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段子
這個故事發生在泰國,所有人物都是泰國人。
八歲生日,李建軍在街上遊蕩了一天,偷了一隻錢包。
父親知道後語重心長地教育他:人應該靠自己的努力去掙錢,你一天隻偷一個錢包,顯然不夠努力。
聽完教誨,李建軍為了證明自己,偷走了父親的錢包。
李建軍曾問父親:為什麽要偷錢?
父親說:多偷點就有錢,有錢就能為所欲為。
李建軍:有錢了想跟王菲一起唱歌,可以嗎?
父親:當然可以。但這還不算有錢。真正的有錢,是讓你不喜歡的歌手閉嘴。
李建軍聽了思索良久,他在想該讓哪些歌手閉嘴,發現有很多。
父親又補充道:但有錢也有一個壞處,比如像馬雲那麽有錢的人,有時候也不得不公開道歉:「抱歉,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父親是一位小偷。
李建軍拜父為師那天,對父親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我以後叫你「爸師」。
父親:都是兄弟,不必客氣,還是叫爺爺好了。
盡管李建軍喜歡當小偷,但父親仍然沒有放棄對他的文化教育,還特地給他買了學區房。
父親:你以後一定要出國留學。
李建軍使勁點頭:我懂,小偷必定不是長久之路,以後還是要走正道,當一個醫生或者律師。
師父:不,讓你出國是為了偷外國人的錢,這樣才能為國爭光!
李建軍聽了很感動,感覺胸前的紅領巾更鮮豔了(沒錯,泰國也有紅領巾)
說了這麽多,為什麽李建軍的娘沒有出現?
李建軍6歲那年,娘對爹說:我們來玩捉迷藏的遊戲吧,我躲你找。
結果至今沒找到。
父親說:你媽嫌棄我是小偷,跑了。
小學二年級,班級競選家委,所有同學的父母都到場。
很多父母為了展示自己的資源和實力,紛紛介紹自己畢業自名校、就業在名企。
輪到李建軍的父親發言,他說:其實,我是一個小偷。
聽到這句話,全班嘩然,李建軍也驚呆了,畢竟有些同學的父親是警察也在場。
隨後父親哽咽著說:沒錯,我就是一個小偷。我偷走了陪伴孩子的時光,我偷走了孩子的快樂,我偷走了那些再也不會回來的歲月……
父親演講了20分鍾,感動了在場所有人,現場發出雷鳴般的掌聲,當場導致兩名家長聽力受損。
最後李建軍的父親成功進入家委會。
李建軍:為什麽要在台上講那些東西?
父親:當小偷的最高境界,是偷走別人的信任和感動。
在父親的諄諄教誨下,李建軍最終成長為一名神偷。
但盜亦有道,他也有自己的規矩:偷到錢包後,一定要把錢包和證件還回去。
有一次李建軍在公交車上,劃開了一位女士的背包的口子,拿出錢包取完錢,又把錢包從口子裏塞回去。
這時車子還沒到站,看時間還早,便掏出針線包,幫人把包給縫上了。
厲害吧!有人問,為什麽一個大男人會做針線活呢?
其實李建軍以前給自己做過bso皮手術,所以有一定的縫合基礎。
又有人問,做一次手術就有縫合基礎了?
當然不是。
因為老是失敗,李建軍給自己一共做過238次包皮手術才成功。
任何人做一件事重複238次,都能達到心靈手巧的境界。
比如你考研失敗238次,你就能熟練掌握安慰自己的技巧。
李建軍不但偷東西厲害,學習成績竟然還非常好,18歲那年他考到了美國的大學。隻可惜,父親沒等到這一天,前兩年就因病去世了。
出國前,他決定再偷一次練練手。
但這一次,他被抓了,因為他偷了不該偷的人。
這個人是張乃霞。張乃霞是什麽人?就連作者寫到這裏,也不知道她是誰,隻能硬著頭皮往下寫了。
那天李建軍偷了張乃霞的錢包,取出了裏麵的錢,按慣例把錢包塞回原處時,被張乃霞一個擒拿手給抓了,並用手銬把兩人拷在一起。
李建軍小吃一驚:怎麽,喜歡玩束縛?
張乃霞:現在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跟我走。二是我把你捶暈,綁走。
李建軍:有手銬就夠,別綁。
張乃霞把李建軍帶到一個小黑屋。
李建軍:請開始你的表演。
張乃霞:??
李建軍:能把我抓住的人不多,你應該知道我是誰。抓我肯定有目的,請說出來。
張乃霞:你去美國的泰國大使館,幫我偷一份情報。
李建軍:這不是背叛祖國嗎?不行,我是一個愛國者。
張乃霞:如果不聽我的,我就把你*剪下來。(說完,張乃霞拿出一隻指甲剪)
李建軍:我偷。但為什麽一定要找我?
