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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八六章 大明開始立憲

  “塑料?”傅山皺了皺眉頭:“皇上,賽璐珞這個東西草民在家鄉接觸過,這配方呢,雖現在因為隻是吳老師的助手,無權查看。但以草民的推測來看,這應該是兩種甚至多種物質混合在一起的重新組合,涉及到了相當複雜的理化知識。”


  “是的。”跟才話就是輕鬆啊。朱由棟很是高心道:“賽璐珞是最簡單的塑料,在它之上,還有更多的重量更輕,強度更高,絕緣性更好,耐熱性更足的塑料。你看,這賽璐珞現在在我大明已經大行其道了吧?若是更好的塑料出來了呢?這可是一條無止境的大道啊。”


  “.……是挺有意思的啊。”悄聲嘀咕一句後,傅山鄭重的行禮:“皇上的這事,草民接了。呃,設備和資金方麵,想來皇上不會吝嗇,草民也不多。隻是,在助手方麵?”


  這家夥,居然用言語來擠兌朕?

  “哈哈,傅山啊,助手呢,你自己去方山中學找。但是你的同僚,朕可是早就給你準備好了一個。”


  完這話,順著朱由棟的手指,大家這才注意到,原來從皇帝進入方山開始,除了方正化之外,他的身邊還有一位五六十歲相貌的,身著綠色低級官員常服的中老年人。


  皇帝雖然一直都對方山的科學家們和顏悅色。但到底是一國之尊,所以雖盡量簡化,但其排場也是不的,每次跟著皇帝來方山的,總有那麽幾十個人——這樣的低級官員,皇帝不介紹,大家還以為是起居郎呢。


  “各位,跟大家介紹一下。這位叫王徵,字良甫。陝西布政司西安府人士。良甫乃是啟四年的進士,這些年一直在各地做推官。前兩年他被調到南直隸的揚州做推官,其間信王殿下追查贓款,按圖索驥到了揚州府,得到了他的大力支持。由此,信王殿下將其舉薦於朕。朕此次巡視下,在揚州府見到了良甫,深談之下,方才知曉良甫乃是科技大才。因此,朕讓他跟著走遍了大明各地,然後準備讓他直接入方山做教授的。”


  王徵這個人,在曆史書上的名氣沒有徐光啟大,加之又是五十二歲才中進士。所以朱由棟沒有發揮穿越者的優勢,直接將其提溜出來。


  但在朱由檢將其舉薦到自己身邊後,經過深談,他才一拍腦門:這不是在十七世紀號稱南徐(光啟)北王的大科學家嘛?朕怎麽把他給漏了呢?


  於是他愉快的讓王徵卷上鋪蓋卷,跟著自己走了。


  作為這個時代的大數學家,王徵在數學上的賦是極高的。按照朱由棟的想法,本來是想讓王徵去了方山後就主持數學係的:利瑪竇之後,方山自己培養的頂級數學家李國俊又去做了工商總局的局長。目前方山的數學研究頗有些後繼乏力的感覺。


  但是在劍閣與黎塞留深談之後,他敏銳的發現了其中的危機:大明的科技樹有些落後了。而且材料學者一旦開始發力,估計首先就是要從塑料方麵斂財吧?現在,由於歐盟攻擊的停止,大明和奧斯曼的聯盟關係在事實上已經停止。再想從易普拉欣那裏拿到新的塑料配方幾乎是不可能了——再了,從別人那裏拿到的,終究是落後的,而且還會受製於人,哪有自己研發出來的硬氣?

  所以,他早就動了回了方山就成立專門的塑料實驗室的想法:方山原有的教授們,各自專精的東西都不相同。他們在各種的領域走深了後,一是不願意轉方向,二是不容易轉方向。方山,要開發新項目,必須要加入新的血液。


  所以,王徵才是他本來預定的塑料實驗室負責人。


  當然,傅山是一個驚喜:王徵的年齡畢竟太大了,雖這位老爺子在曆史上若不是李自成的逼迫,估計會很長壽。但到底是快六十歲的人了,這思維的發散性還是差了一些。


  嗯,就這樣吧,老幼結合,但願你們能發揮出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

  皇帝在40個月後才回到北京,然後連家都沒有回就直接去了方山,這其實是釋放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大明的科技研發必須要加速。


