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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戰鼓起

  王霄是從古北口出的長城。


  站在關隘上看著巍峨綿延的長城,他的心裡卻是想著,這麼長的長城單純依靠防守,幾乎就等於處處防不住。


  草原上的牧民們南下的時候,依靠著強大的機動力可以集中力量打一點。而以步卒為主的守軍想要增援都非常困難。


  歷朝歷代與草原人的血戰之中,唯有強漢盛唐能把草原打的喊爸爸,原因則是在於他們大規模動用騎兵。


  單純以步卒為主力與草原部落決戰還能打贏的,只有祖龍麾下的大秦強軍。


  「怎麼才能讓草原人喜歡上唱歌跳舞呢?」


  王霄為此,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大宋想要大規模發展騎兵不現實,因為需要大量的馬匹與馬場。大宋缺的就是這玩意。


  西夏叛亂,奪走了最後的馬場。而關內的地盤用來種糧食都不夠用,誰會改成草場去養馬。


  不是沒人懂這些,只是在巨大的利益牽扯下沒得選擇罷了。


  組建強漢盛唐那樣的龐大騎兵隊伍,動輒需要幾十上百萬的馬匹。有這麼多錢,用來在三瓦兩舍里廝混豈不是更好。


  馬匹是一種嬌貴的動物,真正堪用的也不過是十來年的樣子。這就需要持續不斷的大規模投入。


  以大宋文臣的德性來說,這種只有投入看不到回報,而且還是為那些武夫們添磚加瓦的事情,你把他們全家都賣到三瓦兩舍里去,他們也不幹。


  「燕王,探馬回報說,金人兵馬已入北安州。」


  祝彪的稟報讓王霄從思索中回過神來。


  「他們是準備據城死守?」


  祝彪的神色有些古怪「沒多少人入城,大部都是在城外安營紮寨。」


  王霄愣了下,隨即哈哈大笑。


  呃,一不小心把三國世界的習慣帶了過來。臉上又恢復平靜之色的王霄點了點頭「這是瞧不起我們吶。」


  此時的金兵正處於士氣的最巔峰狀態,哪怕是之後南下汴梁城的時候都沒有現在的戰鬥力強。因為那個時候他們早就已經搶飽了。


  身上掛滿了大包小包的強盜,是不會有多少戰鬥力的。


  「燕王,咱們挑選精兵奔襲他們怎麼樣?」


  當年奔襲曾頭市那一戰,可謂是經典至極。數萬毫無防備的梁山賊寇被打的幾乎一戰盡沒。


  祝彪他們也是常常吹噓緬懷,有機會就想再來這麼一次。


  古北口這裡距離北安州不算遠,挑選精銳一個下午外加一晚上的強行軍,的確是可以在凌晨時分發起突襲。


  不過王霄思考一番之後,還是拒絕了。


  原因當然是因為常年與遼國打仗的金兵,與那些烏合之眾的梁山賊寇不可同日而語。


  完顏昌也是打老了仗的宿將了,哪怕再驕狂,基本的戒備還是有的。


  別到時候偷雞不成,反倒是搭進去一批精銳。


  當然,這些原因不能直接說。那樣的話就是漲他人的威風,滅自己的士氣。


  所以王霄是這麼說的「咱們是潢潢之師,打這些蠻夷用不著這麼算計。直接殺過去碾平他們就是。」


  身邊眾將都是練連點頭,商業吹捧了一番王霄大氣。


  三天之後,王霄帶著人在北安州城下與完顏昌的兵馬對峙。


  實際上兩天前王霄就到了,只是為了等待後續兵馬又多待了一天。就這還有後續的一兩萬人甚至才出古北口。


  這個時代的交通條件,不可能讓你的幾萬大軍說到哪兒就到哪兒。


  那都是沿著道路擺出一字長蛇陣,層層滾動的行軍。更別說還有大量的隨軍民夫拖累速度。


  雖然真正開戰的時候或許也就是半天一天就決出勝負,可實際上前期準備工作卻是以月,甚至是年作為單位。


  主動開戰的是完顏昌,並非是王霄。


  完顏昌戰陣經驗豐富。


  王霄這邊前軍抵達的時候他沒打,是因為感覺人手不夠自己打的。


  他也沒選擇等到王霄全軍抵達再打,因為那樣人就太多了。


  完顏昌選擇的時機是王霄的兵馬來了大半,沒能凝聚全力。


  這個時候打垮了這些人,就可以乘勢追殺掃蕩後面路上的潰兵,甚至一路衝下古北口打開南下的大門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這就是所謂的戰場經驗了。


