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丹川出修羅(十)
“我也很賣力的鼓掌,拍的我雙手通紅,直到別人的掌聲都停下來了,我還在拍。他當時還有些不好意思,舞廳球燈射出紅色的燈光打在他臉上,我仿佛看到他在臉紅。他:‘哥們兒,就你有品味。’我:‘是啊,就我覺得難聽。’他是一個特別好麵子的人,聽到我這的話,臉色一下就變了。他還想什麽,可是我沒有給他機會,掏出提前藏在包裏的刀就把他右手砍了下來。沒錯,就是一刀,這個賤骨頭,隻經得起一刀。他被自己的弟砍了,卻連憤怒都不敢,一個勁的在跪在地上求饒。我回頭看了一眼他那些所謂的兄弟,一共四個人,看到這場意外都站了起來,但是馬上又坐了回去。漠視的看著向他們求救的大哥,甚至還有人在笑。後來我問他們,不怕我把他們也砍了嗎?他們,那個人該死,誰都想砍他,隻是隻有我這麽做了。想砍他的人都是他們的朋友。於是啊,我就一刀一刀砍,先是右手,然後左臂,他叫得很慘,可是KV裏不給他話筒誰能聽見他的聲音?然後我又把他雙腿卸下來。對不起,我是個沒耐心的人,否則我可以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可惜啊,砍完雙腿,他就沒了動靜。不知道是疼死還是嚇死,我後來砍了很多人,從來沒見過這麽容易死的。因為啊,人都想活。腦袋不讓你死,你死很難死的。除非大腦也放棄了抵抗,那就算沒受傷,這個人也死了。”
秦柱麵帶微笑出了自己從前的經曆,血腥殘暴,在他的嘴裏卻像是一個哄孩子睡覺寓言故事,的那麽輕鬆,表情那麽明媚。
“在動手以前,我已經做好了被槍斃的心理準備。但是當我把他砍死以後,事情卻變得容易了。那幾個所謂的兄弟很熱情的幫我處理了屍體,我們把他剁碎,然後裝到一個編製袋裏,輕鬆的就帶走了。KV裏的血跡被我們用啤酒喝蛋糕掩蓋,老板雖然一直抱怨,也不過就是想要多收三百塊的清潔費。你看,殺個人,隻要三百塊就解決了,多簡單。起來我也覺得不可思議,你們這些東國警察怎麽可以這麽廢物。我們六個人進包間,五個人出來,KV走廊大廳都有監控,你們就是查不到。”
這件事羅計也知道,那是他當警察的第三年,案子不是他負責,後來不了了之,他也不清楚具體情況。知道今秦柱當麵出來,他才發現原來這座城市,比他想象的更肮髒。
“所以我明白了,做個好人是很困難的,隻能受欺負。我爸媽是老實本分的生意人,卻常常被那些不講道理的顧客呼來喝去。一點順手就能解決的問題,那些人都會跑到我家店裏指著我媽的鼻子一罵就是一。我媽還要客氣陪笑,因為他們要是不滿意隨便去哪裏投訴一下,那群蝗蟲就會開心的過來收一大筆辛苦費。而我,作為一個被人厭惡的流氓,走到哪裏都有人怕我。你知道嗎,時候,那些親戚來了我家,總是喜歡三兩句話找茬,弄得我們一家人不痛快。我們吃碗飯,他們都會嫌棄的‘不是白龍洲大米不消化’,可是自從我在道上混出名堂了,一盤炒糊的土豆絲都能被他們誇成珍饈美食。所以你看,我本來隻是不想被人欺負,到後來走到今這一步,不是我想要的,而是被別人逼的。”
羅計心裏對他的話十分認可,因為這些事他也曾有過類似的經理。他當警察嚴於律己,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可是人民不喜歡他,同行也不喜歡他。在家族的年會裏,自己的地位還不如家裏那個賣廚具一年掙個四五十萬的親戚高。
可是,他還是不明白秦柱為什麽要跟他這些。
“所以,你明白了嗎?”
“你想要我明白什麽?”
秦摩熊站起來整理了一下衣服,表情前所未有的認真:“人,隻有強大,才能不受欺負。”
這件事若是早十年,羅計一定會找出一大堆理由來證明秦柱是錯的。可是這十年的磨礪,讓他學會了一種被稱作“成熟”的妥協。人在年輕的時候總是喜歡一往無前,認準了一條真理,不斷追尋。可是隨著年齡增長,閱曆增加,生活漸漸變得苦難重重。然後,一群隻有“失敗”的體驗比你更長久的“過來人”會告訴你,要圓滑,要世故。你的堅持,你的執著,是幼稚是不通時務。
他們會聯合起來,讓你變成和他們一樣的廢物。
少年時期的羅計,對這些人深惡痛絕。可是這些年的努力奮鬥從來沒有給予他回報,於是麵對孩子上學、親戚結婚、老媽看病和買房買車各種壓力,他終於學會了一種叫“認命”的借口。
夢想是什麽?信念是什麽?
不過是包裹蛋的那層殼,稍有壓力,就會破碎。然後變成掠奪者盤中的一道菜,甚至都無法讓人留下印象。
隻有堅定的人,才能承受外在的壓力,從內部破殼而出。
那從蛋裏,可能會誕生雄鷹,可能會誕生卑鄙的毒蛇,可能會誕生秦柱這樣的巨鱷,也可能會誕生寧不凡這樣的弱雞。但是,他們的生命是真實的存在過。
他們,終將會向這個世界證明自己的存在。
被生活殺死的羅計,想要複活。
“而我,可以讓你強大。”
秦柱的話就像一句咒語,充滿了魔力。
此刻,羅計心裏關心的不再是自己一家的生命,而是:“我要怎麽做,才能強大。”
“沒有人可以教你,如果你沒有野心的話。”
“可是你你可以讓我強大。”
“沒錯,我的確可以,但是選擇權在你。”
羅計看了一眼臥室,自己的家人正在裏麵熟睡。他知道自己現在該做出選擇,這個選擇,將會決定自己一家人的生死,也會決定自己以後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