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失效的回溯
艾涼沒有閑心去插手穆斯的逃跑計劃,他眼下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買菜。
艾涼無視了穆斯後面的好話,再度屏蔽了刻印的精神鏈接,繼續悠閑的逛著生鮮市場。
至於跟對策局的合作事宜……
穆斯嘴裡的做好準備,就是距離行動時間還遠的意思。
從他的表現來看,時間至少還有一周以上。
不要以為穆斯向艾涼詢問對策局的行動,就代表他對此一無所知。
察言觀色可是一個情報販子的基本功。
根據他人的語氣神態,說話時的情緒表現,推論一件事是否急迫。
這種能力穆斯還是有的。
當穆斯以「大事不好」「遇上麻煩了」之類的話為開場白時,才代表著應該正式採取準備行動,其餘的話都可以無視。
那些所謂的「我們該準備一下」「最好快點」等催促的話語,你可以看做穆斯在提醒你還剩多少休息時間。
就像為了第二天早起定了五六個鬧鐘的人,總會在最後一個或者倒數第二個響起時,才願意從床上起來一樣。
艾涼邊走邊思考這兩天的晚飯:「今晚吃海鮮炒飯加炸雞腿,明天要做點不一樣的話……就做一鍋臘腸粥吧,正好從內華買的蒔蘿能用上……」
………………
夜幕降臨,田浩拿著筆錄設備準備前往車庫。
端著一杯苦丁茶的姜開濟看見了,主動打了個招呼:「你這是去醫院還是殯儀館?」
「拘留所,那裡來了個大傢伙。」
田浩走上前奪過姜開濟的杯子,灌了一口茶。
姜開濟接過杯子抱怨道:「現在去拘留所幹嘛?我們這邊可是還有幾十份屍檢報告沒看完!」
「都說了來了大傢伙。」
田浩捏了捏眉心:「這些人的死法大部分都一樣,想要從屍體上找線索,不知道還要等多久,活人能問出來的東西可比死人要多。」
姜開濟激動地手一哆嗦:「外勤隊抓到人了?!我怎麼不知道?」
要是抓到犯罪嫌疑人,那他們就不用加班加點,埋頭分析那群死掉的人渣的屍檢報告了。
畢竟為一群十惡不赦的傢伙查明兇手,刑警隊里可沒幾個人會開心。
如果不是職責所在,他們甚至看都懶得看一眼。
田浩嘆了口氣:「我也是剛收到通知沒多久,不過,不是抓到的,而是有人過來自首。」
「又是自首?」姜開濟下意識地皺了皺眉頭。
受胡英韶的影響,他現在對自首二字有一點ptsd的苗頭了。
「來自首的人是誰?」姜開濟問道。
「張鳳。」田浩答道。
姜開濟單手摸著下巴思索道:「張鳳?這名字有點耳熟……誰來著?」
「道上的人管他叫火雞,那個管千花博彩生意的。」田浩提醒道。
「我想起來了!不過這事兒跟他一個開賭場的有什麼關係?難道他知道這些人背後的死因?」姜開濟追問道。
田浩沒好氣的罵了一句:「我要是知道還用在這兒跟你廢話,還用去拘留所進行提審?」
罵完姜開濟,田浩繼續說道:「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個新的突破口,再不濟也比窩在隊里不停的看屍檢報告強。」
姜開濟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放:「我能跟你一塊兒去不?」
田浩挑起眉毛:「你?」
「老田,我知道現在隊里人手緊張,但我是管理系的啊!我連各種利器創傷的傷口類型都分不清,讓我看屍檢報告不是白瞎么!」
姜開濟開始大倒苦水:「什麼有刃、無刃、單刃、雙刃、多刃、刺創、切創、刺切……他娘的!
看這些報告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匹看磨盤的驢,唯一能做的就是圍著報告打轉!」
田浩拍拍姜開濟的肩膀:「自信點,驢可不會在末尾做批註。」
「伱這傢伙。」姜開濟甩開田浩的手。
田浩甩了甩手中的車鑰匙:「行了,不想看報告就拿上傢伙跟我走,我那邊還有一堆事要忙。」
「等的就是你這句話。」姜開濟回到自己的辦公桌,迅速收拾好裝備坐上車。
在前往看守所的路上,姜開濟邊看報告邊問道:「平安那小子去哪了,你該不會放任他一個人去調查了吧?」
田浩打著方向盤:「我把他支開了,這次的案子,他幫不上多少忙。」
「幫不上多少忙?這可不像你會說的話啊。」
姜開濟抬起頭十分驚訝:「以往只要你和平安一起出馬,可是要不了三天案子就能結案。」
田浩聞言,滿臉煩躁的叼起一根煙:「你也說了那是以往,以前那些案子跟這回可沒法比,查了一個多星期,毛的線索都沒見著。」
早在第一批屍體被發現的時候,田浩就召回了準備參加聯考的金平安。
然而無往不利的回溯,這回卻狠狠地栽了一個大跟頭。
根據金平安對犯罪現場的回溯,只能看到一個全身都裹得嚴嚴實實的傢伙,把屍體從一輛同樣用黑布罩著的小貨車上拖下來。
田浩和金平安起初也沒在意,既然殺這麼多人,遮擋自身的體態樣貌和運輸工具,都只是最基本的防護手段。
在遍布監控的現代化都市,根本不存在大段的監控盲區,總會有攝像頭能拍到貨車才對。
但當兩人調取公共監控時,卻發現完全查不到這輛小貨車的蹤跡。
在金平安的回溯中,明明白白的看到了小貨車駛過某條街道。
可公共監控卻什麼都沒有,兩人這才意識到,公共監控很有可能全都被某一段時間的監控覆蓋了。
不管是有人幫忙,還是兇手憑藉自己的技術,黑進公共監控系統。
無論哪一點,都是一件極為恐怖的事情。
田浩和金平安沒有聲張,而是選擇默默調查。
反正有回溯在,遲早能找到關鍵線索。
然後現實狠狠地給了他們一巴掌。
金平安通過回溯,確實找到了拉屍體的小貨車。
但這輛車是兇手從一家水果店的車庫裡偷出來的,兇手本人的來歷依舊不詳。
金平安沿著兇手偷車前的路徑繼續回溯,發現了他騎的摩托車。
可摩托車也是路邊隨便偷來的!
壓根就沒法根據載具,找到兇手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