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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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人,絕對是一門技術活。
最起碼,在劉明看來,是如此。
但他和黃振奇說的是真話,劉明確實打算要回燕京了。
劇組這邊有導演,他一個編劇,也不需要親自坐鎮,再說了,劉明也不想讓人發現自己和劇組的關係。
至於劇組的其他人,他跟黃振奇打過招呼,讓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這件事的,不超過十個人,劇組還小,自然很簡單擺平。
“你什麽時候走?”
“後天吧。”
劉明想了想,現在買票,明天的估計不好買了,後天上午出發,問題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請你吃飯。”
黃振奇也答應下來。
第二天,劉明睡到中午醒來,在酒店看了一會電視劇,四點多的時候,黃振奇早早地就來到了他這邊。
“這麽早?”
“嗯,劇組那邊今天我安排少拍一點,走,我請你吃火鍋。”
“好。”
兩個人離開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間飯店吃了頓火鍋。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籌交錯之後,黃振奇拉著劉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條街轉轉。
酒吧一條街?
劉明有些奇怪,他還真就沒去過那種地方。
那就去探險吧。
帶著這樣的心思,劉明跟著黃振奇,來到了這條街。
不得不說,這條街非常的豪華,尤其是夜幕降臨,霓虹燈閃爍的時候,簡直熱鬧的不得了。
每一個酒吧門前,都會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裏,不停地對著來回的行人招手,想盡辦法讓客人進到酒吧裏麵,隻要客人進去消費,她們就能有提成賺。
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飯,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們的美貌吸引路人進入酒吧消費,當然,如果有人動手動腳,隻要不是太過分,她們都不會反對,還會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種出手大方的金主,她們也會陪著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錢,有大把的錢。
不但如此,這條街上,還總有一些男人四處閑逛,他們倒不是來酒吧消費的,而是專門看有沒有喝醉酒的女孩兒。
俗稱撿屍。
“走吧,進去喝一杯。”
黃振奇拉著劉明就要進去。
“哎哎哎,大哥,這種地方,還是算了吧。”劉明連忙攔住黃振奇。
雖說他也很期待,可問題是,這種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沒什麽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來黑粉就不少,這要是傳出去,不得被人罵死。
再說了,劉明覺得那些喜歡自己的小姐姐可比這些站在門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來自加拿大的電鰻,對粉絲什麽的,隻有愛,滿滿的愛。
“走吧,沒問題。”
黃振奇拉著劉明就要往裏走。
“別別別。”劉明死命拉住他,開什麽玩笑,真要是進去,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這時候,不遠處傳來一陣音樂聲。
順著音樂聲看去,劉明發現,原來是有個街頭藝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給你唱首歌去。”
劉明眼前一亮,拉著黃振奇走了過去。
歌手年紀不大,二十多歲的樣子,帶著一頂棒球帽,看上去有點滄桑。
麵前擺著一個架子,上麵放著樂譜,懷裏抱著吉他,坐在高腳凳上,很有範兒。
“親愛的姑娘,你要去哪裏,我的心裏,一直有你……”
還別說,唱的不錯。
周圍有不少人在圍觀,歌手前麵擺了一個塑料盆,裏麵有各種各樣的紙幣。
另外,還有一張硬紙板,上麵寫著:一百元,點一首歌。
“你幹嘛?”
黃振奇被風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著劉明,不知道他要幹什麽。
劉明笑了笑,對他道:“聽他唱歌啊,唱的還行。”
“我聽歌不會去下載啊,他唱的都是人家的歌。”
黃振奇沒好氣的說。
“那你要幹嘛?”
劉明無奈的說道。
“要不然,你上去唱一首自己的歌,要是有人給錢,你就可以回燕京了。不然,你就留下跟組拍戲。”
黃振奇眼珠一轉,對劉明道。
劉明無語。
這家夥,居然為難自己。
“怎麽樣,唱不唱?”
