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找人
會議、談話都結束之後,就散了。
這時文媽那邊的客人也都走了。
文淑昨夜裏沒睡好,現在將事情安排下去後,再次回房補覺去了。
下午,文淑從樓上下來的時候,還在樓梯口就看到別墅大廳裏有許多人,有很多陌生麵孔,不用,文淑就能猜出來他們是來幹什麽的。
不是挖人就是拉關係的。
她可不想跟這些人碰麵。
於是她趁別人沒看見她時又返回樓上,從後窗利用千機繩離開了。
到了別墅區外,文淑從遊戲裏取出一輛自行車,騎著自行車向市場走去。
昨她帶著文媽摸索龍南基地,也是為了探路,也找到了她想找的地方。
那是一個名為“文學社”的地方,表麵上裏麵有書籍對外出租,也有電影、電視劇等出租。
這隻是文學社表麵的,而暗中的,則是出售各種消息的地方,勢力不明。
文淑左拐右拐的,拐到一個巷子的角落就閃身進入遊戲,換一身衣服出來。
等文淑拐了七八次,換了七八身衣服出來之後,跟之前已經判若兩人了。
身材佝僂了一些,頭發也換了個顏色,由之前的黑色換成了栗色,戴著一副平麵眼鏡。
臉上也化了妝,點了幾顆美人痣,眉毛也描了一下,唇形也做了修飾。
脖子裏帶了一個普通的銀飾項鏈,其實,是一個可以變聲的飾品。
這個變聲器跟末世前的那些機械化的變聲器不同,聲音圓潤像真聲、沒有機械福
外麵罩了一件寬大的衣衫,看不出身形。
去一個不明勢力的地方買消息,自然不可能正大光明的去,定然要做一番遮掩的。
文淑站在文學社門口,伸手推開了門,走進去。
文學社裏的人不多,但也有幾個,都在書架前挑書。
有一個七、八歲的孩子在櫃台前追問還有沒有機甲類的動畫片。
櫃台裏的人被追問的煩了:“沒有!沒有!要麽看別的,要麽以後都不再租給你看!”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啊。”孩子挺老成的回了一句。
“子,別動,等我出來揍你!”櫃台裏的人作勢要出來揍那個孩子。
孩子一點也不怕,大喊幾句:“來啊!來啊!”就向外麵跑去。
“哼!臭子!”櫃台裏的人最終也沒從櫃台裏出來,又坐了回去。
文淑等在一邊,等他們都鬧完了,才走向櫃台。
“買消息。”文淑站在櫃台前,壓低聲音。
櫃台裏的人抬眼看了看文淑,眼生的很:“姐,你要什麽書?這裏的書可是我們搜刮了好幾個書店得來的,種類多的很!”
“我要找一個人,一個恩人。聽你們這裏可以買賣消息,我想,找一個人應該也不會太難的。”
現在才抽出空來尋找前世恩人,文淑也沒覺得晚。
文淑知道對方是因為自己是生麵孔、又沒有人介紹,才對自己視若無睹的,但文淑並不放棄。
“……”櫃台裏的人斜了文淑一眼,轉過頭去,不接話。
“真的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找饒事,你要不要先看畫像再?”
文淑鍥而不舍的爭取著,從腕環裏取出一張畫像。
這個畫像是文淑重生回來之時,末世未到之前,在家裏抽空畫出來的。
她沒什麽畫技,就是用鉛筆一點點畫,然後改,一點點的改,經曆了幾個月的時間,才畫出這麽一副比較相像的畫像。
文淑畫的這個像,也隻有五分相像而已,一般人還真的是認不出來。
櫃台裏的人轉過身去,看也不看:“既然有畫像,幹嘛不發到功勳塔上去,到那裏找人更快更容易!”
如果這就是這輩子發生的事,文淑肯定會這麽做的,可是這不是上輩子發生的事嗎?
文淑以什麽理由找這個老人呢?
找到了又以什麽理由去服老人讓對方相信自己?
沒有!
所以隻能這樣暗中尋找!
找到之後,看看對方的情況,如果還算可以,就不去打擾,畢竟在自己的身邊也不算有多安全。
如果過的不好,就找個機會幫一把。比如,她組建的團隊裏,後勤要招不少人呢。
勸不行,文淑改利誘:“用源魄跟你買消息太落俗了……”文淑左右看了看,隨後湊近一點,悄聲:“我手裏有金絲軟甲!”
櫃台裏的人心動了,但並不相信文淑手中會有這種隻存在於傳中的物品。
金絲軟甲,隻存在於電視中的刀槍不入的寶物。
這種東西,現實中怎麽會有?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相信會有的。
“怎麽可能會有?這種東西!”
“不如找個安全一點的地方,給你看看?”文淑建議:“如果是真的,你就接了我這單生意,如果是假的,你就把我打出去。”
櫃台裏的人思考了一會,眼前的人已經知道自己這裏的事,再怎麽否認也沒有用。
現在對方手裏的東西,他很感興趣,朝後麵喊了一聲:“二,過來看一會店。”
“好!”
過了一會,一個人從後院跑過來,頂替了櫃台裏的人。
文淑跟著那個人向後院走去,最後在一間他認為比較安全的房間裏停下。
看周圍的環境,這裏應該就是這裏每次買賣消息的地方吧?
文淑的金絲軟甲,其實是遊戲裏製作出來的一種防護軟甲,被文淑染上了金黃色而已。
傳中的金絲軟甲隨刀槍不入,但那個時候的武力值與現在的饒武力值並不能相提並論,以現在異能者的武力值不定就能破壞掉。
而文淑這件則不會,最高可以承受十級喪屍的攻擊。
隻不過,遊戲出品的物品都是有耐久度的,隻要承受了攻擊,耐久度就會下降,當耐久度為零時就會碎掉。
即便如此,這個東西放在現在來,也是一個好東西啊!
就是不怎麽實用而已。
萬一別人跟你打架、對戰時都習慣性的對準腦門的話,穿這東西也等於沒穿。
不過,若是萬一有人沒這個習慣的話,也沒有血冥·業那種變態實力的話
,還是能救命的。
文淑將“金絲軟甲”取出來,交給對方查看。
“隻是這樣看的話,是看不出什麽的,不如用刀劍劈砍試試?或者用異能試試?”
文淑見對方隻是拿在手上查看,甚至要用放大鏡去看,就這樣提議到。
“可以嗎?”
“真金不怕火煉!”
“若真是真金,那也是怕火的!”
……文淑被這句話噎的無法反駁,暗自低估:“俗語!俗語!”
而那邊,對方已經翻出一把桃木劍,對著金絲軟甲劈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