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這個女孩真的是太好了
鄉下的酒宴不怎麼講究,就是在家裡擺了幾桌宴席,請了附近廚藝好的師傅燒一頓比家常菜好一些的佳肴而已。
新郎新娘要一桌桌挨個敬酒點煙,一餐飯從傍晚進行到了天黑。
林成有些坐不住,拿著林鹿的手機刷她微信朋友圈打發時間,他喜歡點開各式各樣的圖片看。
林鹿有兩個同學正巧去了上海迪斯尼玩,一圈下來,刷屏了二十幾條內容,有圖片,也有小視頻,真叫林成一飽眼福。
林成每點開一張圖,就要問林鹿:「姐,這是什麼?」
「旋轉木馬。」
林成是好奇寶寶,問個不停:「那這又是什麼?」
「城堡。」
「這個呢?」
「加勒比海盜。」
……
林成雖然仍舊不懂,但他對於迪斯尼的嚮往不言而喻,林鹿許諾:「你想去玩嗎?」
「想!」
「想什麼時候去玩?」
「明年!」
「那好,明年等你過生日的時候,我帶你去好嗎?」
林成高興得搖頭晃腦,回去的路上還在又蹦又跳,興奮地問:「姐,我能不能頭上也戴個大耳朵?」
林鹿笑著糾正:「那是米奇。」
其實,在沒去沙川市之前,林鹿也和林成一樣,對於外面的世界一無所知。她是名副其實的井底之蛙,對於外界的認知,完全來自教科書。她甚至沒有一點閑錢用來買課外書,好在她與同學之間的關係都處得不錯,偶爾遇到感興趣的書,她會問同學借來看。
對於安徒生、對於格林、對於迪斯尼……她全是去到沙川市讀了大學后才有所了解的。
四年裡,她接觸了許許多多新鮮的事物,音樂、美學、文學、電影……太多有關於美好的事物以各種方式呈現在她眼前,目不暇接,數也數不清,那些都是秋水鎮上沒有普及給她的另一個世界,她熱烈追隨,喜歡至極。
秋水鎮是落後的,是閉塞的,在林鹿十八歲之前,都沒聽過一首周杰倫的歌。
現在的林成就是曾經那個被禁錮在籠子里的自己,所以林鹿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自己可以帶父母和林成去見見秋水鎮以外的世界。
同樣的夜晚,時斂森帶著王天天去她和林鹿租借的小屋收拾東西,王天天指了指林鹿的小房間:「鹿鹿東西很少的,要不你幫她整理一下,能帶多少帶多少得了。」
時斂森想想也好,別讓她再踏入這裡半步了,這個破舊的屋子樓層低矮,他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若是長久地生活在這裡,心要壓抑死了。
林鹿的房間面朝西,冬冷夏熱,屋內連個掛壁空調也沒有。
房間不足五平方米的大小,床、衣櫃和化妝櫃全擠在一起,身高腿長的時斂森站在屋內,顯得這間屋子更加局促狹小。
他蹲在衣櫃前,將林鹿疊掛得整齊的衣物收攏在行李箱里,衣服很少,三兩下就打包完了。只不過,林鹿的衣櫃里藏著一件黑色的男士針織衫外套,掛在所有衣服的最里側,唯獨這件是泡過柔軟劑的,散發著淡雅的松木香。
這件衣服是時斂森慣穿的品牌,設計簡約,價值不菲。他當然記得,這是他回國的第一天就遇見林鹿的那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他們不約而同幫助了一個走失的小女孩。只是好心辦壞事,最後將自己牽連進了警察局,待言子承將他帶出去之後,已是清冷的深夜。
當時的自己,慪氣又憤恨,為了以示不滿不公,直接將這件衣服扔在了警察局,卻不料這件衣服居然會原封不動躺在這裡。
時斂森雙手捧著這件衣服,湊到鼻尖聞了很久的香味,他想不出林鹿這麼做的原因,但他相信直覺,也許林鹿在那時就對他一見鍾情了。
這個認知,叫他心潮澎湃,他應該收回之前對林鹿說的那句話了,他曾說不知道為什麼就會喜歡上她,但就是喜歡上了,或許他從來都是知道原因的。
