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她還只是個孩子
「那還等什麼,去把人帶過來啊!」
「是,老大。」
大個和四眼出去了一個小時,但是帶回來的人讓李帥哭笑不得,因為帶回來的這個人也是一個孩子,不過不一樣的是,這是一個男孩子,看年齡最多也就十五六歲。
「老大,根據IP地址,在網吧老闆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網上的那個郝建。」四眼說這話的時候還看了一眼大個。
「你們不要告訴我就是他。」李帥指了指那個男孩。
「沒錯老大,就是他。」
「走,過去看看。」
李帥來到男孩身邊,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我……我叫郝偉。」
「郝偉、郝建,難道這裡有什麼關係。」李帥皺了皺眉頭。
「你認識郝建嗎?」
「認識,郝建是我叔叔。」
就這樣李帥問,郝偉答,很快李帥就弄明白了這是怎麼回事,這個郝偉確實是郝建的侄子,而且是親侄子,郝偉因為年齡小,每次去網吧上網的時候都是用他叔叔的身份證。
用你就用唄,可是這個郝偉並不滿足這個,就冒充他叔叔的身份,在網上給別人大聊特聊,有一天他在網上認識了徐琳琳,並且在徐琳琳的空間看到了照片。
想到現在的女孩都比較拜金,郝偉知道,如果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可能人家根本就不搭理他,所以又再次用了他叔叔的身份。
包括他叔叔的住址,車牌號以及車輛信息,都是郝偉透露出去的,就編了一個他叔叔已經結婚,而且還有一個五歲的兒子,當然,誰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為什麼要編他叔叔已經結婚。
然後用他叔叔的身份,對女孩是各種撩,什麼讓女孩給他做二奶,編的可以說是一套一套的,可是他錯了,對面的女孩並不拜金。
並且感覺到他不是什麼好人,要不然有了老婆孩子,還在外面胡混,還想讓自己給他當二奶,於是就有了這麼一場鬧劇。
「林欣,回頭通知當地派出所,把那家網吧給查封了。」
「呃,為什麼?」林欣有點不明白,人家不是幫助自己找到了人嗎,幹嘛還要查封人家的網吧。
「哼,為什麼?你看看這像一個大人嗎?難道孩子拿著大人的身份證,就可以去網吧上網。」
帝都這邊的網吧,都是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這家網吧倒好,用大人的身份證就可以開機,如果都是這樣的話,那麼小孩都拿著大人的身份證是不是都可以上網。
「明白了,我這就去打電話。」
在林欣走了以後,李帥又對大個說道:「去別郝建叫過來。」
「好的老大。」
幾分鐘后,郝建又被叫到大辦公室,當郝建看到郝偉的時候,楞了一下,問道:「郝偉,你怎麼在這裡?」
「叔叔,我……」郝偉不知道說什麼了。
郝建是一家汽修廠的老闆,平時也用不著身份證,而且他還是一個人住,就住在郝偉家樓上,作為郝建親侄子的郝偉,去自己叔叔家,根本就不需要打招呼。
所以只要去網吧的時候,郝偉不敢拿他爸爸的身份證,就去樓上拿叔叔的,這些郝建根本就不知情。
「郝建,你這個侄子挺厲害啊,不但給你找了一個老婆,還給你弄出來一個兒子,現在還要給你找二奶。」四眼在旁邊說著。
「這……這是怎麼回事?」
「這樣給你說吧,你這個侄子……」李帥就把整個事情的前因後果都給郝建說了一遍。
聽我李帥的話,郝建不知道自己該哭還是該笑,他怎麼也沒有想到,這一切事情的根源竟然是因為自己的侄子用自己的身份證上網惹出來的。
「李警官,那我侄子他……」
「本來是要教育他一下的,不過他現在正在上學,你把他帶回去吧,不過回去以後要好好的管教,要不然下次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
聽到李帥這麼說,郝建連忙點頭說道:「是是是,回去以後一定好好管教,絕對不會再給警察局添麻煩。」
「那行,你把人帶回去吧。」
「好的好的。」
「老大,這就讓他走了?」
在郝建帶著郝偉走了以後,四眼有點不明白的問,要知道,就因為這小子,整個二組忙活了兩天兩夜,先不說有沒有犯罪,一個擾亂治安也夠那小子喝一壺,可是李帥就這樣把人給放了。
「那你想怎麼樣?」
「呃,我……」
「你也不知道怎麼辦吧,不管怎麼說,他還是一個孩子,如果就因為這件事毀了他的一生,你認為這樣好嗎?」
「那好吧,不過老大,那個徐琳琳怎麼辦?她可是真的觸犯法律了,敲詐勒索。」
「什麼叫敲詐勒索?你給我說說。」
四眼想了一下說道:「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罪名定義與認定敲詐勒索罪定義敲詐勒索罪定義與認定根據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
「行了,你不用說了。」四眼還沒有說完,就讓李帥給打斷,然後李帥說道:「第一句就對不上,徐琳琳這是想整一下郝建,而且並不是非法佔有為目的,她是想把這些錢送給貧困山區,給那裡的孩子建學校。」
「可是老大……」
「啪」四眼還想說什麼,這個時候大個一巴掌拍在他腦袋上說道:「你小子怎麼那麼多事,老大說什麼就是什麼,再說了,老大說的也沒錯,只要不是自己想佔有這些錢財,那就不是敲詐勒索。」
李帥這個時候站起來拍了拍四眼的肩膀說道:「行了四眼,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可她畢竟只是個孩子,而且這孩子很善良,很可能並不知道這是在犯罪,法律不外乎人情,這件事就這麼定了,有什麼後果我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