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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提前釋放

  早上五點,我們便被叫起了床,先是圍著一個院子跑了幾圈,然後洗漱。


  我沒帶洗漱用具,問了看守想買一套,結果被看守譏笑了一頓,扔給我一個明顯是別人用過的牙具。


  洗漱過後開始學紀律,我是本倉學曆最高的人,由我負責給大家念規章製度。我想拒絕,但胡敏悄悄告訴我,在這裏不能耍脾氣,配合是唯一的出路。


  學過紀律之後,開始吃早餐,一碗稀飯,一個饅頭,連根鹹菜都沒有。


  我抗議,換來看守又一頓奚落。


  我隻能忍聲吞氣,在這樣的環境裏,一條龍很容易變成一條蟲。


  整個上午,除了學習就是打坐。我開始有些心煩意亂,外麵還有那麽多的事情在等著我,我卻被關在這裏。


  監倉顯得比外麵要冷很多,大抵是每個人的情緒所致。


  中飯過後,胡敏給我講了另外一個女孩兒的故事。


  這個女孩兒比起朱莉更令人心痛完全是被愛情蒙蔽了雙眼而致使自己走上絕路的人。


  同樣這女孩兒也不是嶽城本地的,甚至都不知道嶽城在哪的一個懵懂無知的姑娘。她原來是北方某座小城一家企業的會計,認識了一個男朋友後,便將愛情之火燒得天崩地裂。


  此女叫汪月,今年剛滿二十四歲,正是春光爛漫的年齡。她男朋友亦如樸誌高一樣,是個遊手好閑的東西,整天混跡在賓館和娛樂場所,花錢如流水般。


  北方工資本來比南方低不少,如此花錢如果沒有來路,很快就將陷入絕境。汪月不忍心看男友身無分文,便趁著自己做會計兼出納的便利,偷偷從公司把錢拿給男友花。


  如此過了一年,窟窿越來越大。最後一查,一年時間被她今天一千,明天一萬的,居然拿走了五十多萬。


  好在公司老板是親戚,沒報警,隻是要求她將窟窿填上。汪月便找男友要錢填坑,可是男友跪在她麵前,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就算將他殺了賣肉,也湊不滿這五十萬。


  汪月想死的心都有了,可是她實在太喜歡這個男人,於是自己想辦法找親戚朋友湊,湊來湊去就是沒法湊滿數,眼看著要還款的日子越來越近,汪月急得差點跳樓。


  男友這時候就冒出頭來,說要想還上這筆款,其實還有個最好的辦法,就是他帶著汪月去雲南那邊走一圈就成。


  汪月盡管心裏疑惑,但對男友的話還是深信不疑,於是跟著男友乘了飛機一下飛去了芒市。


  在芒市也不見男友幹什麽,隻是帶著她到處遊玩。那幾天是她感覺最幸福的日子,她甚至對男友說,幹脆不回北方去了,就在這裏紮下根生活。


  男友苦笑告訴她,不回北方肯定不行,他們北方人不但不習慣南方的氣候,更不習慣這邊的飲食。要想從今以後過上幸福的日子,他們就必須冒一次險。


  汪月是個非常單純的人,心裏想隻要男友在身邊,多大的險她都願意冒。


  於是,第二天男友帶回來一個包得嚴嚴實實的包,讓她單獨坐車去一個叫嶽城的地方。他辦完事後就跟來嶽城匯合。


  汪月起初不願意,她不問包裏的什麽,而是不願意離開男友半步。當晚,男友說盡天下甜言蜜語,哄得她上了一輛私家出租車,一路風平浪靜,順利就到了嶽城。


  男友在她臨行前交給她一個電話號碼,囑咐她到了嶽城後就與對方聯係。

  汪月記著這件事,一到嶽城就與人聯係上了。聯係人上門來取她帶過來的包,她剛將包交給對方,門就被踹開了,撲進來十幾個人將她和聯係人按到在地。


  汪月正滿心歡喜等男友來匯合,突然出現這件事,嚇得花容失色,嚷著不肯走,說要等她男友回來。


  後來她得知,男友讓她帶來嶽城的是天底下最惡毒的東西,五十克就能要了命的貨。


  辦案人員苦口婆心勸說她交出男友的藏身地點,汪月咬死不肯交代,隻說這件事是她自己幹的,隻想賺點錢還上公司的欠款。結果二審判決——死刑。


  胡敏說到這裏的時候長長歎了口氣說道:“其實她隻要交出她男友的藏身地點,她就可以算作是有重大立功表現,起碼可以保證一條命不會丟了。”


  我問他道:“後來她的男友抓到了嗎?”


  胡敏搖了搖頭說道:“沒有,這個人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再也沒見了蹤影。據說是跑去緬甸當了雇傭軍去了。這男的太壞了,希望他在戰場上被萬炮穿心。”


  我聽得心情難受,心想這又是一個為愛情犧牲生命的人。


  愛情到底有多偉大?為什麽會讓那麽多人為保衛愛情前赴後繼?我實在是想不出愛情偉大之處在哪,我的七年愛情被一雙老樹皮般的手撕得粉碎後,從此愛情在我心裏就不再那麽神聖,那麽讓我願意為之付出所有。


  因為汪月的故事,讓我的心情比昨天更沉重了許多。


  下午剛過,三個老頭的拘留時間到了,他們魚貫從監倉往外走,其中一個老頭兒還回過身來,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令人惡心的濃痰。


  胡敏跳起來要去打他,被看守喝住,冷冷地警告他說,你小子是不是嫌時間不夠長,還想多住上幾天?


  拘留所的日子非常的無聊,連電視也隻能看新聞聯播。


  我從昨天進來,到今天已經過完了兩天。我在心裏計算著還有三天時間,接下裏的三天要怎麽過?我心裏一點底都沒有。


  就在我為接下來的三天盤算著要幹點什麽事的時候,看守突然打開門叫我的名字,讓我跟他出去。


  我一邊走一邊想,難道打架的事還要過一遍堂?


  出門不遠,看守站住腳對我說道:“李喬,你可以走了。”


  我吃了一驚,狐疑地問道:“去哪?”


  “回家啊!”看守第一次對我露出了微笑。這個笑居然讓我有點受寵若驚。


  我以為他搞錯了,遲疑著問道:“不是五天嗎?我才兩天。”


  看守哭笑不得,瞪我一眼道:“你是不願意離開這裏呀?不願意就回去監倉吧。”


  我趕緊陪上笑臉說道:“別!我走。”


  辦完手續,我如兔子一樣從拘留所竄出來。


  一出門,就看到蘇毓站在車邊,正焦急地往我這邊看。


  我訕訕地笑,迎著她過去。一看到她,我就明白過來,我能提前三天從裏麵出來,一定是蘇毓起了作用。可是我想不通她怎麽會如此的神通廣大,連我拘留的時間她都能減少。


  蘇毓見到我第一句話就問道:“李喬,裏麵舒服不?”


  我掃了她一眼道:“舒服,我都不想出來了。”


  蘇毓便瞪了我一眼,臉色沉下去說道:“上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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