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公園偶遇
「這個公園我以前可是經常去啊,現在想想,有好多年沒去了。」趙祥和很有感慨的說道。
「要不趙叔叔和我們一起去吧。」
蘇書賢和趙祥和一對眼,在家坐著也沒意思,還不如去公園走走呢。中午吃飯不在家吃,蘇書賢已經預定了飯店,飯點到了再去。
然後,兩家四人就一起出門,去逛公園。
林墨吃了傾城的點心后,吃人的嘴短,終於良心有愧,要教她本領了,先教個一招半式。兩人又爬到半山腰處的「老地方」,一個風景秀麗的觀景台。武道林墨並沒有系統的學過,他跟著師父學的是修真之道,最正宗的來自於上古大修真時代的修仙之道。但是修真之道凌駕在武道之上,只要入了修真的道,自然就通了
武道。其實修真之道的第一層,鍛體,本質上和武道沒有多大區別。許多修真之人的築基鍛體就是通過修習古武術完成的。
傾城是先天木靈根,不走修真之路可惜了,雖然林墨現在還沒有辦法開發出她的靈根,帶她走上修真之路,但是有心幫她打個基礎,先教她怎麼打坐鍊氣。打坐鍊氣是要打通經脈的,這對林墨來說不是什麼難事,他的針灸之術最擅長的就是幫人打通經脈,不論是任督二脈,還是十二經脈。而且,傾城吃了他的一顆四品培元
丹,經絡已經被激活,打通起來並不困難。如果將來傾城真的對修真感興趣的話,林墨甚至會把蛇仙洞的秘密說出來,讓她進蛇仙洞修鍊。那裡的靈氣濃度對她一個初學者來說剛好合適。反正蛇仙洞就在她家隔壁
,她隨時可以進去修鍊。
涼亭,石台,傾城盤腿坐在上面,背對著林墨。打坐鍊氣是修真的第二重境界,傾城第一重鍛體還沒開始呢,越級修鍊第二重,並不容易。好在有林墨幫她,教她馭氣法門,用針灸術幫她打通經脈,導引真氣在她體內
的流動。林墨之所以選擇從第二重鍊氣開始,是因為第一重鍛體對傾城這個普通的女孩來說太難了。鍛體之於武道,至少是化境的境界。讓傾城修武道入化境,起碼幾十年的時間
,太久了,耗不起。林墨當年的鍛體過來的就很不容易,深山野林中和野獸廝殺,被師父虐打,泡葯浴,吃丹藥,修鍊古武術……。他現在可沒有葯浴給傾城泡,也沒有丹藥給傾城吃,只有古
武術可以教她,但是古武術何其難學也。鍊氣期就不同了。一般情況,鍛體一過,鍊氣自通。不經過鍛體期也可以鍊氣,但是沒有築基鍛體,道基不穩不固,再怎麼修鍊也入不了金丹期,本質上不算是修真,而
是在練一種氣功法門,類似於道家的呼吸吐納。
林墨目前的條件只能先教傾城鍊氣,將來若是條件允許了,再幫她鍛體,之後金丹……如果將來兩人都能飛升,那簡直再好不過。若干根銀針扎在傾城的後背上,林墨不停捏搓銀針,注入一股股真氣。這一股股氣流線分兩條,沿著傾城體內的任督二脈運轉,如絲如煙,如霧如紗,溫軟如玉,奇妙的
感覺無以名狀。
「這就是傳說中的任督二脈嗎?打通之後好舒服啊,我感覺我要飛起來了。修仙的感覺真好。我決定了,我不學武了,跟你學修仙。總有一天我要成為九天仙女。」林墨頓時一頭黑線,潑了一盆冷水道:「你這離修仙還遠著呢,不要高興的太早。而且修仙之路從來都是坎坷的,荊棘叢生,會遇到許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難。萬人踏上修仙
路,也不一定有一個能修得真仙。」
「一萬個人也成功不了一個嗎?這概率也太低了吧?」
「那可不是,不然的話仙界還不得人滿為患。但是你不一樣,你天生是修仙的苗子,如果萬人中有一個成仙者,那也一定是你。」
傾城呵呵笑了,道:「如果哪天我成仙了,而你還沒成仙,我一定拉你一把。這就叫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罵我呢,臭丫頭。我是你師父,我提攜你還差不多。」
「師父有什麼用,誰讓你是天生廢柴靈根。」
「廢柴靈根怎麼了,笨鳥先飛,勤能補拙,廢柴靈根我也能變成天品靈根。」
「好好好,你厲害行了吧。」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好不膩歪,在外人看來分明是打情罵俏。打通了任督二脈后,林墨再幫傾城打通十二經絡。任督二脈是小周天的行氣路線,十二經絡是大周天的行氣路線。那些所謂的氣功大師們,最多也就打通任督二脈,能打
通十二經絡的很少很少。對於武者們來說,打通任督二脈入內勁,打通十二經絡則入化境,一個大境界的差距。
「咦,林墨,你怎麼在這裡?」
突然,一個驚訝的聲音對林墨喊了過來。
「你怎麼來了?」林墨一抬頭就看到了蘇熙。
「公園又不是你家的,我為什麼不能來?」蘇熙一眼對傾城看了過去,認出傾城來了,她也知道傾城是秦家大小姐,一個超級白富美。
「你們,怎麼……你們是在談戀愛嗎?」蘇熙驚訝道,心裡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秦傾城俏臉一紅,道:「蘇小姐,你誤會了,我和林墨也是偶遇。我的身體不舒服,他幫我針灸一下。你看,銀針還在我身上呢。」蘇熙一看,傾城身上果然有銀針,而且她知道秦家就在山腳下,兩人偶遇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於是她也就釋然了。而這時,林墨卻霍然起身,對著蘇熙身後的一個方向
沖了出去。
「婬賊,給我站住!」林墨一聲大喝。
趙天佑拔腿就跑。
人要是倒霉喝口涼水都塞牙,趙天佑做夢也想不到森林公園散個步能和林墨遇到。林墨是救美英雄,蘇熙失憶了,他可沒失憶呢,一眼就認出婬賊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既然遇到了,林墨如何還能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