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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欣雨

  “小晨哥哥!”不知道什麽時候,小明已經從我邊上離開,出現在了晨的後麵,拍著她肩膀叫著。


  “喲,小明阿姨啊!嚇了我一跳。”晨的眼神看向我,“今天你們怎麽到這邊來了。”


  “噥,還不是他,要找個新地方吃飯什麽的。”小明跟晨說著話聊著天,幸好這小子從頭到尾沒有出賣我,我就靜靜的跟著他們一起往學校方向走去。


  這條不短不長的路,在那一瞬間變得很長,我聽不清他們在說些什麽,我隻是安靜的打量著走在我和小明前方45度的晨,步伐還是那樣的快。跟的我有點吃力。她穿著一條深藍色牛仔褲,抱緊著腿那種,算是那個年代的流行,一雙白色的球鞋,上身大家都穿的上半件白色下半件天藍色的校服中間拚接處是一個白色的倒三角,左胸口上麵鮮紅色的D中學logo。雙手插在上衣口袋中,裏麵是一件純白的polo衫,領子和也是跟外套一樣的藍色,很明顯也是我們的校服。頭發不長剛剛到肩膀,最有特點的是那雙大眼睛,說不上水靈靈,但是很亮……

  兩人聊著天一人默默的跟著的三人組,跟隨者晨快速的步伐轉進了教室。大家各自回到了自己的課桌上。


  “小晨哥哥叫我給你的。”小明拿出一張紙條放到了我的桌子上。


  “什麽時候給你的啊?”我一點都沒有察覺到,拿著信迫不及待的看來起來。


  “就剛回來的時候啊……”
……

  她給自己取了一個叫做“欣雨”的筆名。我叫“晴天”,她叫“欣雨”,這算是對稱我的筆名嗎?她也終於解答了我的困惑,為什麽會有人喜歡下雨呢?信中她說。


  雨大體分為兩種,綿綿的細雨,瓢潑的大雨,晨喜歡是那綿綿的細雨,她說在雨中能讓人感覺安靜,讓心寧靜下來。找個安靜的地方靠著窗戶,聽著雨水打落在屋簷上,樹葉上,看著雨水在樹葉上聚成水滴低落在路上的水潭中的漣漪一圈圈的蕩漾開來。看著屋簷上細雨中麻雀嘰嘰喳喳的唱著歌整理著羽毛。喝上一杯熱飲,再來點小零食,安安靜靜的播放一首喜歡的純音樂單曲循環著。沒人會來打擾你,也沒有什麽煩心事來叨擾你,浮躁的現實生活暫時被你拋棄。此時此刻,天地間隻剩下你一個人和雨。這樣平靜,悠閑,愜意的生活,怎能不令人愉悅呢?所以,下雨怎能不令人歡喜呢?
……

  當時看著她的回信中這樣解釋著她的欣雨,我沒有能夠理解。因為我當時的生活並沒有浮躁,也許女生真的是比男生成熟的要早吧。信的結尾,她強烈的指責了我為什麽要欺負微微,其實我早已經把打微微頭的事情忘到了九霄雲外。


  看完信還在時間還在午休範圍內。


  “教我打籃球吧。”小明突然對我說道。


  “可以啊,書呆子要打籃球了嗎?”


  “你有球嗎?”


  “沒有!”


  我甩了小明的腦袋一下,正好碰到他的眼鏡在耳後多出來的那一節,差一點把他的眼鏡摔倒了地上。

  “那打個毛線球,好啦,哥哥帶你放學後弄個球,去體育館打,叫上磊一起啊。”
……

  下午上課的時候靜靜的看著窗外。其實仔細想來,我也是喜歡下雨的吧。每當夏末天空響起陣陣雷鳴的時候,自己總會感覺到一股興奮,轟隆隆的聲音,那樣的低沉。前一秒還是晴空萬裏,後一秒烏雲籠罩著天空,眼前一片昏暗,隻在閃電時才有一線亮光,掃去昏暗帶來的沉悶。雨點頓時落了下來。很大的雨點,順著風勢,飄散各處,在地麵各處四處開出一朵朵水花。陣雨過後的天空格外的藍,不知是錯覺還是眼花,總覺得雨後的城市顏色變得掛外鮮豔。雨水把整個城市洗滌了一遍,深呼吸一口,還能聞到淡淡的泥土芬芳。有時雨後還能看到一道彩虹掛在天邊。


  “聽了你的描述,似乎我也是喜歡雨的,不過我似乎喜歡的是陣雨。我很喜歡欣雨這個名字,微微的事情我深表歉意……”我正在給晨寫著回信,似乎有了寫信傳紙條這一回事情以後,上課時間似乎過得特別的快,才沒寫幾個字就聽到了下課鈴聲。


  已經記不清是什麽時候開始,恒被換到了我和小明前麵的位子,一個180的個子,留著長發梳著當年謝霆鋒唱《因為愛所以愛》時候的發型。聽說晚上下課後要一起去打球,他似乎也很有興趣,要參加一起。恒比我小一歲但總是喜歡裝深沉。其實很小孩子脾氣,家裏是自己開廠做石油生意的富二代。


  “你要和我們一起打球啊?”


  小明問著恒,恒很認真的點著頭。


  “我可不會打球,今天去學的。”


  “我也是!正好,我也不會打球,隻是最近在看《灌籃高手》覺得好帥,然後想去學打球了。”


  “你這樣高,從前沒有打過球嗎?”我好奇的問著恒,因為在我的理解中像他這樣高的男生,在小學的時候,應該早就被籃球隊挖去學習訓練了。畢竟籃球是高人的運動。


  “真沒有碰過,就是最近在看《灌籃高手》,感覺流川楓好帥,然後就想去學了。”
……

  在我和小明的理解中,恒應該更像是櫻木花道,因為恒在整個班裏麵大家也都知道是一個社會青年,在學校裏算不上混混的我們都稱為社會青年。


  怎麽樣算混混呢?就有點類似於班裏的浩了,會去找低年級或者小學生,看起來比較落小的人,打劫一些零花錢用。恒不需要去打劫小學生,因為他是富二代,但又跟他們一樣到處打架惹事,到處去遊戲廳溜冰場什麽的遊玩。所以恒在我和小明眼裏不算是混混,隻是個社會青年。


  不知道為什麽他會突然想去和我們一起打球,既然他主動提出了,我們也就同意了。


  不知不覺就到了放學時間。我們去隔壁班叫了磊,就浩浩蕩蕩的兩人一車,我帶著恒,小明帶著磊往P市體育館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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