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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邀歌

  林曉曉正與謝應傑和王芳聊著。


  “曉曉,厲害,你也跨度也太大了,讓我們這些人都望洋興歎了。”王芳豎起了大拇指。誰又想得到這小姑娘幾個月前還是個默默無聞的富家小姐呢!

  林曉曉淡然道:“還不夠,還要再努力往上才行。”現在這目標還太低了。突破了五尾修為後,需要的信仰之力就更大了,她還必須努力地往上爬,直到最頂峰。


  王芳見林曉曉沒有一點的驕傲,還這麽發奮和努力,心中很是感觸。以林曉曉這樣的年紀,做到這個地步的,娛樂圈可謂是第一人。可是人家一點也不驕傲,把目標更是往上看。


  “你這成績已經很厲害了。”王芳感歎道,突然想起一件事,轉而問道:“對了,聽說你最近在拍偶像劇啊,這是怎麽回事?”


  《帝王》這部電影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可以說,有一份林曉曉的功勞。林曉曉扮演的公主實在是太仙了,吸引了無數的影迷。也許是林曉曉的起步太高了,王芳覺得林曉曉轉而去拍偶像劇,總感覺在往倒退。要知道,偶像劇這東西最多也就吸引一下青春期的那些小女生而已,真正要成名,吸引人氣的還是要上大銀幕才行。所以王芳對林曉曉這做法不是很讚同。


  “你這消息倒是很靈通,沒錯,最近無聊時,寫了一部偶像劇。想想既然寫出來了,也不能夠浪費,就自己當主角拍拍看嘍。”林曉曉說得很輕鬆,但是話裏的意思可不簡單。


  “啊,你還會寫劇本啊?”王芳驚訝了,沒有想到林曉曉還會寫劇本,這活兒可不是誰都能幹的。不過再想到林曉曉寫的是偶像劇,心裏也就了然了。畢竟還年輕,小女生一個,正是對愛情充滿幻想的時候。


  “可是現在國內的偶像劇,可沒有什麽賣點。比不上韓國的精心,也比不上韓國的催人落淚。現在偶像劇的市場都被韓國給霸占了,你現在拍偶像劇,可是很冒險的。除非題材真的很好,很受觀眾們的喜愛。”謝應傑給林曉曉分析了一下偶像劇的市場,對比之下,還真沒有什麽優勢。他剛才的話也沒有半點水分在,實話實說,這國人還真就喜歡韓國的那些狗血偶像劇。


  “嗬嗬,放心,這些我都明白。不過,這偶像劇都已經開拍了,也不好現在放棄不是?既然如此,還不如繼續下去,也許,我運氣比較好,剛好拍出了一部符合國人口味的偶像劇也說不定。”


  林曉曉的口氣中帶著這幾分的僥幸。讓王芳和謝應傑都忍不住在心中搖頭。還是太年輕了,這倔強,總要失敗一次,才會明白一些道理的。可以說,兩人都不看好林曉曉,因為這劣勢,實在太明顯了。現在正是韓劇熱播的時候,林曉曉這貿貿然就開始拍的一部偶像劇,怎麽比得過人家精心的製作?


  兩人的表情雖然盡量地掩飾著,但是林曉曉一眼就能夠看穿了。她知道,現在就算她說再多也和他們說不會相信,還不如到時候,用真是成績讓他們信服。


  用實力說話,才是硬道理。


  “看你們聊得很開心,不介意我也來參合一份吧?”低沉而又溫和的聲音,隨著腳步聲靠近。


  三人回頭一看,有些出乎預料,來人居然是趙華,趙天王。


  按歲數來說,趙華今年已經三十出頭了,比王芳和謝應傑還要大上幾歲,而且趙華專攻唱歌事業,從來沒有跨界到過影視界,三人應該不會很熟,最多也就算得上點頭之交。這趙天王怎麽會突然跟他們打起招呼了?


  雖然很疑惑,但是三人還是依然微笑著對趙華點點頭,異口同聲道:“當然可以。”


  “華哥這次來得很早啊,想來是要彩排一下開唱曲吧?”謝應傑主動拿起話題。今天趙華早到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按理來說,就算是要彩排一下開場曲,也不應該這麽早到才對。一般像趙華這樣的大牌,通常都會壓軸出場的。


  趙華一向不喜歡兜圈子,臉上略帶苦笑道:“哎,我就是在為這事情煩惱。原本是郭成豐,但是他臨時有事,來不了。所以這開場嘉賓的事情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得到的消息。煩惱了一整夜,到現在都還沒有找到合適的歌曲。”說話間,有意無意,瞅了林曉曉一眼。


  聽到這話,王芳不敢相信道:“不會吧?這也太大紕漏了,不過就算是這樣,以你的實力也不用煩惱啊。”


  趙華無奈地笑笑,“我新出的那些歌曲都不合適。”一句話點清了所有事情。


  呃……王芳一時間詞窮了。


  謝應傑看了看趙華,再看了看一副認真在聽的林曉曉,神秘地笑了笑,然後對王芳說道:“我剛剛看到熟人了,我們過去打聲招呼吧。”說完,拉著王芳就離開了。


  “喂,你拉我幹嘛?我自己會走。”王芳掙紮了一下,不滿地說道。


  “人家趙天王是來找曉曉的,就讓他們自己談,我們在哪裏不太合適。”畢竟一個前輩有事情拜托一個後輩,他們在那裏隻會讓趙華顯得特別尷尬。更不用說趙華這種好麵子的天王歌手了。


