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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3章 張蒼水

  「澳門已經清理整頓完成,進駐兩營人馬,香山縣丞也移駐澳門並開衙長駐,另廣州市舶司也在澳門設澳門海關。」


  「島上葡萄牙人,也都全部普查登記,符合要求的發放居住許可證,共發放九百一十三張, 另有十七人查犯了海上劫掠,在沿岸搶掠偷盜、販賣人口等罪,已經逮捕審訊,定罪后押往廣州監獄關押。」


  「還有四百七十餘人是葡萄牙人娶大明女子所生混血,對這些人,按最新律法,父母皆夷則為夷,父母一方為夏, 則為夏。所以給予他們入大明戶籍。」


  「其餘在島上的黑奴、南洋奴等上萬, 他們原為葡萄牙人私產,但根據我大明律令,禁止在華夷人蓄奴,所以他們都被划入皇家少府監下雇傭長工,給予臨時居住證和工作證。」


  「另葡萄牙人與倭人、南洋人夷人所生混血,按規定也皆為夷,登記后仍發給居住許可證。」


  廣東巡按張煌言向皇帝當面奏報澳門事務。


  在朱成功的水師包圍之下,在皇帝的強硬態度下,澳門的總督、大法官、市議會等都慫了,他們沒有半點對抗的力量。


  而得到大明皇帝承諾以後可以繼續居住澳門,還可以繼續通商貿易后,他們最終只得投降。


  不投降也不行,這些年葡萄牙人早已衰弱,他們在印度在錫蘭在馬六甲,一路敗退,一個個殖民據點被英國人、荷蘭人攻佔,許多殖民據點的葡萄牙人甚至被屠殺。


  澳門的葡萄牙人雖不多, 但許多人已經是數代定居了, 他們與本土的葡萄牙人已經很不一樣了,雖然說經過他們的爭取,葡萄牙國王也下令,承認在那些殖民地出生的葡萄牙子女,也一樣是葡萄牙人。


  但澳門畢竟只是一個遙遠的據點,尤其是在失去了馬六甲后,這裡是個孤懸於外的據點,他們也無力來保護這裡。


  能夠留下來,總比被攻佔趕走甚至屠殺強。


  雖然葡萄牙人對於大明天子提出的這些條件很不滿,尤其是他們在島上的房屋商鋪不動產的徵收,對他們蓄養奴隸的沒收,非常不滿,但這是他們留下來的必須條件之一。


  其它諸如自治權、築堡擁兵、收稅、司法等權被奪走,那更不用說,沒半點條件可講。


  張煌言親自上島處理。


  朱成功帶著御營艦隊,攜收復台灣大敗荷蘭人的威勢,直接上島, 接收炮台、城堡,每條街巷都派兵駐守, 然後挨家挨戶的沒收他們的武器。


  接著香山縣丞到澳門開衙駐守, 衙門六房三班也配製齊全,胥吏們開展工作,編戶齊民。


  葡萄牙人建的城堡,建的房屋,建的商鋪,全被沒收,給予適當補償。


  他們的議會、法庭全部取消,總督也被送離澳門,乘船返回果阿。


  澳門其實並沒有真正的軍隊,以往印度果阿總督府,每年會派一支商船隊過來,武裝商船隊有個司令,他到了澳門后,會在澳門呆上幾個月時間,等次年季風起再返航,這段時間也是貿易時間,他在澳門的這段時間,便成為澳門的最高軍政首領,他船上的兵自然也成了澳門的武裝力量。


  不過因為澳門議會跟這個司令經常鬧衝突,所以近些年才正式派總督前來常任,這總督來了后也開始奪取行政大權,甚至組建了一支傭兵隊伍,甚至在發生戰鬥時,葡萄牙人也都有義務出戰協守。


