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回歸都市當戰神的那些年> 第六百四十四章承認你為最強

第六百四十四章承認你為最強

  這個混混走出來問道:“你找老子什麽事情?”


  “剛剛你說想要讓冷凝月成為你大嫂是吧?”莫辰憤怒的說道:“你經過我的同意沒有?”


  “哈哈……”


  所有的混混都是大笑起來,這群混混看向莫辰的目光如同看著傻子一般。


  “這個傻子哪裏來的,咱們讓誰做大嫂,需要你同意麽?你算個屁。”


  “怕是腦袋有問題吧,磊子,這是你的事,自己擺平吧。”


  “是啊磊子,上吧,別給咱們兄弟丟人,最差也把他腦袋打開殼。”


  這群人正需要一個人立威,眼前的這個傻子最適合了。


  畢竟這群保安人多,手裏還有膠皮警棍,真的打起來他們恐怕也要吃點小虧。


  還不如先揍這小子一頓,殺雞儆猴,反正他們的任務就是禍害帝豪集團。


  “老子就是要冷凝月做我大嫂怎麽了?”磊子不在意的笑了笑:“有本事你打老子啊。”


  “咚。”


  一道悶響聲音出現,莫辰一點都沒有客氣,直接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


  磊子彎著腰,一張嘴連昨天的飯都吐出來了。


  莫辰一隻手抓著對方的頭發狠狠的撞向一旁的柱子。


  隨著磊子的慘叫聲音出現,這個家夥已經被撞的一頭金星,血水順著腦袋的傷口流淌下來。


  “我擦,這個傻子真的動手了!”


  “你們聽到他的話沒有,他是為總裁動手的,這個家夥還真把自己當成是總裁丈夫了。”


  “牛,我敬他是條漢子,一會他還活著的話,我絕對不打他了。”


  在一旁看戲的保安們看到這一幕之後都有些敬佩莫辰。


  有一些人會經常幻想一些事情,想的多了就會信以為真。


  帝豪的這些人就認為莫辰就是一個極度嚴重的妄想症患者,幻想冷凝月是他的老婆。


  誰會相信千億集團的掌門人會找一個農民工丈夫,不現實,隻能說眼前的這個家夥腦子被燒壞了。


  莫辰的手不斷的抓著磊子的頭撞向石柱,對著這種敢於侮辱他老婆的人,絕不輕饒。


  “現在你把剛剛的話再重複一遍?”莫辰冷冷的問道。


  “大……大哥,我錯了。”


  磊子自己感覺到自己的身體無比的疼痛,說話都開始哆嗦起來。


  “撲通。”


  莫辰鬆手之後,磊子就像是爛泥一樣癱軟在地麵上。


  隨後莫辰向著小混混的人群走過去。


  “小子,你的手挺黑呀。”


  混混群之中,一個人走了出來,這個這個人手中出現一枚釘子。


  將釘子握在手中,讓鋒利的釘子尖從指縫中露出來。


  這是打架中一種很陰損的方法,一拳打過去,釘子的尖會刺入對手的身體,一拳就可以讓人喪失戰鬥力。


  如果刺破內髒的話,定然難逃一死。


  “敢傷我兄弟是吧,老子現在就送你歸西!”


  這個家夥是這群混混之中的頭號打手,捏著釘子的一拳狠狠的向莫辰的肋下轟過來。


  “咚……”


  一聲悶響出現,這一拳很實在的打在莫辰的身上。


  “額……”


  原本這個混混想要廢掉莫辰的戰鬥能力,卻沒想到這一拳就像是轟在鋼板上一樣。


  不僅僅釘子彎了,而且釘子的尾部因為撞擊力巨大的原因而刺到他的手掌之中。


  “你玩夠了吧,現在應該到我了吧。”莫辰的嘴角露出一抹邪笑。


  伸出手直接掐住這個家夥的脖子,隨手一扔,撞在不遠處的石柱上麵。


  這個家夥和磊子躺在一起,閉著眼睛生死不知。


  正所謂狠的怕橫的,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莫辰的這一手直接將其他人都嚇了一跳,沒想到莫辰竟然這麽強大。


  “聽說冷凝月欠你們錢?”莫辰淡淡的問道:“說一說怎麽回事?”


  為首的那個混混頭子將口中的煙頭扔到地麵上,隨後用腳狠狠的將其碾滅。


  “嗬嗬,和你說個屁,難道你一個臭農民工還能夠把十個億的尾款給我不成?”混混頭子說道。


  “這個大廈是帝豪集團買下來的,你要應該去找建築商才對。”莫辰說道。


  “老子不管那麽多,誰特麽用這個大廈,老子就找誰要錢。”混混頭子理直氣壯的說道。


  隻要他手裏捏著這個欠款條,他就有理,雖說是歪理可誰也不能阻止他討債。


  “算了,我和你一個臭農民工說那麽多幹什麽,打了我打了我的人,今天不給我十萬八萬的醫藥費,老子就特麽廢了你。”混混頭子說道。


  聽到混混頭子得話,莫辰已經明白了一些裏麵的事情,心頭升出幾分火氣。


  “要醫藥費是吧,我可以給你。”莫辰淡淡的說道。


  說話之中,莫辰從自己的口袋之中摸出兩塊金光閃閃的金條。


  這個金條是當初馬青求饒的時候塞到莫辰手上的,莫辰才想起來口袋裏麵有這個東西。


  莫辰隨手一甩,這兩個金條就砸在地麵上。


  “咚咚咚……”


  這個金條就砸在莫辰身後的地麵上,看得出來這個金條在地麵上都摔出傷痕。


  明白黃金的人都知道金子在金屬中比較軟,甚至牙齒都咬的動,這也是為什麽古代人都用牙齒咬黃金來辨別真假。


  因為隻要能夠咬出牙印,就是真金,而黃銅是咬不出來的。


  “媽耶,我沒看出來這個家夥竟然這麽有錢,隨身都帶著金條的!”


  “別傻了,你見過那個有錢人帶著金條這東西的,誰沒事會帶這玩意。”


  “說的有道理,估計是活不下去了,把家裏老人的金條拿出來賣了,或者就是偷的。”


  正常人誰會沒事口袋裏裝著兩塊金條,這玩意就算是不礙事,也沉啊,也別扭。


  而這個時候混混們看到金條都傻了眼,這兩個金條最少都價值幾十萬,誰不眼饞。


  莫辰頭都沒回的說道:“隻要你們能夠拿到這個金條,那麽它就是你們的。”


  混混頭子獰笑的說道:“你絕對是我這輩子見過最裝逼的人,沒有之一。”


  “嗬嗬,兄弟,賤笑了。”莫辰笑了,也沒反駁對方的話。


  “兄弟們,走,去拿金條,他要是阻攔,就弄死他。”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