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逛街
商場裏,童恩手裏提著十幾個裝著衣服鞋子等東西的袋子輕鬆地走著。
“童恩,童恩……”許卉拖著長腔在後麵叫著。
童恩站住,轉回身來看著她。
許卉一瘸一拐地追上來,愁眉苦臉地看著童恩央求道:“親愛的,休息會兒吧,我實在走不動了。”
童恩故意繃著臉說:“不行,還不到三個小時呢,說好一口氣逛五個小時的。”
許卉皺起鼻子,嘻皮笑臉地說:“暫停,暫停三十分鍾,我都快渴死了,就是機器人還得充點電,上點油呢,咱倆肉體凡胎的,怎麽也得補充點能量啊。”
童恩終於忍不住笑了。
“你呀,煮熟的鴨子,肉爛嘴不爛。叫你別穿高跟鞋,你就不聽,這會兒肉體凡胎了?還以為你那兩隻腳是銅澆鐵築的呢。‘本小姐穿高跟鞋,走五個小時跟玩兒似的。’”
“姑奶奶,你就饒了我吧,打人還不打臉呢。再說,不穿高跟鞋試衣服沒效果。”
童恩笑靨如花地點著頭,“說的也時,走,咱接著試,還有好幾個牌子沒看呢。”說著轉身欲走。
許卉一把拉住她,帶著哭腔說:“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下回再逛街,你就是白送我一雙高跟鞋,我都不穿了,呆會兒我就去買一雙涼拖,把我這可憐的腳徹底解放了。”
“算你態度不錯,饒你這一次。看這個指示牌,前麵有家咖啡屋,走吧,我請你喝咖啡。”
許卉看看童恩手裏提著的大袋小袋,再看看自己兩手空空的,不好意思地說:“把你手裏的東西分給我點兒,怎麽走著走著,都到你手裏去了?”
童恩笑著往前走,“別逞能了,趕快去把您那雙玉足解決了吧。”
許卉呲牙咧嘴地跟在後麵說:“聽說那家的奶昔不錯,冰激淩也特別棒。”
“真的?快走。”
童恩眼睛一亮,加快了腳步。
“哎喲,你慢點,等等我呀……”
……………………
許卉坐在舒服的沙發座上,一口氣喝了半杯冰鎮香草奶茶,閉著眼睛說:“真爽啊,太幸福了!”
童恩拿著一杯草莓奶昔慢慢地喝著,看著許卉陶醉的表情笑道:“你這個幸福的定義也太簡單了。”
許卉睜開眼睛,聳了聳肩說:“因為幸福本來就很簡單,隻有生活簡單的人才會感覺幸福。”
童恩羨慕地看著她說:“許卉,我發現你是一個特智慧的人,經常說出一些特有哲理的話。”
“你這是損我呢,還是誇我呢?”
看著童恩一臉的認真樣,許卉點點頭:“行,我就當是誇我呢。其實我本來就是一個特簡單的人,從小學到大學,循規蹈矩,平平常常,一帆風順,從來沒讓父母操半點兒多餘的心,我們那片兒的鄰居都說我是最聽話最懂事的乖乖女,教育自己家孩子都拿我當典範,動不動就說:‘看人家許卉,多懂事,多聽話呀,你也跟人家學著點兒。’”
“你爸媽肯定覺得特驕傲吧?”
“可不是,我爸媽就希望我像他們一樣,考上大學,找一個穩定的工作,再找一個人品好、工作好的男朋友,然後,結婚,生子,做一個平庸幸福的小女人。”
“多好啊,你不希望這樣嗎?”
“不希望。我媽就是這樣一個平庸幸福的小女人,我從小就看著我媽每天從家到單位,從單位到菜市場,從菜市場到家,三點一平麵,周而複始,十幾年如一日,生活平靜無波,單調的就像牆上的鍾擺。可我媽覺得特滿足、特幸福,因為我爸是一個特顧家的男人,我又是一個特懂事的女兒,所有認識我媽的人都說她憨有福憨有福的。”
“平庸幸福的小女人,這個定義挺有意思。要想得到幸福,就要甘願做一個平庸的人。其實我覺得這個世界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庸的,但卻不是每個人都幸福,如果能做一個平庸幸福的人,不是挺好嗎?”
“道理是不錯,我也知道其實這樣是最好的,可我就是不能接受。我一想到我要像我媽那樣過一輩子,我就頭皮發麻。其實大學畢業的時候我爸媽已經在成都給我找好了工作,連男朋友都給我物色好了,你猜,那男孩兒是幹什麽的?”
“幹什麽的?”
“公務員,在區政府工作,據我爸說人品特好,又有人緣,前途一片大好。”
“真的?許卉你太幸福了,還說人家是上帝的寵兒,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區政府的公務員,你聽聽,多穩定的工作,多無聊的生活啊,我一聽我爸說,我就想起莫泊桑的小說《項璉》來了。”
“你呀,就是嘴太厲害,什麽事兒一到你嘴裏就變味了。”童恩笑得直不起腰。
“反正我是堅決不回去,不過一個人在大城市混,有時候真是挺孤單的,挺想家的。童恩,你一個人在美國那麽多年,是不是特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