  至於王霄這邊的人多什麼的,完顏昌一點都不在意。


  在他看來王霄麾下的兵馬撐死就與他手底下的那些炮灰雜胡們差不多,甚至還有可能比不上。


  先用雜胡纏住南兵,跟著派出四個猛安的精銳金兵一鼓而下,這一戰半天就能結束。


  「那些金兵,的確是精銳。」


  王霄看著遠方列陣而待的數千金兵,默默的點了點頭。


  金人是半游牧,半漁獵的。他們有騎兵,不過不全是騎兵。


  攻打遼國繳獲了海量的戰利品,尤其是鐵器極多。


  遼國號稱鑌鐵之國,鐵器水準並不比大宋差。而且產出很多。


  大約兩千人的金國騎兵都是一人雙馬,橫刀馬槍弓箭齊全,人批鐵甲馬挂面簾。


  這已經可以算作是重騎兵了。


  剩下的那些金兵,大都是手持骨朵,巨斧,鐵鎚這樣的重兵器。身披雙層甚至三層重甲,遠遠的看過去就像是鋼鐵長城一樣。


  因為生存環境惡劣,金兵的兵丁都是高大強壯,體格魁梧之輩。


  配上全套鐵器,還有合適的指揮以及完善的軍事制度。再加上悍勇敢戰的士氣,難怪是能滅遼平宋。


  至於那些數量眾多的雜胡,王霄直接選擇了無視。


  這些只為吃口飯而上戰場的炮灰,沒人會去在乎。


  戰鼓隆隆,牛角號聲響起。


  一些騎馬的金兵在炮灰隊伍之中來回賓士,大聲呵斥驅趕著他們向著王霄這邊壓過來。


  差不多兩萬來人,像是波浪一樣滾滾而來,的確是很有氣勢。


  四周眾將的目光都看向了王霄。


  王霄摸了摸下巴,鐵手套拉的有點疼。


  「甲兵不動,弩兵不動,騎兵不動。」最終王霄只派出了八九千的刀盾兵與部分弓手上前抵禦那些雜胡炮灰。


  炮灰被人瞧不上是有原因的。


  他們的士氣不高,或者說乾脆就是沒有。而且只能打順風仗,一旦受挫,逃跑就是第一選擇。


  炮灰在戰場上的作用,除了消耗箭矢之外,就只剩下了牽制。


  王霄的后隊還沒到,此時上戰場的只有三萬出頭。


  遠方的完顏昌看到炮灰們纏住了南兵近一半的兵馬,對此表示滿意。


  至於剩下的那一萬多南兵,完顏昌並沒有放在眼裡。


  在他看來,自己麾下本族勇士們,一個衝鋒就能打垮他們。


  認為炮灰們已經完成使命的完顏昌,親自帶著數千本族金兵向著對面矗立大旗的本陣殺過去。


  數萬人參與的大會戰,戰場非常寬廣。


  之前距離過遠,而且還沒有望遠鏡。完顏昌並不清楚王霄本陣的情況。


  等到他親自帶兵轟轟隆隆殺過來的時候,這才看清楚了自己需要直面的是什麼樣的一支兵馬。


  『嘶~~~』


  看清楚了對面的形式,打了多年仗的完顏昌感覺有些牙疼。


  對面的兵馬人人披甲,還不是皮革的那種,是真正的鐵甲重甲。


  最前方是大約千餘鐵塔似的甲士,他們身後是手持重弩的弩手,兩側則是規模龐大的騎兵。


  一萬多人安靜列陣,哪怕不遠處的炮灰們喊殺聲震天,這裡依舊是風吹旌旗的獵獵聲響涌動。


  完顏昌看了看就明白,這是一支強軍。


  戰場上能做到陣型不亂,軍士不嘩的都是強軍。


  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已經由不得他選擇。


  要麼上前,要麼撤退。


  上前還有可能破敵,撤退的話炮灰們肯定崩潰。到時候那麼多的騎兵追殺過來,必然是一場大敗。


  完顏昌深吸口氣,將希望放在了麾下四千多戰無不勝的本族精銳身上。


  希冀著對面都是銀樣蠟槍頭,一接觸就被打垮的那種。


  牛角號聲再起,兩千多身披多重甲胄的金兵緩緩上前,向著王霄的大旗壓了過去。


  身披幾十斤重的鎧甲,還能在戰場上健步如飛從這裡跑到那裡的猛男,現實之中是不存在的。


  真正打起來,都是緩步行走來保存體力。唯有在最後一段不過數十米距離發起衝鋒的時候才會真正的跑起來。


  披重鎧,持重盾的金兵並不在意弓弩,因為他們相信自己身上的厚實鐵甲能有效的保護他們。


  以往與遼人打仗的時候,遼人的弓箭幾乎沒有威脅可言。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遇上神臂弓!


  神臂弓名字是弓,實際上是強弩。


  採用特殊設計的重弩擁有無與倫比的殺傷力。距離越近,破甲能力越強。


  三百步的時候,就有心急的人轉頭看向王霄。


  王霄擺擺手,沒有多說什麼。


  之後兩百步,一百步,甚至五十步的時候王霄都沒有下達命令。眾將們甚至都有些騷動起來。


  王霄捨得花錢,大宋花費巨大人力物力打造維護的神臂弓,被他弄來了四千餘副,此刻都在這裡了。


  他也看出來那些金兵都是穿重甲持重盾,距離遠了根本就破不了防。


  既然如此,那就乾脆放到能射穿的距離。


  兩千出頭的金兵重甲兵來到了三十步的距離,一個猛安千夫長怒喝一聲,頓時蜂擁而上準備衝破甲陣殺入那些毫無防備的弓弩手陣中。打開了通道,後面的騎兵跟進掃蕩衝擊,這一戰就拿下了。


  當他們開始沖陣的時候,抬起手的王霄重重向下一揮!

  「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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