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怎麼可能會成為你這種人
楚薇手下的力度愈發大,臉上的表情猙獰,幾乎要將手裡的女人撕碎。
火辣辣的痛意從臉上傳來,姜譽西被迫視線對著楚薇,女人眼裡的那抹嫉恨,厭惡那麼明顯,她心頭又何嘗不是。
四年前,這個女人可以輕而易舉搶走自己的男人,可以無恥張揚的挑釁羞辱自己,可以用一個電話就毀掉她的一生奪走她的一切。
沒想到四年後,這個女人想再次毀了自己的生活,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
譽西的心頭,恨意,屈辱,憤怒翻騰。可是她什麼都做不了,一無所有的她,什麼辯解都沒有用。
身子有些發抖,袖下的手指漸漸緊握成拳,舌尖嘗到口中愈發濃重的血腥氣味。
就在姜譽西以為自己的臉要被楚薇的指甲划花的時候,一道慵懶玩味的聲音從後面傳來,插入他們之間的對話,「秦經理——」
男人從走廊盡頭走過來,身形搖搖晃晃像是站不穩,穿一件灰色襯衫和休閑西褲,一臉宿醉之後的憔悴懶散,輪廓之間散發著明顯的紈絝。
他走近,忽然一把用胳膊勾住姜譽西的脖頸,整個人像是一下子癱掛在女人身上,唇上勾出弧度,眸光混沌,「這個女人,我要了,送我包廂里去……」
「……」
所有人在被這忽生的變故之前愣住,楚薇第一個反應過來,一臉不可置信的看著面前穿著體面的男人,尖聲道,「這位先生,你沒有聽到我們剛剛再說什麼?這個女人是一個騙子,一個小偷!你要是想找樂子建議你找別人,這個女人,我要送她去警察局!」
「呵,」男人似是笑了,一隻胳膊勾著姜譽西的脖子,手指間夾著一隻煙,另一隻手握著打火機繞過來,微微低頭,就那麼環著女人的身子點起煙來。
銀色的火機騰起幽藍的小火苗,他用手攏著那火苗,指縫間透出一抹微紅,煙霧彌散。
濃烈的煙草味混著男人身上的氣息頓時充斥在姜譽西的鼻尖,她猝不及防被嗆的咳嗽起來,連連後退,想要掙脫男人的桎梏,肩上的力氣卻攏得更緊——
走廊昏暗,燈光是溫暖的橘黃色,在他側臉的輪廓落上陰影,顛倒眾生的紈絝俊美。
「我沈煜之要的人,什麼時候輪到別人說話?」男人手指間夾著煙,吞雲吐霧中透著一股致命的性感,眯著的眼眸始終盯著對面的艷麗女人,「她的事,不用楚小姐你沾——」
沈煜之……
四年前,隨著姜家的衰敗,裴紀廷回國拓展商業模塊,和沈家在政界的地位,南城的格局早已重新建立。
現在的南城,裴紀廷富可敵國,而沈家,隻手遮天。
沈煜之,就是沈老爺子唯一的孫子。
楚薇聽到那個名字臉色便陡然一變,不過這些年她見過不少世面,面對男人那番不屑的言語, 依舊能保持鎮定,除去眼神格外的冷,「沈少爺,她偷了客人的東西,秦經理已經把她開除,她現在已經不是魅莊的人了……」
沈煜之淡笑,「如果,我就是想要呢?」
楚薇慍怒,「沈先生看上這種女人?」
「誰說我看上她了?」
沈煜之深吸一口煙,淡淡的煙霧彌散,看不清他的神色,「楚大明星,我真的沒有時間跟你在這裡廢話,我的房間髒亂的一塌糊塗,我不找個看上去勤快一點的服務生打掃衛生,難道找楚小姐你嗎?」
「……」
打掃衛生?
不等眾人反應過來,姜譽西明顯感覺到男人攬著她肩膀的力度猛然收緊,然後她被男人夾裹著,連拉帶拽的到了二樓的豪華包間。
姜譽西一打開包廂的門,便被眼前的場景震驚到了——整個魅莊最奢華偌大的房間,一片狼藉,不忍直視!
桌子上地上東倒西歪的空酒瓶沒有一千,也有上百,地上布滿了丟掉的水果,點心,破碎的酒瓶玻璃渣,和一地的黃黃紅紅的酒水混雜在一起,那場景看起來只叫人頭皮發麻。
這些水果酒水,一般是潑在那些大跳艷舞的跳舞女郎身上,姜譽西看房間里的場景,甚至不敢想象昨天這裡到底經歷了什麼樣的靡亂……
她本來還覺得那個叫沈煜之的男人行為有些奇怪,此時卻來不及多想,小心避開地上的玻璃和食物殘渣走到包廂裡間的衛生間,拿出那裡打掃衛生的工具,從包廂最裡面的角落開始打掃。
酒瓶被一個一個收到身後拖著的大垃圾桶里,她跪在地上,拿抹布把地上的污漬和食物殘渣收斂起來,一點一點的後退,就算是不小心碰到玻璃渣子劃破了手套割破了手,眉頭也都不動一下,直到把所有的髒東西收捧到垃圾桶里,再換上新的抹布,重新擦地。
她在幹活的時候最少言寡語,一直垂著頭,也不會注意其他的事,所以沒有發現,那帶她過來的男人一直沒走,而是支著身子靠在門口看著她……
「真是可笑。」男人忽然出聲,聲音帶著粘稠的嘲弄,明明音量不大,卻嚇了譽西一跳,「我真是他媽的醉的不輕,竟然把一個服務生看成她——」
譽西這才發現男人還沒走,驚慌的站起身來,還沒站穩腳步,下巴忽然被一張大手緊緊鉗住。
他貼過來的一瞬,兩人之間距離薄得幾乎沒有,男人身上散發的微薄的怒意和鼻息間呼吸全都灑在她的身上,讓她整個人動作定格在那裡不敢動。
「你怎麼可能是她?她是南城首富的掌上明珠,擁有最世俗的財富和美貌,是整個南城最驕傲張揚的女孩,追在她身後的男人都是一樣的優秀過人的……」
「那個女人,就算是再落魄再不濟,怎麼可能會成為你這種人?」
姜譽西猛然抬頭,視線直直看他,眸子里是震驚和恐慌——
他說的人,是她?是四年前的姜譽西!
他認識她?
沈煜之……沈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