  所以,在第二的國務會議前,現任戶部尚書王紹徵連夜召集戶部相關人員,做了一份《請增撥方山研究院研發經費》的奏章,準備在明的會議上拍皇帝的馬屁——這位大司徒對皇帝的態度,可比他的前任們柔軟多了。


  結果,到了正式會議的時候,他和好幾位同僚,卻被熊蠻子拿出來的東西給嚇懵了。


  “皇上,最近三年,臣承皇上旨意,召集全國刑名方麵有專長的同僚,並參考秦國文獻、法家著作,以及泰西諸國尤其是古羅馬的法律條文。結合我大明實際,反複撰寫、修改,至今日,《皇明憲章》、《商法典》、《民法典》、《刑法典》四部法典已經完成初稿,請皇上和各位上官審閱。”


  “很好,熊先生辛苦了,各位參與編纂法典的大家辛苦了。”


  中華帝國的法律體係,傳承有序,發展脈絡非常清晰。


  夏商周時代的法律,以習慣法為主,判決更遵從既往的案例。但到底是那個時期乃是蒙昧時期,所以這三代的法律,充滿了神權思想。


  秦代自不必,中華帝國那麽多王朝,在法律體係方麵,最吊的那個。


  兩漢的法律體係總的來還算不錯,基本都是荀子思想的體現:‘隆禮重法,儒皮法骨。’即,仍然要用殘酷的刑罰來統治老百姓,但是不要像秦法那麽直白,要在外麵包裹一層儒家的仁義道德。用漢宣帝的話來講,就是‘我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


  總體而言,兩漢除了明文規定,犯罪了可以拿錢頂罪,或者用弟弟抵罪以外,其他的條文,至少在公元前後那個時代,是相當合理的了。

  兩晉南北朝,世家大族的黃金期,中國那時候差點點就滑到種姓製度的深淵裏去了。法律明確規定人與人之間不平等,還明確規定,官員犯了罪,可以先用官位抵罪,官位抵不完可以拿錢繼續抵。抵罪完了因為家世還在,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後搞不好就又複起擔任高官,然後可以繼續瀟灑的犯罪了……

  隋唐時期的法律,是古代中國內容最豐富,體係最全麵的法律。但其中最為後人詬病的就是,劃定社會不同階層,然後每個階層在法律麵前各有各的權利和義務。


  不過,站在朱由棟現在所在的皇帝位置看來,這所謂最大的詬病,卻是隋唐統治者的良苦用心:這時候是世家大族垂死前的最後掙紮,其表現極為瘋狂。為了切實的保護普通百姓,進一步限製世家大族,不如我皇室在法律上直接寫明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如此一來,民權利雖少,但卻能得到保護。世家大族權利雖多,但超過法律範圍就不歇—這才是基於現實的精妙設定。


  大慫就沒啥好的了,在法律上的貢獻主要表現在經濟立法上。其他的就全是負麵作用,皇帝可以隨意的增刪法律條文,隨口定罪。而大臣們為了限製皇帝的權力,引入晾德立法——中華帝國的法律至此走上了邪路。


  元朝的法律充滿了民族歧視與壓迫,而且極為粗疏,沒啥好的。


  至於大明嘛。哎,道德治國的邪路,大明陷得比大慫還要深啊。


  總之,曆朝曆代的法律總結下來,雖然可取之處很多,但是致命的缺陷更多。


  作為一個現代人,尤其是一個循證醫學的忠實擁躉。朱由棟喜歡規範,喜歡什麽事情都有法可依,喜歡權利義務對等。所以,這逼著全國人民都去做偽君子的大明法律體係,他是早就想動手了。


  不過,正如隋唐的皇帝們麵對現實,隻能是用公開的不平等保護範圍的平等一樣。改變一個國家的法律體係,是一個浩大的工程,絕對不是他想怎麽搞就怎麽搞的。


  為此,他隱忍了近三十年。從他擔任監國開始,更是通過報紙輿論,考古實物以及他自己的做事理念,繼續潛移默化了十多年。最為關鍵的是,到了現在,大明啟動工業革命已經超過了十年,真正的資產階級已經形成了。所以,也隻有到了現在,他才敢真正的對大明的法律體係進行徹底的變革。


  “皇上,諸位。”熊廷弼雄渾的男中音在會場響起:“《皇明憲章》草案本分為序言、總綱、皇帝權責、皇位傳嚐大明公民之權利義務、大明國家機構、大明國旗國徽國歌首都等六章。下麵,由臣逐條朗讀,請皇上和各位同僚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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