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送死(上)
北風卷地,雪大如席,幾片雪花落在一副剛剛打開的鐐銬上,結成了冰。
冰雪凍僵了鐐銬。鐐銬也鎖住了冰雪。
「老王,昨天抓到的那個人不是刺客。」
「你怎麼知道?」
「因為他的左手根本不會用劍。」
聽到這句話,老王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失望的神色從眉宇之間一閃而過,他輕輕嘆了一口氣,悠悠說道:「等抓完他,老頭兒就再也不用碰刀了,老了,老了,該歇會兒了。」說完,他摸了摸腰間的佩刀。
這兩句老了,一句送給自己,一句送給這把刀,人老了,刀也老了。老王的佩刀材質普通,並非寶刀,刀上已經捲起十幾個大小不同的缺口,這些缺口像老王臉上的皺紋一樣,已經難以抹去。但是,一柄舊刀,一個老捕快,倒也相得益彰。
現在,願意用一柄如此破刀之人,只有老王一個;但能夠讓這柄與各種利刃的交鋒之中保持三十年不斷的,恐怕也只有老王了。
在這兒,絕沒有比老王更老的捕快,也沒有比老王更快的刀!
老王曾說,做捕快,每多活一天,都是老天爺的恩賜,但是老頭兒我年近花甲,一生刀口舔血,還能活到今天,只憑兩點:一是老頭兒我本事大,別人動不了我;另一個是老頭兒我面子大,閻王爺捨不得動我。話雖然說的漂亮,但是老了終歸是老了。他希望,今晚過後,封刀洗手,不再做最老的捕快。
「老王,我們接下來怎麼做?」
「今夜三更,雲來客棧。」說完「雲來客棧」這四個字,老王的眼裡閃現出莫名的興奮。三十年前,老王初出茅廬,本事不大但是野心十足,硬是憑著一身蠻力活捉了一個逃亡數載的大盜「鬼頭龍」李山,揚名一時,而老王揚名的地方就是雲開客棧。
大雪初歇,夜幕降臨,老王集合了十餘名捕快。捕快們勁裝結束,腰配長刀,整裝待發。
「精神點!柴大人給上面立下軍令狀了。今晚要是不成,我們都得掉腦袋!」說話間,老王卻發現今晚少了兩個人。
「刁老頭和方略去哪了,刁老頭!」老王喊道。誰知他話音未落,只聽見背後一人吆喝道:「來了,來了,老刁我在這」老王轉過頭,一個白髮蒼顏的老者笑嘻嘻地跑了過來,正是老王所喚的刁老頭。
刁老頭也是一個捕頭,他身形微胖,肚子渾圓,生著一副彌勒的模樣。他與老王搭檔了十餘年,比老王年輕兩歲,但是二人關係甚密,平時均以「老頭」互稱。
老王自己打量課幾眼刁老頭,只見他雖也身著勁裝,腰間懸著捕頭的腰牌,但卻沒有帶佩刀和弓箭,心中大惑,正要發問,但刁老頭卻搶先一步問道:「今晚的刺客確定是真的嗎?」老王並未回話,一個年輕的捕快答道:「絕對是真的!我在雲來客棧盯了他三天,他的劍就從來沒有離開過左手,連睡覺的時候都把劍放在左手邊,吃飯的時候只用右手,左手從不離開劍。」
刁老頭聽后呵呵笑了起來,說道:「好,好,是他就好,你應該再瞧仔細些,看看這小子拉屎撒尿的時候,是不是只用左手伺候。你說這小子撒尿的時候如果左手也捏著劍,不會一不小心,把命根子扯掉了吧。」
男人說笑,總會愛扯上褲襠里那點事,眾捕快聽后,忍不住一陣壞笑,而老王卻始終板著臉,一言不發。
刁老頭又嬉皮笑臉地向老王走去,對他說道:「老王,你是不是要問我為什麼不帶刀……嘿嘿……實話告訴你,今天我是不打算出手了,區區一個刺客,有你快刀老王就夠了。但是,你放心,今晚我也不能閑著,我帶了筆墨和三炷香。王老頭,三炷香之內,你可要拿下。」刁老頭說完,幾個小捕快忍不住低下頭,躲開老王的目光,老王環顧一周,心中登時明白了。
老王看著刁老頭,笑著罵道:「老東西,賭性不改,把小的也帶壞了。」他雖然年齡稍長,但仍舊稱刁老頭為老東西,眾捕快聽了附和著笑了起來。
老王說得對,刁老頭確實賭性不改,又開賭了,但是他賭的不是骰子,而是老王的刀。每逢要犯,刁老頭都要籠絡幾個小捕快,設下兩個賭局,每句各押半兩銀子。一個局是賭老王的老刀到底能不能被對手砍斷,刁老頭每次押的都是不能,所以到現在,他還沒有輸過;另一個局是賭老王到底能用多少招拿下對手,此局以三百招為界,少於三百招押小,多於三百招押大,刁老頭在此局時而押大,時而押小,所以有輸有贏。
因為,截止到現在,還沒有哪個對手能接下老王的三百招。
但是,今晚,刁老頭卻押大,三百招以外!
