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狠狠打臉
大家好像對這樣的場景都習以為常,圍觀的學生小聲議論著,卻沒有任何人走出來說一句話。
雲芍歎了口氣,這丫頭真是找死。
她正要開口教訓宋玥,卻見那英俊少年走過來攔在自己跟前道:“宋玥,你以後不要再欺負雲芍了,你要喝咖啡,讓司機去買好了。”
“周飛,你,我,我沒有欺負她,她在家裏一直是這樣子的,我隻是讓她做些她該做的事情。”宋玥不愧是個演戲高手,這短短的三十秒之內,她雙眼通紅,聲音哽咽,好像剛才有人欺負她一樣,可分明是她先欺負別人。
周飛卻不買賬,他的眼中流露出一絲嫌惡之情,伸出手來就要拉住雲芍的胳膊離開。
楊曉蘭突然擋在了周飛和雲芍跟前,小聲對著雲芍道:“雲芍,你快走。”
雲芍看了看楊曉蘭,又看了看周飛,再偏過頭去看了一眼宋玥,她終於明白為什麽楊曉蘭見到周飛會露出那樣害怕的表情了。宋玥喜歡周飛,而周飛喜歡雲芍,她們關係越親近,就越容易惹怒宋玥,然後遭罪的便是雲芍。
有些事,躲得過一時,卻躲不過一世,躲也終究不是辦法。
雲芍心中歎了口氣,又高高地抬起下巴,走到宋玥跟前,盯著她的眼睛道:“宋小姐,請問你今年多大了?”
“你什麽意思?”宋玥有些丈二摸不著頭腦,雲芍這是搞什麽鬼。
卻又聽雲芍淡淡一笑道:“我見宋小姐四肢健全,應該不是什麽殘疾人,拿個書包應該是拿得起的吧?除非你有軟骨症?如果有的話,可要早點去就醫,這可耽誤不得。”
“你!”宋玥聽清雲芍的意思,臉氣得漲紅:“你個野種!”
此話一出,全場倒抽一口冷氣,鴉雀無聲。
雲芍本是笑著的,此時臉色一綠,她的眸子黯了下來。
宋玥以為自己說中對方要害,正覺得解氣,有些得意地笑著。
卻見雲芍眼中閃過一抹淩厲,冷冷一笑道:“如果我是野種,不知道與我同出一家血脈的宋小姐是什麽?豈不是連野種都不如?”
有人偷偷忍者笑,畢竟宋玥在S大平日裏囂張跋扈的很,不知道暗地裏得罪了多少人。
聽著雲芍的伶牙俐齒,宋玥一下子沒反應過來,自己這個表妹平時和個透明人一樣,畏畏縮縮,膽小如鼠的,三棒子打不出一個釘子來,今天怎麽這麽能說?
雲芍掃了一眼語塞的宋玥,勾了勾嘴角,轉過身去,就要拉著楊曉蘭去教室。
卻聽宋玥又作死地在她身後吼道:“雲芍你也不照照鏡子,你看你哪裏配得上周飛。”
話音未落,卻見雲芍換了方向,徑直走到周飛的跟前,瞟了一眼他褲子口袋裏露出的兩張門票,甜甜一笑,說道:“學長,我聽說詹姆斯大師要來北都開音樂會,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
周飛眼睛一亮,今天他就是向來請雲芍一起去聽音樂會的,他從口袋裏掏出門票遞給雲芍道:“雲芍,我已經買了門票,你今晚有空嗎?”
雲芍眼角餘光掃了一眼宋玥慘白的臉,有點為難道:“今天課有點多,你要等我一會。”
“沒關係,下課後我來接你。”周飛見雲芍答應自己,高興極了。
楊曉蘭在一旁看著宋玥青白相交的臉色,心中覺得太解恨了!可是轉眼她又擔心,萬一回去宋玥給雲芍小鞋穿,怎麽辦?
正當楊曉蘭內心擔憂之際,雲芍已經拉了她的胳膊道:“曉蘭,我們該去上課了。”
宋玥看著揚長而去的雲芍,氣得直跺腳,對著周圍的學生一瞪眼,大家也都散去了。
叮鈴鈴~叮鈴鈴~
在最後一秒,她們趕到了教室。
可是,雲芍和楊曉蘭還是被攔在了教室門口。
傳說中,外號閻羅陳的陳教授正拿著教科書站在講台上。
“教授,對不起,我們遲到了。”楊曉蘭90°鞠躬和閻羅陳道歉。
可閻羅陳好像沒聽到他們的話一般,對著台下的學生道:“今天我們來學習《民法通則》關於民事法律行為。”
“教授——”楊曉蘭不死心地小聲打斷著閻羅陳,她遲到的事情要是被她爸知道了,肯定得抽她,與其被她爸知道了,還不如先來頂住閻羅陳的狂風暴雨。
果然!遂不及防!閻羅陳將手中的教科書猛地摔到了雲芍身上。
雲芍站得筆直,臉上的表情平淡,根本看不到半絲道歉的意思。
閻羅陳走到她們二人跟前,看了一眼楊曉蘭後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雲芍身上,他厲聲道:“你不知道已經遲到了嗎?”
雲芍低頭看了看手表,一字一句道:“我們到達的時候是8點59分59秒,嚴格來說,並沒有遲到。”
楊曉蘭聽著雲芍的回答,感覺要瘋掉了,雲芍今天怎麽這麽反常,現在眼前這個人是閻羅陳啊,會把人啃得連骨頭都不剩的閻羅陳。
教室裏鴉雀無聲,有人偷偷在桌子底下豎起了大拇指,心裏讚道:“雲芍,好樣的,竟然敢單挑閻羅陳。”有的人為了雲芍捏了一把汗,覺得她這是雞蛋碰石頭,死定了。
“哦?是嗎?看來的我的表走快了?”閻羅陳的聲音很冷,就好像晚上看的恐怖片,陰森陰森的,大家都不禁汗毛直豎,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卻見雲芍突然俯下身去,撿起地上的《民法通則》遞到閻羅陳手裏道:“《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閻羅陳身形一滯,這是後麵的課程,自己還沒講過,雲芍居然背誦的這麽流利,於是他有心 考考對方道:“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第三款?”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流利快速的回答,不容半刻思考的提問,是雲芍和閻羅陳的對決。
教室裏響起沙沙的翻書聲,緊接著是噓-噓的驚歎聲,一字不差,全部正確。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合同法》第十八條?”
“ 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天哪!雲芍什麽時候這麽厲害了!楊曉蘭不可置信地偏頭看向她。
此刻雲芍是沉著鎮定的,滿臉自信的,沒辦法,誰讓她餘陸離是個法律高材生,背法條簡直是小菜一碟。
“今天就到這裏,你們回位置吧。”閻羅陳看著這個對答如流的女學生,心中驚歎。
“謝謝教授。”雲芍通過了閻羅陳的考驗,可是她並不得意忘形,仍舊禮貌地回道。
這樣謙卑的態度,閻羅陳很是受用,他欣賞地看著雲芍,有潛力,態度好,還真是有當年青川的風範。原來早年雲芍的父親雲青川便是閻羅陳的得意門生,隻是英年早逝。
聽到閻羅陳放行,楊曉蘭簡直不敢相信,竟然能夠躲過狂風暴雨,還是雲芍拉著她找了位置坐下來繼續聽閻羅陳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