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怎麼說放就放
艷陽天,陽光卻絲毫不覺得暖。
縱是想到答案會是「沒放下」或是怎樣,卻始終沒想到答案會來的這樣心碎。肩上,黃澤修早就在我抱頭痛哭的時候離開,我抱住自己,眼淚根本收不住。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
不過兩三句話,將我直接打入萬丈深淵。
我希望自己不曾問過,偏是已經發生,難以挽回。
想起他曾說的每一句話,那時他說,「謝謝你讓我知道被愛的感覺,他們都覺得路太遠,所以沒人走到這裡……」
這話,我曾放在心上,壓在心底。可如今,我誤以為是情話的話,下半句竟是「她很像她」……
「百年後,你還在,我就說。」
百年得一句愛嗎?
可百年後,我還在嗎?我不怕等,我怕愛到死,我怕我窮其一生,仍改不了她在他心裡的地位。
起碼,此時此刻——
他心裡依然是別人。
從開始到現在,對池琛,我從來不怕忍,我甚至不惜更改性格只為配合他,我不惜放棄家人只為和他在一起……
而回頭看去,才發現,他始終冷眼旁觀。
不過是高興了就對我和顏悅色,可笑,我卻以為那是愛。
耳邊傳來鐵盒拖拽聲,我微微一怔,側目看去——是黃澤修。
它竟去拽了醫藥箱來!笨拙又小小的身體在用盡了全力,將鐵盒朝我這邊拖拽。
「不要再動了!」
我嘶吼著,迅速跑過去。
「你又何必如此。」
醫藥箱是放在桌上,已經磕破了一角。
我聲音哽咽,滿是鮮血的手,從他滿是鮮血的口中拿下鐵箱。
淚奔涌而出。那血從他白皙的尖牙中不斷流下來,染紅了黃毛。
「咔……咔!」
黃皮子張開嘴,尾巴焦急的晃著。
它滿目焦急,黃皮子極少發出叫聲,它們是根據身體腺體的氣味來聯絡的,當被逼急的時候,才會會發出類似打噴嚏的咔咔聲。
「你放心,我沒事。」
我手壓著盒子。
心大約是被捏碎了,已經很疼了,對腦袋的疼並不太多。
「我也不想死。我還要留著命給我的兄弟們報仇。我這是……把我自己打清醒了。」我的血還在流,一滴滴「吧嗒」「吧嗒」的打在了鐵盒上,我哆哆嗦嗦的拿出來紗布,準備給自己包紮,卻是發現黃澤修在旁側寫字。
慶幸我的小院是土地。
他抱著剪刀在地上畫出歪歪扭扭的字——
「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辦法幫你。」
「我們去香港。」
拿著紗布的手一頓,「離開嗎?」
低眸,眼淚和血一起打在紗布上。
不是沒想過離開,剛才還想過要回家。
可我哪裡還有臉回去。
最終,那隻無形的大手,還是將我和池琛推在了對立面上。
只是——
我好捨不得,到了這一刻,還是覺得捨不得。尤其是小院,這裡的一切……
一切的一切,都是滿滿的記憶。
一起吃飯,一起喝酒,對月表白,牆邊的吻,院中的下棋……一樁樁一件件,往事歷歷在目,回憶此刻清楚刻骨。
池琛……
你怎麼能夠,怎麼能夠捨得……
寒霜,別再想了。
不要再繼續想了。已經傻夠了,亦撞破了南牆,換他一句,她很像她,也算是值得。
果真真是活人永遠爭不過死人。
可是——
「池琛,你說的沒錯,你不在的時候,我比誰都堅強,可我不像她。我還會繼續堅強,不過,不是因為你。我願你能繼續懷念她,此生不渝,也願你此生還能再找到比我更愛你的人。」
我知道他聽不見,也不管黃皮子怎麼看我了,伸出手,想把他推醒,可我又不想碰他。
池琛睡的很沉。
換做以前我怕是要小心翼翼的把他抱起來服侍去休息。
可此刻,我還怕什麼呢?
