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八十四章 婚禮(中)
夏洛和袁華都在微笑,不過任誰也看得出,兩人的笑臉有些勉強,畢竟三人間的恩怨同學們都知道。
一個被逼轉學,一個中途退學,而林躍絲毫未受影響。。。
如果放在正常環境下,倆人很可能不來參加婚禮,畢竟同學結婚是個好日子,誰願意去找不痛快呢,但是現在的情況很有意思,秋雅是馬冬梅的伴娘,這說明什麼?說明她還沒有結婚,說明林躍和她吹了,這兩個人如果還對她有意思來參加婚禮,那就必須忍著,端著,心裡MMP,表面笑嘻嘻。
「來,大作家,坐,坐這兒。」
孫非拍拍自己身邊的椅子,是想趁機和林躍套近乎,也是為了分開他們,別婚禮還沒辦完,仨人打起來把桌子掀了,那樂子就大了。
「孫非,七年不見,你變白了。」
「你這是誇我呢,還是損我呢?」
倆人說笑著,林躍在他身邊坐下,常明霞緊挨著他坐下,那邊胖妞一瞧這架勢,也跟了過去,留下孟特嬌一個人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看看夏洛和袁華,一臉尷尬。
孫非在下面碰碰林躍的腿,沖正和胖妞聊得火熱的常明霞努努嘴:「你們兩個……該不會是……」
他的手對在一起,兩個拇指掐了掐。
林躍否認道:「想什麼呢。」
「這有啥不好意思的。」孫非說道:「高三做了半年同桌,我怎麼沒有發現她長得這麼好看呢。」
那是,以前的眼鏡妹帶著鋼牙套,素臉朝天,甭管是數九寒冬,還是炎炎夏日,橫豎都是一身校服,頭髮亂糟糟,兩天能梳一次頭就不錯了,距離男生心目中的美女標準差了十萬八千里,然而誰能想到10年不見,這丫頭土雞變鳳凰,越變越有女人味兒了。
打眼了,想他這個在高中就自詡通過體型就能斷定女生三圍的強人,居然栽了個大跟頭,有眼不識寶藏女孩兒。
「你呀,那叫有眼不識金鑲玉。」孟特嬌蘭花指一戳,電的孫非渾身發麻。
袁華插嘴道:「對了,孟特,你現在幹什麼呢?」
「人家現在干美容呢。」
「挺好,挺好……」
任誰都聽得出話里話外的言不由衷,就孟特現在的狀態干美容?哪個姐妹兒敢讓他碰啊。
「各位來賓,大家好,先做下自我介紹,我叫孔先新,今天非常榮幸地能夠主持韓大春先生和馬冬梅女士的婚禮。」
禮台上,留著飛機頭的司儀緊握話筒侃侃而談,一番嘴皮子過後把手往後一招:「吉時到,現在有請兩位新人登台。」
伴著歡快的樂聲,身穿婚紗的馬冬梅挽著舅舅的手從後面走出來,今天是她結婚的日子,居然一改從前大大咧咧的樣子,看起來似乎有點……害羞?
伴隨兩位新人登台的還有伴郎和伴娘,最扎眼的當屬秋雅,今年都三十二了還是那麼有氣質,儘管已經刻意低調,但是穿著禮服站在那裡,還是把另外三名伴娘給比了下去,搞得對面的伴郎團超級不淡定,頻頻往她臉上瞄。
夏洛和袁華看直眼了。
更漂亮的女人他們不是沒有見過,可是面對那些女人,少了一份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如果用林躍的書里的話說……遺憾最美?
