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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他與那個女孩

  趙苗苗想到了辛哲媽媽,但又不敢說話,故意撥弄著自己的頭髮,她的長發是辛哲媽媽綁的,兩條麻花辮,編的很漂亮,她很喜歡。


  趙苗苗媽媽對那兩條辮子也很嫌棄,「土死了。唉?那個女的不知道能不能幫忙帶孩子,我多給她錢。寶貝,她對你好不好?」


  「好。」趙苗苗使勁點頭,「非常好,給我講故事,給我梳頭髮,給我吃圓圓的西紅柿。」


  「哎呀,我們寶貝喜歡就好。」說著招呼司機回去,「為了我們寶貝,我去找那個女的談談,能不能給我們家寶貝當保姆。」


  辛哲媽媽正為工作的事發愁,這份保姆的工作簡直是從天而降的好事,她立刻就點頭答應了。辛哲似乎比她還開心,手舞足蹈,不知所措,一直在傻笑。


  起先是辛哲媽媽白天到趙家照顧趙苗苗,後來趙苗苗媽媽要在家裡約牌局,嫌家裡有孩子不方便,就讓辛哲媽媽乾脆將趙苗苗帶回家去照顧。


  趙苗苗能跟著辛哲媽媽走,反倒興高采烈的,最近一段時間跟辛哲媽媽在一起,她又溫暖又幸福,一步都不想離開她。辛哲就更加高興了,因為不用躲開趙家人偷偷摸摸去看趙苗苗,能夠正大光明與他一起玩。


  從那之後,趙苗苗成了辛哲家的第三個家庭成員,一直到辛哲媽媽生病。


  吳空也經歷過暗戀,她暗戀了三年,就覺得苦不堪言,然而聽辛哲的敘述,他從小的時候就開始暗戀趙苗苗,足足經歷了二十幾年。


  這其中的酸甜苦辣,外人無從得知,也想象不到。


  吳空看著辛哲的目光漸漸變的憐憫,軒轅卓似乎覺察到了她的不對勁,伸手握住她的手,也不知道是不是懂了她的這種感同身受?應該是不懂的吧?他這種從來沒有偷偷喜歡過別人的人。


  談起趙苗苗,辛哲的開關就停不下倆,回憶起小時候,臉上浮現出甜蜜的笑,繼續往下說。


  趙苗苗一直都在辛哲家生活,他的爸媽心情好的時候,或者比較閑的時候,就每天晚上接她回家,若是忙了,就整日呆在辛哲家裡,節假日才會回去。


  辛哲媽媽對她比對辛哲還要好,一方面是因為拿了別人的錢,要負責任,另一方面是真心喜愛趙苗苗。


  每一晚,她都會給兩個孩子讀睡前故事;每個清晨,則會耐心地為她梳各種好看的辮子;每個炎熱的夏日,午睡起來,都有切成小塊的冰涼水果等著她。


  辛哲則變成了第二位,無限期貢獻出了自己的房間;每天只能聽趙苗苗想聽的故事,恐龍冒險的故事只能自己看,媽媽再沒讀過,因為苗苗不愛聽;早上要自己穿衣梳洗;水果也只能吃苗苗不愛吃的。


  可他不介意,甚至說是甘之如飴,他願意做苗苗背後的人,只要能看到她的笑臉,他便能開心許久。


  上小學起,苗苗覺得家裡煩悶,辛哲媽媽便經常帶她去朋友開的餐廳玩,那裡有個兒童遊戲區,有許多附近的孩子都愛在那裡玩。也就是在那裡,苗苗認識了吳空,並跟她成為朋友。


  一開始,辛哲並不喜歡吳空,這個沉悶的小女孩搶走了苗苗的所有注意力。苗苗與她做遊戲,拿自己的蝴蝶結替她打扮,兩個人躲在木製的大球里說悄悄話,且不許他靠近,還在門口貼了「女生宿舍」的標誌。


  一開始彆扭,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苗苗有別的朋友,他偶爾也會跟吳空玩,但大多數時間都是跟著苗苗,護著她,替她跑腿,當她的手腳。


  餐廳的老闆很喜歡苗苗和吳空,經常送冰淇凌和沾了甜甜草莓醬的奶油麵包給她們吃,偶爾也會帶她們去他的辦公室參觀,有一次甚至買了很貴的門票,帶苗苗和吳空去看兒童話劇。


  那一次,那位老闆沒帶大人,但是辛哲去了,只是他很奇怪,為什麼兒童話劇,會有一些沒帶孩子的叔叔來看?他們也愛看兒童劇嗎?