刁老頭雖然口中稱對手為「區區刺客」,但是他心中明白:今晚他們將要面對的是一個劍法奇快的左手劍客,一個兩日之內接連行刺戴勝、藍城兩大高手的刺客!而刁老頭之所以帶了筆墨和三炷香,這也是因為老王的刀。
老王被稱作「快刀老王」,便是因為他的右手刀法快捷無倫,世所罕見。老王用刀之時,影隨刀動,即使在白天也難以用肉眼辨別出招數的多少,而今晚抓刺客有又是在三更時分,更不可能數出招數,但刁老頭與老王二十年來如影隨形,卻總結出兩種方法來計算老王的刀速。
第一種方法便是用筆墨。常人用刀,一般一刀之中只有一式,稍快者則一刀有兩式,而老王的快刀卻能達到一刀四式。這四式之中,攻守兼備,兩式用於攻,兩式用於守,所以老王與人相鬥之時,正常情況下,雙方兵刃相接,一招用完會發出四聲鋼鐵相撞的乒乓之響。刁老頭年事已高,加之老王刀速太快,百招之內,他尚且能分辨清,但百招過後,他心中默念的速度卻趕不上刀速,所以他才想出用筆墨計數的方法。他每聽四聲響,便點上一筆,最後得到的點數就是老王的招數。只不過,這種方法在多人混斗的時候就失靈了,於是,刁老頭便又帶了三炷香。
庸手使刀,一炷香之內大約能攻出三十招左右,而老王卻能在一炷香之內攻近百招。刁老頭帶了三炷香便代表三百招,他本次賭局押的是老王在三百招之外拿下對手,如果三炷香燃盡,雙方仍舊僵持不下,他便贏了,適才他雖說「王老頭,三炷香之內,你可要拿下」,但是心中卻惦記著那半兩銀子。
老王又環顧一周,問道:「還差一個。方略呢?」刁老頭答道:「這孩子,昨晚打獵的時候摔下馬來,傷了骨頭,躺在家裡裝死。」說完之後,又摸了摸自己的老骨頭,說道:「幸虧方略年輕,禁摔,要是老頭摔下去了,那可就是真死了。王老頭,你當初誇他什麼『一條腿跑死千里馬』,現在千里馬沒死,這小子倒先躺下了。」老王聽刁老頭語氣輕鬆,便知道方略並無大礙,輕聲說道:「臭小子,傷的真是時候。」
老王所說的「臭小子」乃是由他撫養大的捕快。
捕快有步快和馬快兩種,配有專門馬匹執行公事的是馬快,不配馬匹徒步行走的稱作步快,老王這一干人沒有配馬,皆是步快,但是那方略自幼奔波,腳生神力,馳行之時竟能和上等駿馬並駕齊驅,老王覺得他這雙腿腳給步快漲了威風,便略加誇張稱其為「一條腿跑死千里馬」。方略十一歲時被老王收養,二人雖是異姓,但卻情同父子,這父子二人一個刀快如電,一個腳快如風,所以尋常盜賊一般不敢在老王頭上動土。
可是,偏偏在今晚,方略受傷了。
夜近三更,萬籟寂靜,雲來客棧在冰雪的包裹下顯示出一種特有的孤獨、蒼涼、野蠻、死寂。
雲來客棧,取「客似雲來」之意,但是來到這裡的多半不是客,而是有案在身的綠林盜賊。尋常客棧一般處在擁擠繁華之地,吸引旅人遊客,但是雲來客棧卻處在城南,極為偏僻,所以光顧這裡的皆非常人。如此一來,雲來客棧由一個客棧變成了半座牢房,凡是敢住寄住在雲來客棧的多是亡命之徒,尋常捕快明白其中道理,卻也不敢貿然前來,所以雲來客棧便成了老王的私人牢房。
住在雲來客棧就是要和老王一決高下!
凡事皆有兩面,前來雲來客棧的人也不是自尋死路,因為他們知道,只要能平安無事地從雲來客棧走出來,就意味著,這天底下,再也沒有哪個捕快能抓住自己。
在三更天仍然保持清醒的一般有四種人:捕快、盜賊、妓女和嫖客。但這四種人極有可能隱藏著另一種身份,那就是:刺客。
但是,今天,刺客竟然睡著了。
一陣陣鼾聲從刺客的房間內傳來,在黑暗之中顯得滑稽而詭異。
但是現在不是一個滑稽的時刻。在老王的刀尖底下睡覺,無異於自取滅亡。但是劍客卻似乎對即將到來的危險,渾然不覺。
「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