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4章:反殺時刻
在王恆這裡吃了閉門羹,鄭亮等人轉身離開。
「這下不太好辦了。」陳琳說道:
「如果在網上發酵,可能會變成兩個品牌的爭端。」
陳琳很擔心,如果這件事鬧大,林逸就危險了。
畢竟他只是個棋子,所謂的優秀,也只是對自己來說。
集團是不會出面力挺他的。
「這事林逸是怎麼跟你說的。」
通過幾天的接觸,王恆也覺得林逸的能力不錯。
車展第一天,就能拿個開門紅回來,他有不小的功勞。
他也怕林逸出事。
如果大區出了人事任免書,自己也保不了他。
「他就說不用我管,讓我別操心。」
「你比較了解他,你覺得他能處理好這件事么。」
「不知道。」陳琳說道:
「他有點讓人看不夠,很難去猜心裡的想法。」
「我也覺得他不是一個會胡來蠻幹的人,但這事鬧的確實有點大,讓人摸不清頭腦。」
滴咕了一句,王恆說道:
「你給他打電話,讓他回來。」
「嗯。」
陳林拿著手機,撥通了林逸的電話,同時打開了功放。
「你在哪呢。」
「我在賓利的展台呢,有個車模的身材和你差不多,穿著黑絲巨好看,我覺得你應該嘗試一下。」
陳琳:……
「你快回來,王總找你有點事。」
「不會是他們找上門,要拿我興師問罪吧。」
「有人告訴你了?」
「沒有,我猜的。」林逸說道:
「告訴王總不用擔心,這麼點小事,我自己就能處理。」
「但你的身份已經被曝光了,很有可能會變成兩個品牌的爭端,如果大區下發了任免通知書,誰都保不住你。」
「我不用別人保,總之你們就不要管了。」
說完,林逸就掛了電話繼續看著車展里的黑絲美腿。
另一邊,在王恆這裡吃了閉門羹后,鄭亮等人就回去了。
「鄭總他們是怎麼說的?有沒有配合。」運營總監問道。
「我看他們就是上下一氣,故意搞出來的這件事。」鄭亮說道:
「既然律師函不管用,那就直接起訴好了,我倒要看看,他能嘴硬到什麼時候。」
在車展里呆了一會,鄭亮等人就回去了。
一來要處理起訴的問題,其次還要把這次公關事件做好。
否則自己的工作,也不用要了。
幾名高管回去沒多久,就有一輛黑色的轎車,停在了大區總部的門口。
馬懷明帶著凌雲集團法務部的人,從車上走了下來,準備去給他們上一課。
此時,兩名女前台,正在聊天。
「網上的消息你看了么,那個鍵盤俠居然沒認慫,竟然還在網上硬剛,這下有意思了。」長發女前台說道。
「我跟你說,這個人就是純純的法盲。」戴著眼鏡的女前台說道:
「咱們可是外企,還是世界知名品牌,他一個小小的鍵盤俠,能有多大的能耐,一根手指頭就能把他捏死。」
「所以才說有意思呢,估計公司後面會起訴他,見到法院的傳票,他肯定就慫了,那些亂叫的吊絲,肯定也不敢說話了。」
「這些人就是欺軟怕硬,不搭理他們的時候,就使勁的口嗨,感覺全世界都是他們的,不動點真格的,肯定是不行了。」
「就是一群吊絲,也不用太把他們當回事,還不如研究下,晚上吃什麼呢。」
「嘻嘻,說的對。」
就在這時,大堂的門被推開。
馬懷明帶著,從外面走了進來。
兩人立刻站起身來。
「請問你們找誰。」
「您好,我是凌雲集團法務部的主任馬懷明,我想找一下你們公司法務部的負責人。」
前台愣了一下,他不知道馬懷明是誰,但是卻聽過凌雲集團的大名。
尤其是這家集團的法務部,這幾年打官司就沒輸過。
但最近一段時間,兩邊也沒有什麼合作,他們找上門來幹什麼?
「請問一下,你們有什麼事嗎?我好過去通知一下。」
「你們給一名叫隱形的雞翅膀的網友,發了一封律師函,我們是來處理這件事的。」
「啊?!」
女前台已經聽懵了。
大名鼎鼎的凌雲集團法務部,竟然幫著一個鍵盤俠來處理法務事件?
想想都覺得不可能。
「你們稍等一下,我去通知下領導。」
長發女前台拿起了電話,撥通了鄭亮的座機。
「鄭總,凌雲集團法務部的人來了。」
「嗯?他們來幹什麼?」
「咱們不是給一個鍵盤俠發律師函了么,他們是來處理這件事的。」
「怎麼可能呢,那個鍵盤俠和他們有什麼關係?」
「我們也不知道,但他們就在樓下呢,來了好幾個人。」長發女前台緊張的說道:
「凌雲集團那麼大的公司,他們的法務部,好像挺厲害的。」
「你們先招待好人,我現在下去。」
「好好好。」
掛了電話,女前台攏了一下頭髮。
「幾位稍等,我們領導馬上就下來。」
「好。」
馬懷明等人也不著急,慢悠悠的等著。
那封律師函的內容漏洞百出。
甚至不用自己過來,拍個手下都能搞定。
分分鐘就能讓他們認慫。
沒幾分鐘,就看到鄭亮帶著法務部的人,急忙忙的走了過來。
「您好。」
鄭亮走到了馬懷明的跟前。
「我是鄭亮,是炎國大區的總經理。」
「鄭總,鑒於你們給一位名叫隱形的雞翅膀的網友發了律師函,我們認為其中的內容欠妥,所以來處理這件事。」
「你們不是凌雲集團的人嗎,應該和他沒什麼關係吧?」
自打知道這個消息后,鄭亮和其他高管,就沒想明白。
堂堂凌雲集團法務部,為什麼會幫助一個鍵盤俠。
就算讓他背後,有王恆撐腰,也請不來這些人吧。
「什麼關係並不重要,畢竟主要的問題,都集中在律師函上。」馬懷明說道:
「我們認為,律師函上的內容,都是不屬實的,我的當事人只是在陳述和這件事無關的事實,卻反遭你們的誹謗和侮辱,對他的名譽權,造成了很大的損害,所以我們要過來商討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