這個女孩真的是太好了,好到叫人很難不去喜歡。
喜歡上她,不過是跟著自己的心在走罷了,沒有太多的目的,亦不需要太多的緣由。
林鹿的梳妝柜上擺著琳琅滿目的瓶瓶罐罐,她居然有全套的花紀產品,難怪能寫出那麼多的心得來,時斂森對此表示心服口服。
看到這些,他不禁想起林鹿在微博上被黑一事。
這兩天,他還收到匿名郵件,全是林鹿和梁奇抱在一起的照片。依然是那次游輪上的花絮,時斂森平靜地看完一張一張引人遐想的照片,其實就是普通的擁抱,但拍攝角度和房間光線很有講究,看著就成了不明不白的偷歡照。
早前,林鹿就向他坦白過這個擁抱,所以他確實沒放在心上。這樣就想離間他和林鹿,也真是虧他們用心良苦,又是找與林鹿長得相似度極高的替身,又是叫來所謂的青梅竹馬梁奇演這麼一出苦肉戲,真假摻半,讓人尷尬。
王天天整理出來的東西是林鹿的四五倍,時斂森作為搬運工,大包小包幫她扛下樓。
作為回報,王天天請他去吃夜宵,附近有一家廣東人開的粥鋪,食材新鮮,味道絕美。她和林鹿去過幾次,生意非常好,每次去都要排很久的隊。
今天也不例外,在他們前面還有四五桌人在等位,王天天怕時斂森不適應這樣雜亂的環境,有些不好意思地問:「你沒吃過路邊攤吧?不喜歡的話,我們換一家?」
時斂森不在意:「沒關係,等一會兒吧。」
王天天覺得,作為富家公子,他非旦不驕縱跋扈,而且能屈能伸。她起初還認為他脾氣陰晴不定,林鹿與他在一起必定要受委屈多一些,可才短時間接觸下來,她改變了對時斂森的第一印象,他只是外冷內熱而已。
時斂森話很少,若非別人先起話頭,他多半是會沉默到底的。
王天天是坐不住的性子,受不了冷場一般的氣氛,翻出手機,點開微博熱搜給時斂森看。
「你今天看微博了嗎?#林鹿,我們F大挺你#的話題上了熱門,很多校友都幫林鹿澄清了之前的謠言。」
時斂森接過王天天的手機,在這個熱門話題裡面,他一條一條,一字不漏得看下去。他的表情寡淡虔誠,波瀾不驚,但王天天知道,時斂森的心情已經很久沒有這樣輕鬆過了,他看著的時候,嘴角是微微上揚的。
林鹿在F大算不得風雲人物,可也小有名氣,她成績好,人品好,富有愛心,喜歡運動。她在F大和同學一起創辦了餵養流浪小動物的公益社團,F大校友曬出很多她在樹蔭下投喂流浪貓的照片,同時也曬出林鹿帶著不同的病貓病狗去寵物醫院看病的畫面。
林鹿也代表F大參加過沙川市的馬拉松比賽,她是唯一一個堅持跑完了全程的F大學生,最後還摘得了第三名的桂冠,市體育局還為此給F大頒了個獎盃。
時斂森看得入迷,這些統統都是F大學生自主發的貼,沒有他的半分功勞在其中。
他唯一插手的只是叫人曝出點別的新聞蓋過林鹿的頭條而已,如今這個局面,時斂森在心裡為林鹿感到自豪。
清者自清,根本不用她自己站出來辯駁一字一句,大家已經還她清白了。那些畜意抹黑在這些事實面前,顯得完全不值一提,太廉價了,像個天大的笑話,此時早已無人問津。
再看下去,有一個微博認證、粉絲上百萬的公眾人物也替林鹿伸冤,他曬出女兒的照片和病例卡,說林鹿曾在兩個多月前幫助過她的女兒。據女兒口述,她在街邊走丟后被電瓶車撞倒,圍觀超過百人,卻只有林鹿和一位年輕男子沒有袖手旁觀,而是及時將她送進醫院。
粉絲百萬的公眾人物,影響力又力壓F大的那些貼子,下面的評論炸開鍋了,大家紛紛猜測年輕男子可能就是時斂森。
網友為此腦洞大開,編了無數個比言情小說更狗血或更唯美的故事,全然忘記兩天前,他們剛在「鹿鹿無為」的微博下謾罵抵毀。
時斂森越看越投入,根本停不下來,可他怎麼也想不通,周杰倫的大票粉絲居然也力挺林鹿。
帶著不可思議,他看完一條粉絲的長微博,方才後知後覺,原來林鹿背著他,為了花紀,任勞任怨付出了那麼多的心力。