  “哦,原來是找曉曉的,怪不得了。”王芳後知後覺。


  這邊,看見兩人離開了,趙華才鬆了一口氣,說真的,這兩人在這裏,他還真知道該怎麽開口。


  從剛才的對話中,林曉曉早已經看出他的意圖,兩人離開後,率先開口:“華哥有話不妨直說。”林曉曉說話同樣不喜歡拐彎抹角。


  不得不說,趙華就喜歡林曉曉的直爽,看了看四周已經將目光注視過來的人,趙華低聲道:“這裏不太方便,我們到一邊說吧。”


  說完帶著林小小到了一個比較偏僻的角落,然後將自己的來意說了一下。說完之後,他看著林曉曉,就怕林曉曉也說出無能為力的話。


  畢竟他也知道,這一個小時,讓林曉曉創作出一首合適的歌曲的確很難,但是他現在也別無他法。


  等到趙華把自己的來意說清楚後,林曉曉笑著說道:“原來如此,沒有問題,隻是這一個小時的時間……”


  “如果一個小時的時間不夠,可以給多半個小時的。”趙華著急地打斷了林曉曉。他也沒有想到林曉曉會這麽輕易就答應了,所以他生怕林曉曉會因為怕時間不夠的原因而遲疑。


  “嗬嗬,不用了,我想說一個小時的時間綽綽有餘了。”看來這趙天王的確是很著急了,林曉曉也沒有再廢話,接過趙華經紀人遞過來的紙和筆,埋頭就寫了起來。反正都是剽竊地球那些歌手的歌曲,能夠讓這天王欠下她一個人情,何樂而不為?

  這麽直接?創作歌曲不是需要找一下靈感,然後才開始動筆的嗎?這麽想都不用想,就開始動筆了,真的好嗎?趙華看得都有些傻眼了。


  趙華的經紀人也和他一樣,看著林曉曉飛快地書寫著,被她這速度給驚呆了!


  不用一個小時,隻要十分鍾,十分鍾就足夠了。


  林曉曉在趙華不敢自信的目光中,拿起曲譜,遞給他。


  “我記得你也會跳舞,這個歌曲比較歡快,配合舞蹈動作的話,應該會比較適合。”


  趙華拿過一看,頓時瞳孔放大,心中震撼無比。


  “這……這真是你剛才寫的?”趙華激動地聲音都顫抖起來了。


  “當然,你剛才不是看到了嗎?怎麽樣,還滿意嗎?”林曉曉明知故問,難得看得到這趙天王這麽失態。


  “滿意,怎麽會不滿意,這首歌曲,完全可以作為我新專輯的主打歌。”趙華已經破迫不及待地哼唱起來了,突然,想起了林曉曉剛才所說的話,“你剛才說,這首歌配合舞蹈動作,什麽舞蹈動作?”


  林曉曉嗬嗬一笑,“如果不介意,就讓我這個晚輩來給你展示一下這個舞蹈動作吧。”


  林曉曉今天雖然穿著及膝的禮物和高跟鞋,但是以她的控製力,一支小小的舞蹈,還是能夠應付的。因為時間的關係,林曉曉將整支舞蹈給簡化了,既簡單,又容易學。


  接下裏,趙華見識到林曉曉那富有節奏,而又完全切合歌曲的舞蹈的時候,他就已經壓製不住好學的欲望,迫不及待想要把這舞蹈學到手。


  趙華的舞蹈天賦不錯,一個多小時後,他就已經能夠配合著音樂,跳完整段舞蹈,再加上主辦方配來的舞蹈員,整支舞蹈在一個多小時內,速成了。


  當然,這裏麵還是有林曉曉的一份功勞的,所以趙華對林曉曉感激不盡。


  “曉曉,這真是太謝謝了,這麽好的歌曲,這麽好的舞蹈,我決定了,就用它來當我這次專輯的主打歌曲。”


  經過一個多小時,趙華已經與林曉曉熟絡了起來,再加上林曉曉幫他完美地解決了他的難題,難免不了對林曉曉熱情起來。他從懷裏掏出一本支票,然後瀟灑地在上麵寫下一個三,和一串零,遞給林曉曉,“來,既然你幫了我大忙,我也不能夠讓你吃虧,這三十萬元是你歌曲的酬勞。請你一定要收下。”


  “不,既然我答應了幫忙,這就不需要了,這首歌曲就當是我這個晚輩送給你這個前輩的見麵禮。”林曉曉推脫道。


  “你就收下吧,你這個歌曲值得,不能夠因為我就破壞了規矩,要不然我以後可就不敢再跟你邀歌了。”趙華也有與林曉曉打好關係的心思,畢竟林曉曉這作曲的能力實在太變態了,現在好歌難求,與林曉曉打好關係,對於他這個歌手來說,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話說道這個份上了,林曉曉也不好不接,“那好,這支票我就收下了。就先不打攪你們練舞了,我先走了。”


  “好,等一下見。”趙華見林曉曉手下支票後,點點頭。


  等到舞蹈室的門被關上後,趙華的經紀人走了過來,用無比感歎的語氣說道:“這女孩可真不簡單!”


  “嗯,接下來,這音樂界將會因為這精靈而瘋狂起來的。”趙華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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