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鄰居
第二戶人家是在食堂當科長的,我們都叫他劉叔,長得很胖,很結實,家裏生了三個姑娘,沒兒子,特別想有個兒子,怎奈天不遂人願,於是就相中了我大哥,非讓我大哥給他做幹兒子,我哥不願意,就又想把他家的三姑娘許給我哥,我哥倒是很喜歡和三姐在一起,三姐這個人很親切的,對我們也很好,去她家有好吃的,也都拿出來請我們吃,一點不小氣,如果她做了我哥的女朋友,我們也很高興,可大哥雖然對三姐很客氣,卻一直隻是一般的關係,看不出像大姐的那樣感覺,後來也就慢慢冷卻了,雖然倆人後來還一起上課,但最終還是沒有走到一起,也很遺憾,父親和劉叔關係很好,劉嬸也很熱情,也許是家裏女孩多吧,對我和我姐也很好,記得有一次,還領我一起去郊外爬山,我們兩家相處的很好,後來大姑娘結婚後直接去了美國,就再沒看到過大姐,三姐也很快找了一個條件好的結婚了,生了一個兒子,去了英國留學,而劉叔卻得了老年癡呆,一直是劉嬸照顧著,劉嬸後來也累病了,走了,再後來就把劉叔接到了三姐家住,三姐一個人伺候,多年後回家看望自己父母,那天三姐領著劉叔去了我家,我們和劉叔打了招呼,那一瞬間,他看著我的臉似乎想起了以前的事,可隻是看著我,沒有了記憶,然後就一直坐在那裏,後來他們待了一會兒就離開了,老鄰居也老了,人就這樣由小變老,一代一代的持續著。
??第三戶人家正好相反,生的是三個兒子,喜歡姑娘,最後終於生了一個小姑娘,倆口子也滿生歡喜,因為他家兒子都比較大,沒有和我們玩過,隻是和他家小姑娘一起玩過,可小姑娘也很嬌生慣養的,一和我們這些院裏的孩子玩,就被她父母叫回去,所以後來也就不怎麽和她玩了,三個兒子後來都結了婚,隻有小姑娘結婚晚,因為父母一直身體不好,都是這個最小的小姑娘在照顧,耽誤了找對象,後來好不容易找了對象、結了婚,父母又有病住院,來回折騰著,也沒孩子,男方家不高興,說再沒孩子就離婚,可為了自己的父母,這個小姑娘也管不了那麽多了,後來終於有了小孩,男方家也就不說什麽了,隻是父親去世之後,母親得了糖尿病綜合症,把腿還鋸了,從此就變成了臥床,更離不開人了,後來小姑娘一個人也實在忙不過來,她三嫂就一起幫著照顧著,伺候了幾年,母親走了,小姑娘才不來她父母這裏了,也是非常孝順的一個孩子。
??第四戶人家是大學老師,生了三個姑娘,和我姐年齡相仿,我們幾個經常在一起玩,她家裏有一個歲數很大的外婆,牙齒都沒幾個了,但很熱情,我們一去就張羅著喝水,吃糖,一個很慈祥的老人,但就是走路比較慢,一步一步的,有些顫巍巍的,在過去很小的時候纏足,走起路來比較慢,聽說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在小女孩四五歲的時候,就把腳趾頭強行的纏到腳底,非常的痛苦,所謂的“三寸金蓮”在當時也很流行,可如果放到現在,那就是一種摧殘婦女的行為,可當時的時代,卻是為博得“美”名,盲目的跟隨,愚昧、封建而落後,直到清朝被推翻之後,孫中山提出禁止纏足,才算是結束,鄰居老人的腳我未曾見過,隻是看見過她的那雙鞋,很小很小的,人也很瘦,精神頭還行,就是走路不太穩,那雙腳感覺比手掌大不了多少,這根本就沒法跑,換做是我,不讓我跑,又是多不方便呀!我問過她家的三姑娘,三姑娘說外婆都是在家裏沒人的時候,自己打開那個裹腳布,然後再纏上,她也沒見過腳丫是什麽樣子的,一聽都疼,也不敢去看,老太太後來在我們這裏要動遷的時候去世了,三個姑娘也都相繼結婚,離開了家,那時就經常看見一個長得很帥的男孩開車來接二姑娘,我很羨慕她家的二姑娘,找了一個對她這麽好的男朋友,有點小嫉妒,當時一般家庭是沒有車子的,後來她全家都搬走了,從此再沒有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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