張乃霞:你是最好的。
李建軍第二天到了美國,第一件事就是潛伏進大使館,偷那份情報。
這份情報在看守者身上,24小時貼身保管。
按理說,偷這份情報就跟偷錢包一樣簡單。但是,這次卻有問題,因為這個看守者是他兩年前“去世”的父親。
此時他既興奮又迷惑。
他找到了機會跟父親對話。
李建軍:情報給我。
父親:難道你不應該先問我為什麽假死?
李建軍:為什麽假死?
父親:工作需要。
李建軍:你們當父母的,不陪孩子成長,動不動就以工作為借口。我不管,你把情報給我。
父親:不給。
李建軍:如果你不給,他們就要剪我的*。
父親:你逃跑不就行了?
李建軍:逃不掉,他們在我褲襠裏安裝了自動剪*器。
父親:但如果情報給你,我會被殺。
李建軍陷入了兩難,到底是自己的*重要,還是父親的命重要?
他們決定各自回去冷靜思考。
字數早就夠了,看官們評論,不評不編了。
十多年前,我讀高中,同桌是個安靜漂亮的姑娘,很是喜歡我,但也許是性啟蒙過晚的原因,我對她熟視無睹,我唯一的愛好就是黑TFboys,而她唯一的愛好就是看我黑tfboys……
我當時非常喜歡黑tfboys,不厭其煩地向她灌輸王俊凱掏糞是如何厲害,王源如何牛逼,雖然她聽不懂,但還是安安靜靜地看著我,眼含笑意。
時光荏苒,當城管把這仨影響市容的逗比抓了起來的那個夏天,我高三已經快畢業了,臨別那天,我送了一張金館長表情的掏糞男孩的明信片給她,她滿心歡喜,畢竟三年來我第一次送她東西……
慢慢的,王俊凱從掏糞變成了吃糞,我大學畢業、工作、應酬、整日在推杯換盞中虛與委蛇,不知不覺間很多人和事情都已淡忘,隻有看到貼吧黑李毅的時候偶爾也會想起當年同桌的她。
去年春節回家,無事可做,決定去踢踢球,結果沒跑幾步就氣喘籲籲,索性坐在場邊看其他人踢,看了一會兒,視線被一個身穿#(滑稽)衣服的孩子吸引了,感覺這孩子裝逼很有章法,即使是麵對六個人的圍觀,依然毫無膽怯,趁那孩子休息的時候,我主動過去和他攀談起來。
“逼裝得不錯嘛,幾歲了?”
“8歲了”
“裝的這麽好,平時沒少裝逼吧?”“平時沒怎麽裝,我爸爸不喜歡我裝逼,說裝逼沒用。”
我一愣,頓時接不上話,氣氛顯得有些沉悶,我換了個話題。
“你喜歡哪個組合,歌手,明星?”
“tfboys。”
“那你最喜歡tfboys裏麵的誰?”
“王源。”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嘿,你也喜歡王源啊”我頓時來了興致。
他驕傲地回答:“當然了,我媽媽有一張他的明信片,她說克王源吃糞是吞的最快的……”
夕陽的餘光照在我滿含笑意的臉龐,就像她當年那樣。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錯過就是錯過,不再擦肩,也沒有回頭,但是,歲月帶走的是心中最美好的曾經。
呃,還是來個自我介紹吧!我叫方可,一個堪稱完美的男生,我深褐色的眸子目光清澈,其中卻又藏匿著男孩少有的不羈,長長的睫毛溫順地附在我的眸子上,我的鼻子堅挺,好似從中透露著一種倔強的個性。一張壞壞的笑臉,連兩道濃濃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漣漪,好像一直都帶著笑意,彎彎的,像是夜空裏皎潔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膚襯托著淡淡桃紅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臉型,特別是脖子上閃著炫目光亮的白金項鏈,給我的帥氣中加入了一絲不羈。黑亮垂直的發,彎彎的柳葉細眉,細長蘊藏著銳利的黑眸,削薄輕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輪廓,嬌小可人卻粗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鷹,冷傲孤清卻又盛氣逼人,孑然獨立間散發的是傲視天地的強勢。我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烏黑深邃的眼眸,泛著迷人的色澤;那濃密的眉,高挺的鼻,絕美的唇形,無一不在張揚著高貴與優雅。淡雅如霧的星光裏,優美如櫻花的嘴唇,細致如美瓷的肌膚,搖椅中的我寧靜地望著那張紙,仿佛希臘神話中望著水仙花死去的美少男。隻能用短短用幾個成語來形容了,清新俊逸,品貌非凡,才貌雙絕,驚才風逸,風韻佳人,雅人深致……編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