就是兩周前,林鹿作為實習生,任職於花紀市場部,為了壯大花紀的粉絲群,她下了班之後去跑地面宣傳。
那四天晚上,正趕上周杰倫巡迴演唱會來到沙川市站,林鹿眼光超前,早有準備,提前在網上訂製了地表最強的粉色熒光棒。
她去演唱會場館外派發熒光棒和花紀的產品小樣,只要掃一掃花紀的公眾號就能免費得到禮品,可見她花了多少精力去做這樣一件事。
周杰倫的粉絲群非常龐大,而且各個年齡層分佈很廣,林鹿做事細緻貼心,按著年齡段分發產品小樣,大批粉絲用下來反饋超好,六成以上用完產品后都回購了。
這些粉絲尤其細心,因為林鹿的這個舉動,很多人都將她穿著一次性雨衣在雨夜裡掃碼贈送熒光棒和小樣的畫面拍了下來。
這不,又成了微博上感人的舉動,許多路人瞬間轉粉。
「鹿鹿無為」的粉絲飆增到三十萬,粉絲們在那篇花紀使用心得下蓋起了高樓,「如果我是時斂森,我也非林鹿不愛」這句話已經被統一陣型刷了十萬條。
時斂森在這一刻優越感油然而生,不無傲驕地想,可惜只有一個時斂森,哈哈哈哈哈……
這頓夜宵就算排了半個小時的隊,時斂森都沒有擺出臭臉,他反而沒有刷夠微博,覺得這等位時間再長一點也無妨。
夜裡,時斂森拜託王天天幫他申請了微博賬號,註冊完之後,他也不發微博,第一件事就關注了「鹿鹿無為」。
王天天是幫時斂森實名註冊的,微博小助手再敬業不過,隔天早晨就幫他認證成功了。
時斂森從昨晚的0關注,直接變成了擁有百萬粉絲的大戶,一眨眼翻了林鹿好幾個跟斗,他有些小得意。
只是,他的出發點不過是默默無聞申請個微博而已,偶爾等林鹿發新的狀態就惡作劇留幾條評論,沒想到打的如意算盤半路夭折了。
時斂森依然只關注林鹿一人,而林鹿的微博下半分動靜也沒有,粉絲們好著急,簡直替時斂森操碎了心,一分鐘好幾百人同時@鹿鹿無為和@時斂森,求林鹿互粉時斂森。手機震個不停,他連忙重新設置了不看@,就是心裡甜得冒起了泡。
最好的愛情,是彼此相愛的同時,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時斂森獨自趕到機場候機,今天就要把林鹿接回身邊了,這次的離別格外漫長,雖說期間歷經千山萬水才見過一面,可轉念又是匆匆一別,怎麼能夠過癮。
在候機廳里,黎潮江又一次妥妥地守株待兔逮到了時斂森,自來熟一般親切問候:「時總,見您一面簡直比登天還難!」
時斂森牽起嘴角,淡漠地回了一句:「所以你總是選在機場堵我嗎?」
黎潮江哈哈大笑,像是贊同時斂森的幽默,隨後也不拐彎抹角,直抒來意:「時總,想來我的誠意您也看到了,可我跟您助理約了好幾回時間,您怎麼總是躲著我不見呢?」
他的誠意?
曝光同父異父的黎潮生低微不堪的出生,拿出黎潮生官商勾結的證據,以及放出他將公司內部的資產轉移至海外的消息……
時斂森才懶得去管黎家那些無聊的家務事,偏偏黎潮江孤注一擲般,將全部的籌碼押到時斂森這座大靠山上。
對於黎潮江拋出的橄欖枝,時斂森可以說是興趣全無,可他態度一直不明朗,給他一點希望,又沒讓他看見實際的利益。
可黎潮江不傻,他花了重金調查過時斂森,這傢伙不簡單,而他那位剛愎自負的名義上的大哥卻一再輕敵,自視甚高,像極了他家裡那位目中無人的父親。
黎老頭最不是好貨,貪婪好色,見風使舵。
黎潮生表面上得寵,不過是因為他頭腦好能力強,懂得表現自己,倒也確實將莎莉管理得井井有條。
黎老頭欣賞他重用他,卻並不給他過多的實權。說穿了,黎潮生不過是他養的一條狗,手中的一顆棋子。他只需要黎潮生為他所用,替他賣命,並且得絕對忠誠。
然而,虎父無犬子,黎老頭提防黎潮生的同時,黎潮生也在想著謀權篡位一事。除了公司賬面做假,資產轉移之外,他私下裡不遺餘力收購莎莉股份,目前已經是莎莉集團第二大股東,持有的股份僅次於黎老頭。