  現在明軍上去后,直接沒收武器,趕走總督,重新編戶齊民。


  給他們發居住許可證,一年一審核,若有違反在華居住規定,就取消資格,不再續發,要驅逐出境。


  他們仍可繼續居住現在的房屋,但沒有產權,以後得向大明交租。經營的商鋪等,也可以繼續租賃經營,但需要按時交納工商稅賦、厘金等。


  原來的海關,也被大明廣州市舶司接管,不再是包稅,而是按律徵收。


  島上的葡萄牙人不滿千,其實翻不起什麼浪來。


  他們以前靠殖民模式,蓄有上萬的非洲、南洋奴隸,也有跟大明、日本、南洋等居民生的混血幾百人。


  又雇傭了幾萬明人在他們的炮廠、船廠等工作。


  之前朱以海剛起兵時,給澳門的炮廠很多訂單,讓這個炮廠生意興隆,規模不斷擴大,在廣東招募了許多華工。


  現在按朱以海的要求,卜加勞鑄炮廠改制,朱以海的皇家少府監佔三成股,大明工部佔四成股,原卜加勞葡萄牙人佔三成股。


  改制后,股份制經營,成立新的董事會、監事會等,各占董事席位,並組建了全新的經營管理層,這樣改制后,鑄炮廠得以保存,甚至獲得更多訂單,收益也更高。


  葡萄牙人雖然讓出了七成的股份,但若是他們不合作,這個炮廠就會失去大明的訂單,以他們現在的處境,根本維繫不下去。


  澳門的船廠、銃廠等基本上也都是進行了這樣的改制。


  完成改制后,葡萄牙人在澳門的那些工作基本沒丟,就是以後不能再享受國中之國般的自治待遇,但起碼還可以繼續在澳門生活下去,甚至有技術的在那些廠里,待遇依然挺高。


  經商開鋪子的,也同樣能夠繼續經營。


  損失也是有的,土地、房屋、商鋪,甚至城堡、教堂、港口碼頭、炮台都收歸朝廷,連他們的奴隸都被收走了。


  他們還被剝奪了在澳門買賣、蓄養奴隸的權力,只許雇傭。


  「澳門能夠這麼快安定下來,蒼水你功不可沒,何騰蛟這次回朝後,就不會再回兩廣了,朕打算讓你出任廣東巡撫一職。」


  「陛下,臣不敢受,臣僅是巡按而已。」


  朱以海笑著道,「你也別急著拒絕,巡按之前雖僅是七品,但之前朕更定官制,已經是正五品了,你先前巡按福建,再巡按廣東,在地方上辛苦奔波,勞苦功高,其實你早當升遷,只是之前嶺南需要你,朕也就委屈你了。


  現在這次要一起調整嶺南的官員,便把你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巡按巡撫,只著好像差不多,其實品級上來說,天差地別。


  在紹天朝以前,巡撫早最其實也是中央派出代天子巡狩地方的官員,最早時還分為戶部派出巡撫和兵部派出巡撫,到了後來,事權漸合一,巡撫也成了普遍常設,於是巡撫便加都察院的憲職,到後來又例加兵部侍郎銜。


  嘉靖后,甚至開始常駐地方,雖是京官,但常駐地方,成為地方一省軍政主官,在邊地還能練兵、統兵,甚至指揮作戰,兵馬多的手底下幾萬人馬。


  雖然明末時總督設立許多,但總督與巡撫,其實並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平級,互相牽制。


  所以後來又設督師、經略等以節制巡撫、總督,甚至統領數省。


  巡按這個職務呢,其實就是巡撫常駐地方后另設的,設立的原因也正是因為巡撫常駐地方,成為一省軍政長官后,他原先的職責其實就變了。


  所以朝廷需要再派一位京官代天子巡狩地方,尤其是監督地方官員,包括監督總督、巡撫們。


  所以雖然巡按是從十三道監察御史裡面輪流派出御史出巡,品級才八品,但權力極大。


  巡撫權利越來越大,給巡按的權力也就不斷增加。


  到了明後期時,巡按在地方上的聲望威勢,已經比巡撫更高,地方官對巡按的畏懼,遠遠超過巡撫。


  因為巡撫已經成為了實際上的地方官,而巡按卻是真正的代天巡狩的欽差。


  號稱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縣行政長官皆其考察對象,大事奏請皇帝裁決,小事即時處理,事權極重。


  到了紹天朝,朱以海乾脆把總督和巡撫,直接定性為地方官員,總督、巡撫不是上下級,兩三省設一個總督,每省設一個巡撫,總督駐紮的省,例兼當地巡撫,不再額外設巡撫,免的衝突矛盾。


  巡按的品級也由八品升到五品。


  仍是朝廷特派欽差,代天子巡狩,所以地位其實反而是提升了許多。


  巡按品級既不如總督、巡撫,也不如布政使、按察使,甚至不如地方的分巡,但在地方上排序,卻是跟總督、巡撫並列,是位在布按之上的。


  明末時知府等見品級更低的巡按,卻還得跪拜。


  當然,正常情況下,巡按雖然權重,但畢竟品級低,他只是中央特派,按例巡按一般都是各道監察御史輪流出巡,一般是一年,一年後就回到都察院,然後換另一位御史出巡。


  御史、巡按都是容易升遷的官職,甚至巡按的選拔上都是有嚴格規定的,必須是進士出身,不許用教官,不許用部曹,不許用吏職,也不許用新仕官,不許用老弱。


  甚至由監察御史選為巡按出巡后,就暫時不再隸屬都察院,給予最大的許可權。


  他們在地方上督查人事、考核政績,監理地方司法、軍事,甚至直接統兵練兵,管理糧餉,指揮打仗等等,權力大的沒邊。


  反正這個中央特派員,中央督查組長,地方所有官吏、事務,他都有權管,跟巡撫職權上其實差不多,只不過一個變成地方長官,一個是上面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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