  那些叔叔跟餐廳的老闆似乎很熟,看完話劇,又帶苗苗和吳空去買衣服,叔叔們挑選了很多衣服,要幫苗苗和吳空試。


  吳空似乎不喜歡新衣服,一件都不肯試,吵著回家。苗苗卻是最愛穿新衣服的,抱著衣服就往試衣間跑。一個叔叔也跟了進去,說裙子後面有拉鏈,怕苗苗夠不著,他要進去幫忙,被辛哲攔住了。


  辛哲像個小獸一樣,張開手守在試衣間門口,瞪著眼睛,不讓那個叔叔進去,「女生試衣服,男生是不可以看的。」


  「叔叔是大人,沒關係的。而且也不是要看,是想幫忙。」那位叔叔跟辛哲商量,「你讓開,我給你十塊錢買玩具玩。」


  辛哲依舊搖頭,堅決道:「給我一百塊我也不讓!你要進去我就喊人,讓大家都來評評理,為什麼女生換衣服,男生非要進去。」


  那叔叔害怕他真的喊起來,只好作罷,另外幾個叔叔似乎也不開心,跟餐廳老闆說了幾句,那老闆似乎跟他們道歉了。


  買完了裙子,又去買了泳衣,依舊是讓苗苗和吳空去試,吳空還是不肯,苗苗去試了好幾個款式,試的樂此不疲。


  最後分開的時候,幾個叔叔輪流抱了苗苗和吳空,吳空不喜歡別人碰她,不喜歡擁抱,苗苗卻是個乖孩子,摟著給她買了可愛裙子的叔叔的脖子,在他臉頰上親了一口。


  之後這樣的活動還有很多次,辛哲媽媽和吳空媽媽覺得過意不去,讓餐廳老闆不要給她們買禮物了,餐廳老闆卻說:「孩子們太可愛了,我的朋友喜歡她們才買的。他們家裡也都有孩子,給自己孩子買的時候,順便買了,不礙事的。」


  吳空上中學后,漸漸就不來店裡玩了,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少,漸漸失去了聯繫,而苗苗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跟他疏遠的。


  苗苗在初三的時候,喜歡上了他們學校的校草,迷得要死要活。為了不讓校草誤會他們的關係,就搬回家住了,辛哲媽媽便只能像鐘點工一樣,去苗苗家裡為她洗衣做飯,聽她敘述戀愛的煩惱,摟著她的脖子撒嬌,給她看喜歡的男孩的照片,問她帥不帥?

  辛哲媽媽看著男孩的照片點頭,「帥!不過我們家辛哲也帥!你喜歡別人,辛哲要傷心死了,他從小就喜歡你。」


  「辛媽媽,你千萬別這麼說,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趙苗苗摟著辛哲媽媽撒嬌,她在自己爸媽面前叫辛哲媽媽為辛阿姨,只要爸媽不在,就叫辛媽媽,甚至有時候直接叫媽媽,「辛哲是我哥,我可對他沒什麼想法,總覺得像亂倫一樣。」


  辛哲媽媽知道自己兒子的感情,但是對於這段感情,反對比支持更多一些。不是不喜歡趙苗苗,是因為她帶出來的孩子,她知道,趙苗苗根本就過不了平淡普通的生活,她是嬌嬌女,一輩子都要在蜜罐里泡著的。


  辛哲不一樣,辛哲有她這樣的媽媽,註定了就低趙苗苗一等,且他並不是個天資多麼高的孩子,沒家世,沒天分,註定了只能是個普通人,他要怎麼給趙苗苗她想要的優越生活?


  辛哲媽媽笑起來,「我也覺得你們倆像親兄妹一樣,你哥哥最疼你了,將來你若是嫁了好人家,記得幫他一把,媽媽會感謝你一輩子。」


  趙苗苗在辛哲媽媽過早生了皺紋的臉上,親了一口,甜甜笑道:「當然會幫他,不過我會對辛媽媽更好,將來給你買大房子。」


  辛哲媽媽笑得合不攏嘴,剝了顆葡萄放進她的嘴中,寵溺道:「那媽媽就等著沾苗苗的光了。」


  苗苗跟那個校草不算戀情的戀情只維持了一年就結束了,分手那段時間,是苗苗人生中最沮喪的一段時光。她呆在辛哲家裡,足不出戶,每天不是睡覺,就是打遊戲,不去上學也不回家。辛哲便沒日沒夜地陪著她。


  有時候是做好了飯菜放在門口,敲敲門提醒她記得吃,換來的只是重物砸在門上一聲巨大的「砰」。


  有的時候,他會放好洗澡水,小心翼翼開門叫她去洗澡,她打遊戲正打到酣處,頭也不抬,將腳邊的板凳踢開,嚷著:「滾開。」


  辛哲媽媽自然也不敢惹她,更多的是無奈,畢竟不是自己的孩子,打不得罵不得,只能在一旁默默嘆氣。


  耐心且不放棄地想將她從屋裡拉出去的恐怕只有辛哲。


  他氣急了,跑到房間里,將遊戲機的電線拔了,自己的藏身之處突然沒了,趙苗苗暴怒起來,跳起來將手邊辛哲媽媽剛倒給她的熱水潑到他的身上,還不解氣,對著他又捶又打。辛哲就只是站著,任憑她發瘋,等她鬧到沒有力氣,大哭著倒在床上。


  「真有那麼喜歡他嗎?」辛哲看著崩潰大哭的趙苗苗,心裡似被活生生剝了一層皮般地疼。


  「你不懂。」趙苗苗哭著喃喃,「現在已經不是喜不喜歡的問題了。」她哭著大吼,「我已經沒資格喜歡任何人了,我沒資格了……你不懂,你們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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