相比於黎潮生的少年老成,黎潮江則是出了名的草包司令,但在時斂森看來,他不過是蟄伏於暗處,伺機行動。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他裝瘋賣傻這麼久,眼下是最好翻身的時機。
他是成是敗,全在時斂森一念之間。
所以,眼前這位爺,只要他一聲令下,讓他跪舔,把他當狗,他都認了。
登機前,時斂森說:「明天早上去我辦公室等。」
黎潮江點頭哈腰,賠著笑:「是!」
再過不久,就能見到心心念念的那個人,時斂森無心理會黎潮江,到了點就走向登機口。
十幾個小時后,秋水鎮的夕陽已經落到了山頭,林鹿等在鎮上的車站,腳邊放著四隻裝滿了蔬菜瓜果的蛇皮袋,是林爸爸開著電動三輪車送到這裡的。
天色漸晚,林鹿將林父勸回了家,他也有顧慮,並不願馬上見到時斂森本尊,總覺得為時過早。他的思想傳統又守舊,若是今日與時斂森打了照面,他這輩子就認定他這個女婿了,所以在林鹿的催促下就離開了。
林父走後,梁奇的商務車經過這裡,他將車停在林鹿跟前,問:「等人?」對於感情之事,他向來敏感。
這是種很奇異又微妙的感覺,他預感自己和林鹿的關係正在慢慢破裂,卻並不想這一天這麼快到來。
所以,他總是在她面前舔著臉,奢求繼續維持他們這段關係。
「是啊,你也要回沙川市了?」林鹿問。
「嗯。」梁奇其實想說,要不要帶你一段,但他張了張嘴,一個字都問不出口。
「怎麼不多待幾天?」林鹿留戀家,一待就是一周,所以這樣問他。
梁奇隨口敷衍:「今年的假不多了。」
秋水鎮的夏天幽美而靜謐,進入夏季,天色暗得漸漸晚了,此時天光透出一點點亮,是撩人的月色,是斑斑點點的星光,是熙熙攘攘的燈火。
他們沒人再說話,靜默里藏著千言萬語,但已經有些無從說起。
婆娑的風拂過他們的臉龐,讓人記起多年以前的時光,那是梁奇去沙川市念大學之後的第一個暑假,他回來時給林鹿帶了一套福爾摩斯全集,一套總共是厚厚的三本。
那麼貴重的禮物,那麼沉重的心意,林鹿至今感激不盡。
她永遠銘記那年的夏天,懵懂而青澀的自己,她從梁奇的口裡得知沙川市的風,沙川市的雨,沙川市的街名,沙川市的F大……
從那時起,她在心裡愛慕、嚮往沙川市的一切。
到後來,梁奇與他口中的那個沙川市背道而馳了,而林鹿在他口中的沙川市裡遇到了時斂森。
世事無常,當你遇見一個人時,註定要弄丟另一個人。
梁奇從後視鏡里看見由遠及近的那輛SUV,終於打破沉默,率先與林鹿告別。
「他來了,那我先走了,再見。」他說得很平靜,內心卻波濤洶湧,待林鹿與他道了再見,他踩下油門,離林鹿遠去。
林鹿在他那輛商務車的反光鏡里縮成了一個黑影,這一次,梁奇知道,他徹底失去了林鹿。
時斂森的車內沒有開空調,山間的風舒爽清透,吹得他神清氣爽。
他看見林鹿的時候,眼角眉梢儘是笑意,他彷彿等到了一個久別重逢的愛人,等得心力交瘁,等得苦不堪言,卻在見到她的第一眼,那些苦痛等待全都消彌了,有的只是滿腔的呼之欲出的愛。
時斂森下車,給了她一個濃情蜜意的擁抱,他們在星空下接吻,纏綿悱惻,唇齒繾綣。
他們沒有多逗留,林鹿將時斂森帶來的ipad交給雜貨鋪的老闆娘,讓她轉交給林父林母。
時斂森則彎腰將四隻蛇皮袋一一扛進了後備箱,他憑著感覺摸索了一下,有西瓜、菜瓜、玉米以及很多的有機蔬菜。
這些量夠他們吃一個月的了吧?
也就是說,他可以享受到林鹿一個月親自做菜給他吃的待遇,光是想想就美得他不要不要的。
林鹿上車后,時斂森急不可耐地問:「林鹿,咱媽給做牛肉醬了嗎?」
林鹿眉骨跳了跳,她沒聽錯吧——咱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