婚禮嘛,就是那個流程,不過當大春給馬冬梅戴上戒指,倆人一起往回走準備拜天地的時候,她崴了一腳,險些倒在地上,因為看到了坐在同學席上的夏洛。
不消講,一定是大春沒有聽她的話給夏洛發了請柬。
馬冬梅不是那種任性的女人,既然事情已經這樣,她總不能當眾撂挑子不結婚了,想來想去只能硬著頭皮忍著腳痛繼續下面的環節,好在大春的父母體恤兒媳婦,沒有讓她倒水奉茶什麼的,拜完天地就叫大春帶著她去後面換鞋醫腳了。
婚禮的主角看到了夏洛和袁華,一直站在台上的秋雅自然也看到了,不過沒啥反應,只是表情變了幾變就扶著馬冬梅去後邊了。
司儀也在說了幾句沒營養的話后授意同事播放兩位新人以前的合影以及為婚禮準備的寫真照。
別的桌子上的人開始議論大春和馬冬梅,或者跟相熟朋友小聲交談,夏洛、袁華、林躍等人所在的餐桌反而有些壓抑,因為每個人都懷著不同的心思。
「喲,袁華,你這表不錯啊,江詩丹頓哎。」
其實早在袁華剛剛坐下的時候張揚便注意到他手腕上的金錶,那一串英文他不認識,但是跟在夏洛身邊許久,對於錶盤中間的鐵十字,還是有足夠認識的。
就這種表,起碼價值四五十萬人民幣。
「這表多少錢?」
「沒多少,沒多少。」
袁華把手腕往後縮了縮,遮住那塊十分扎眼的大金錶。
「沒多少是多少,總得有個數吧?」張揚盯著他的臉說道:「不會是A貨吧?」
袁華嘴角輕扯,表情相當不自然,眼睛里似有怒火燃燒。
「說啥呢,張揚。」夏洛說道:「袁華同學在咱們班,可是出了名的條件好,當初第一個配BP機的是他吧?第一個有電腦的是他吧?連變速車都是他帶著火起來的,是不是啊?」
「對,對,對,袁華從高中時就是咱們班的這個……」張揚伸出大拇指。
「張揚啊,聽沒聽過一句話?」
「什麼話?哥,你說。」
「叫窮玩車富玩表傻子玩電腦,袁華玩表的,你說他現在有錢沒錢?」
這話是網路流行語,平時說說沒什麼,現在同學們聚一塊兒,就有點兒引人遐思了。
窮玩車富玩表沒啥說的,這玩電腦最多的……
孟特嬌偷偷打量林躍,這位的稱號可是網文之父,既然是在網上寫小說,那電腦就是繞不過的一個坎兒。
常明霞結束了和胖妞的對話,氣哼哼地看著夏洛。
林躍倒是一臉平和,因為夏洛的挑事發難是情理之中的一件事,老話講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他現在是大明星,哪有不在同學面前顯擺的道理。
「對了。」袁華說道:「夏洛,我有一個問題不知道該問不該問。」
「咱都是同學,同學之間有什麼不好問的,說,說。」
「你說……這網上流傳的名人富豪榜,那些數字靠譜嗎?」
「我覺得名人富豪榜挺靠譜的。」夏洛扭頭望林躍說道:「你覺得呢?林躍。」
林躍沒有搭理他這個茬。
「哎,對了。」袁華一拍手:「你如果不問我都忘了,林躍可一直是作家富豪榜的頭名呢,來,告訴大家,你那4500萬的版稅收入靠譜不靠譜?都是同學,別藏著掖著了,誰不知道咱們班除了夏洛就屬你有錢了。」
「還行,大差不差。」
常明霞正要發作,林躍制止了她。
「你看不出來這兩個人在唱雙簧嗎?」她小聲說道,臉拉得很長。
「稍安勿躁。」林躍拍拍她的手,示意別急。
「哎,說起這事兒,我覺得有點兒可惜。」袁華說道:「在國外這麼多年,也去過很多地方,在作家待遇這方面,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日本,這作家在日本的地位,那可真是……就說去辦簽證,簽證官如果知道你是一位作家,那都得點頭哈腰尊稱一句『老師』,哪像咱們國內,以前叫窮酸臭老九,現在叫寫手碼字工,所以啊,就你這條件,如果生在日本,絕對比夏洛混得好。」
「過了,過了啊。」孟特嬌有點兒看不下去,同學們十幾年沒見了,好不容易借大春和馬冬梅的婚禮聚在一起,這陰陽怪氣的樣子太難看了。
「孟特,你剛才說什麼來著?搞美容?」夏洛說道:「我跟你說,這個好,咱們國家的經濟形勢一天比一天強,以後連老百姓都能有事沒事做個SPA什麼的,你這樣,我給你投錢,開個十家八家美容院,你覺得怎麼樣?」
沒等孟特嬌回話,常明霞忍不住了,發出一道譏諷的笑聲。
「哈,哈哈,夏洛,你好大的口氣,幫她開個十家八家美容院?這真是太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