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二廢
康熙五十年,深感皇權日益遭受「亂臣賊子」所威脅,皇上便以托合齊有病為由,將其解職。時隔七天,即十月二十日,皇上在暢春園大西門內箭廳召見諸王、貝勒、文武大臣的時候,當場質問齊世武、耿額等人:「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其附皇太子者,意將何為也?」眾人突然被皇上質問,嚇得立即仆倒在地,竭力矢口否認,可鐵了心的皇上根本不聽這些人的「胡言亂語」,執意下令將其鎖拿候審。盛怒之下的皇上仍覺不夠解氣,立即想起來,還有一個漏網之魚--托合齊!於是當即發令將已經解職的托合齊拘禁宗人府。
次年,即康熙五十一年四月,在議處戶部尚書沈天生等串通戶部員外郎伊爾賽等,包攬湖灘河朔事例額外多索銀兩一案時,竟然無意間又抖落出來齊世武、托合齊、耿額三人的陳年舊賬。
原來經過刑訊取供:刑部尚書齊世武受賄3000兩,步軍統領托合齊受賄2400兩,兵部尚書耿額受賄1000兩。這在貪污大案中本是微不足道的數字,但是因為發生了皇太子黨結眾會飲一事,盛怒之下的皇上對這些太子黨成員們額外加重了處罰:即此三個人與主犯沈天生、伊爾賽等一樣,俱擬絞監候,秋後處決。
九月三十日,康熙帝巡視塞外回京當天,即向諸皇子、文武大臣宣布:「皇太子允礽自復立以來,狂疾未除,大失人心,祖宗弘業斷不可託付此人。朕已奏聞皇太后,著將允礽拘執看守。」
十月初一,皇上以御筆朱書向諸王、貝勒、大臣等宣諭重新廢黜胤礽的理由,主要是:從釋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顯露;數年以來,狂易之疾,仍然未除;是非莫辨,大失人心;秉性兇殘,與惡劣小人結黨。
同時康熙皇帝要求諸臣:「各當絕念,傾心向主,共享太平。后若有奏請皇太子已經改過從善、應當釋放者,朕即誅之。」
此外,皇上還下令,命三、四、五幾位阿哥,以及阿靈阿、馬齊等大臣,會同宗人府一併查審此案。
王爺接到這個差事,是在太子被廢之後,對此,他總算是放下心來,盡心儘力辦好差事。在太子已然失勢,各位皇子的前途豁然開朗、一片光明的新形勢下,誰還會為太子仗義直言?更不要說托合齊了。
十月二十九日,眾人作出了「景熙首告各案俱實」之結論,並議托合齊將其「即行凌遲處死」。
十一月十六日,皇上就廢皇太子之事遣官告祭天地、太廟、社稷。太子被二度廢掉之後,被永久地禁固在紫禁城咸安宮內。
驚心動魄的二廢太子事件終於落下帷幕,血雨腥風的康熙五十一年也終於翻過了最後一頁。
(後記:托合齊在康熙五十二年,尚未行刑之際即於監所病故,皇上命人將其「剉屍揚灰,不準收葬」。其罪名主要是:胤礽潛通信息,求托合齊等人,藉助手中之權勢,「保奏」他儘早即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