻有我一個人官話。
原因嘛,大概是因為,我討厭這裏。
一開始,我的官話是被人鄙視的緣由。
現在,我的官話卻是歌潭城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今歌潭的上流人物,已經以吳語為恥。
我出生在西北貧瘠之地,從爺爺自立門戶分家以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住在山脊的窯洞中。
本來我們是有房子的,但是我的叔叔十分頑劣,在我還未出生時,就把家燒了兩次,每次燒完都是我爺爺和父親鑿山石和泥重新砌一棟出來。
而爺爺,也就順勢做了石匠。
我所在的山村是附近最窮的村子,我家又是最窮的一家。爺爺很擔心我的父親和叔叔找不到女人結婚,賣了家裏唯一的耕地老牛,從人牙子手裏買來了一個女人。
這個人,就是我的娘親。
按照爺爺的意思,家裏隻有這一頭牛,隻換得來一個媳婦兒,就做兩個兒子的共妻。可是叔叔雖然性格頑皮,卻對家人十分重情。
他:“我大哥雖然長得沒我好看,但是腦瓜子聰明,力氣比我大,又比我懂事,孝順爹娘。大哥生的孩子一定是個好孩子,可不能被我這個潑皮無賴弄髒了大哥的好血脈。我呀,估計這輩子也娶不到媳婦兒了,以後大哥的兒子就是我兒子,我親兒子。”
爺爺卻如何都不肯答應,錢花了,事兒就要成,一個銅板能換一斤米,就必須換得三斤四斤回來,才叫值當。這就是我們村兒的道理。
於是叔叔在成親那,連夜逃到山外,失蹤了五年,杳無音信。
到第二年,我出生了。
後來聽山裏的叔伯起,我差點就沒生下來,娘親總想著要跑,懷了我也要跑,每次被爺爺抓回來後都要挨一頓毒打,要不是爹爹求情,恐怕我還在娘親肚子裏時,就要被爺爺打死了。
爹爹對娘親是極好的。
這是娘親跟我的。她在成親那,爹爹跟她:“你是我們兄弟兩個的媳婦兒,兄弟那份福讓我享了,兄弟那份責任也該我來擔。”
她每次被爺爺毒打,若不是爹爹用自己的身體護著,她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在爺爺死後,她就不恨我爹了,還教我爹識字。
爹爹學的認真,很快就認識了不少字,後來山裏的老鄉都會喊爹爹一聲“先生。”
爺爺是在我四歲時死的。山裏窮苦人,大多不長壽,爺爺死的很痛苦,因為他自知時日無多後,便找了老先生為他寫下死期。他隻要按照那個時辰死,子孫就會有享不盡的福祿。
如今想來,不論是巧合還是注定,爺爺都為今日的格局,埋下了伏筆。
我那時已經有了許多模糊的記憶,能記得當時爺爺那張慘白的臉和他苟延殘喘的模樣。直到山裏終於響起第一聲雞叫,爺爺才扭頭咽氣。
那時,我不知生死為何物,並不感覺怎麽難過。爹爹倒是跪在地上哭了很久。
娘親也陪著爹爹一起哭,後來爹爹,是因為她心善。
爹爹,娘親是這世間最善良,也是最淒慘的女人。
爹爹,她嫁給任何人,都比嫁給咱家好。
爹爹還,以後如果出現了要我做選擇的時候,無論如何,都要選娘親。
我把這些話給娘親聽,娘親隻,世事難料,隻要做到無愧於心,便不算做錯。
那一除了爹娘,還有一人也在哭,就是我失蹤五年的叔叔,不過叔叔並沒有哭太久,他似乎顯得不是如何傷心。
隻是後來,我總是在夜裏聽到叔叔偷偷的哭。我想爹娘也一定聽到了,隻是他們不,我就也不。
叔叔回來時,送了我一件青衫。
他城裏的少爺,都這麽穿。
他在城裏做了三年學徒,今年是第四年,終於有了自己第一份例錢,去寺裏還願時,有個老和尚告訴他。
該回家了。
於是他將這六十文例錢,也就是他全部的積蓄,換了這件青衫。
他,是送他兒子的。
他還,他就知道是兒子,果然是個兒子。
爹爹讓我穿上給叔叔看看,娘親卻不讓。
娘親,叔叔一定會有兒子的,他自己的親兒子。
這件青衫就被娘親強勢的收了起來,連叔叔想要回都沒給。
在山村中臭名昭著二十年,人盡皆知的潑皮無賴,麵對娘親的越俎代庖,居然就這樣笑笑不話,乖巧得像個好孩子。
娘親,叔叔喊她嫂子時,她聽得出來,叔叔是真心實意的。所以娘親,也就真心實意的認這個叔子。
後來叔叔和我們又在山裏守孝三年,便聯合娘親一起勸爹爹,一家人進城求生。
進城以後,通過叔叔的多方打聽,終於找到了娘親的娘家,可是那個我應該喊外公的人,卻不讓我們進家門。
他嫌娘親丟人。
而那個慈眉善目的外婆,在我們離開時,偷偷塞了一個手鐲給娘親。我聽到她跟娘親:“這你的嫁妝,以後若是有難,能救濟一時。”
我看見外公分明看見此事,卻沒有出言阻攔。
娘親,都是不得已,不要怪外公。
外公雖然隻是一縣主簿,是最低級的朝廷命官,卻也是正兒八經從八品的官身。自己失蹤多年,無媒無聘攜夫帶子回來,隻會落得一個全家浸豬籠的下場。
我的確不恨外公,外公是一個可愛的人,我好幾次偷看他,他都在對我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