黃振奇眨了眨眼睛,對劉明笑道。
他就是故意的,大學四年,都沒聽過劉明唱歌,印象當中這家夥好像五音不全來著,到時候觀眾沒人給錢,他就隻能留在橫店這裏了。
“唱!”
劉明哈哈一笑。
要是之前的自己,或許會很為難。
但是現在的話,問題還真不大。
邁步朝前走去,劉明來到那個流浪歌手的麵前。
“哥們兒,幫個忙行麽?”
“您說。”
那歌手很客氣。
“借這個吉他用用,成麽?”
劉明笑著開口道:“我給您一百塊錢,就當我點歌了。”
“沒問題,沒問題。”那歌手連忙點頭。
從對方手裏接過吉他,劉明在眾人驚訝的眼神當中,坐在了高腳椅上。
手指在弦上掃過,吉他發出一陣悅耳的聲音。
“臥槽!”
黃振奇一震,他還真沒想到,這家夥居然真的會彈吉他。
難道說,他真的打算唱歌?
不過問題是,自己剛剛可是說了,讓他自己寫一首歌。
這家夥……
“好帥啊!”
“是啊,是啊,是個帥哥呢。”
“怎麽看著有點眼熟。”
幾個男男女女站在那裏,看著坐在那的劉明,有些詫異。
很顯然,對於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家夥,大家都有點好奇。
還好,劉明很帥,這就已經足夠了。
這個時候,劉明卻已經開口唱了起來。
“聽個工人說,好久沒有喝過可樂。
聽個商人說,今天該吃點啥呢。
聽個保安說,他一月能賺八百多呢
聽個小姐說,她一月八千真的不多……”
哎?
黃振奇一怔,有些詫異,這歌的歌詞……
“聽個要飯的說,他手機換了好幾個。
聽個下崗的說,他呼機都還沒有用過。
聽個暴發戶說,隻有大奔能配得上我。
聽個鐵路工人說,我騎了半輩子飛鴿……”
劉明唱著歌,卻想起來,自己當初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在路邊看到的那個歌手。
“聽個的哥說,我睜眼就欠二百多。
聽個警察說,我一年罰他幾萬多。
聽個小夥子說,要找對象得先有輛車。
聽個大姑娘說,你沒錢就別把我摸…………”
周圍的人,開始的時候還在好奇,可是現在,卻表情都變了。
這首歌的旋律其實並不複雜,但歌詞卻真的很好。
再加上劉明唱歌的時候,特意唱的很低沉,那種情緒,很感染人。
“聽個小學生說,媽媽我就要這個那個。
聽個大學生說,吃的不貴爸爸放心呐。
聽個孩子說,誰耐克阿迪有我多。
又聽個孩子說,我好想有一個課桌…………”
已經有人掏出了手機,開始錄了下來。
這首歌,很顯然是原創歌曲,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唱出了這社會上的很多現象。
“聽個老搖滾說,無房無車無存折。
聽個小歌星說,千八百萬有什麽。
聽個大文人說,當代詩歌是片沙漠。
聽個小詩人說,餓死我也不寫小說。
聽個網絡歌手說,我一首爛歌火遍中國。
聽個窮畫家說,我一千張畫沒人懂得。
聽個破導演說,拍戲就為潛規則。
聽個爛演員說,想成名你得舍得。
聽個混子說,有事咱就酒桌上磕。
聽個傻子說,吃飽不餓我就快樂著。
聽個瘋子說,我要革命我要解脫。
聽個瞎子說,是誰在唱這首破歌…………”
能站在這裏聽歌的人,要麽是來這邊旅遊的遊客,要麽就是混跡在橫店的演員。
而劉明唱的這首歌,在那一瞬間,就擊中了這些人心中,最柔軟的地方。
一曲終了。
劉明站了起來,麵前的盒子裏,卻已經放滿了各種鈔票。
“謝謝了。”
把吉他遞給原主人,劉明拉著已經傻眼的黃振奇道:“走吧。”
再不走,就要被那群圍過來的小姐姐包圍了。
ps:《聽說》這首歌,原唱叫華子,大家可以搜一下,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