他還沒醒,我猶豫著,用剪刀把手推他。
「醒醒。」
「醒醒。」
「嗯?」
他醒了,迷迷糊糊,沒有睜開眼,「怎麼了……」即便是此刻,聽見那如若天籟的聲音我依舊覺得好聽,只是,好聽也不再是我的。
「你把U盤和手機放在哪兒了?還有——那隻笨狗的血書也是在一起嗎?」
「唔,都在閣樓里。」
池琛說完,我心一沉,他果然有自己的秘密基地。
「什麼閣樓?在哪。」
我微微握緊拳頭,因為,我再度有種不好的預感。
也許,那閣樓里,都是關於伊藤風卿的東西也說不定,可我必須去,我必須把握所有的東西,都從他的生命裡帶走。
一如我今天清洗的乾乾淨淨。
既然走,便走得乾乾淨淨。
聽完池琛所說的地方,我深吸口氣。
的確不是太遠,四十分鐘的路程,差不多。
黃澤修大概知道我要幹什麼,並未曾阻攔我。我問完了,去包紮傷口,順便換衣服。
我很淡定。大概是方才把腦袋裡進的水都哭完了。亦或者,我早就早就料到會有這麼一天,只不過,它來得太突然。
讓我措手不及。
能把我們趕走的,永遠都不是敵人,而是——最親近的人。
我將血衣燒了,將自己院內自己所有的東西都帶走了。
舊的衣服,書籍,床單被罩,乃至碗筷,牙刷……
一點都不留。
一點……
都不給他留。
院子就送他好了,只是——
我還是不願,也不可能承認我愛錯了人。
早些年,我曾和徐祖堯一起做了一種藥水,那是用含羞草的汁液製作,無論塗抹在什麼地方,只要手指去觸碰,便會消失的無影無蹤,收拾的時候從舊衣服口袋裡掉下來,沒想到還有一瓶。最終,我還是想給池琛留點什麼。我給他留了一封含羞草汁液的信。
只要他的指尖觸碰到,就會慢慢消失……
起初,便是那封信。
結束,還是那封信。
正如起初,我回到小院洗了個澡,乾乾淨淨的離開,今日亦是。
只可惜,那時我可以回家。
如今家已經不在。
鄭霄龍那兒我亦是無臉回去……
我決定跟黃澤修走,去香港看看,因為我實在也沒有什麼地方可去。而且,機密局與特等局並不能踏足香港。那邊兒有自己的專屬機構,具體什麼原因誰也不知道。但我想,誰都能騙我,黃澤修不會……
它是這場戰爭里最無辜的犧牲品。
坐在桌子邊兒,我看著門口的池琛,上次寫信用指間血真是傻透了。
不過……
很快我就會去把那封血書帶走……
熟悉不過的十誡詩。提筆時,想起陸九重在天山曾經一遍遍描繪,那時候的他,怕是不比我痛的少——
筆落: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傾國傾城,艷絕千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肩負蒼生,指點江山。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三千六百,九十七刀。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古墓作伴,生死之交。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黃土白骨,守我無憂。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還女兒身,一往情深。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天山望斷,意亂情迷。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君許婚嫁,痴心已付。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衣帶漸寬,不怨不悔。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曲終人散,她不像她。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永不期待,永不假設。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永不強求,永不再愛。
十誡與君,後會無期。」
我沒有刻意摺疊,將信就放在這裡。
沒有任何的摺疊,我相信他看得到。
走出去,我開了大門。
風從門口吹進來,很冷。
我轉身走到車邊兒——皮卡后滿滿登登的一車廂都是我的東西。
上車,倒車,開到門口時,還是我忍不住踩了剎車,打開車門跑回去。
捨不得!
好捨不得。
捨不得這裡,捨不得那麼多的回憶!
我的東西都拿走了,這裡有些空落落的。
我看著小院,我的手撫摸過每一寸牆皮,桌椅。
這是我們曾經坐著喝茶的地方,這是我們坐過的地方,這裡是我們看過書寫過字的地方,這是……
我們曾經擁吻我的地方。眼淚再度一點點的流淌……
最捨不得的……就是他。
池琛。
可恨自己到現在還在愛,但感情又怎麼能說放就放!他就在被我拍碎,只剩下一邊兒的石桌子上趴著睡覺。
喝酒後,微微發紅的染醉臉頰如此可愛。
閉目,別再看了。卻是腦海中又浮現出他的臉……
寒霜,算了吧!
不過是三年一場痴纏之夢。
你卑微過,小心翼翼過,用盡了各種辦法的討好,已經做到無以復加。
離開了,從此再也不用委屈求全,再也不用小心翼翼維護他的面子,再也不用一句話推測出一個宇宙……
我不斷的在心裡勸說自己,然後逼著自己腳步往外走。
腳邊黃皮子又發出「咔咔」的催促聲,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力氣才上車,驅車,逃也似得離開,生怕背後有一隻手把我再抓回去,耽誤的太久了,我怕池琛醒來,我信自己的沒出息,也許他再騙一騙我我就信了!
好在車漸行漸遠,卻是就在小院快看不見的時候,車子「嘭」的一聲,爆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