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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 鎮妖

  「糖心兒」和洪衍武確實挺合拍。


  如果按現在試婚的標準來看,他們從生活目標和生活習慣,幾乎方方面面都十分默契,屬於琴瑟和鳴、鸞鳳和鳴那一種。完全就是模仿夫妻的樣板。


  可事無絕對,夏日裡也有一樣,這倆人就不是那麼太合拍的——游泳。


  六七十年代出生京城男孩子都應該記得,游泳、兵乓球和自行車堪稱當年最時髦的「三大運動」。


  換一句話說,那時候的男孩子,這三樣兒誰沒有參與過,那簡直能讓別人當怪物看。


  再換一句話說,那時候的男孩子,無論怎樣的「宅」,就是帶著瓶子底兒一樣眼睛的大書獃子,對這三項運動也都很喜好。不但爭先恐後地自覺的參與,人人還都說得出一二三四來。


  而這其中,游泳又是最讓人趨之若鶩的。


  為什麼呢?因為當年室內游泳館太少了。每年要過這個癮。那就是每年有限的幾個月。只能去非常稀缺的幾塊地界。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店兒了,誰又能不珍惜?

  那麼京城游泳的地方有多稀缺呢?


  說出來今天的人很難置信,這麼大一個的首都,老百姓能去涼快一下的地兒,掰著手指頭都能數得過來。


  當年的天然游泳場起初還有「玉淵潭」、「積水潭」、「什剎海」等若干家,可後來「玉淵潭」后湖一度關閉,「積水潭」徹底停業。就連「西小海」的「什剎海人民游泳場」也被填平蓋了「什剎海體校」。


  雖然後來又在「什剎海體校」旁邊新開放了一家「什剎海游泳場」。但名字差了「人民」二字,面積比起過去可小了不少。


  至於設施相對正規的露天游泳池,僅有陶然亭、青年湖、工體寥寥幾處,面積也不大。


  當然,一些人多地盤大的單位是有條件不錯的露天游泳池甚至是室內游泳館的,但只限對內部和家屬開放,還得辦理游泳證。老百姓是沒法去的。


  那實在在沒地兒,又想游泳該怎麼辦呢?


  廣大人民群眾便只能去「約定俗成」的天然場所「游野泳」了。


  如「八一湖」、「蓮花池」、「陶然亭公園」、頤和園裡的「昆明湖」等等,甚至是護城河。但像「北海」這樣的地方有專人查管,卻是不能去的。


  反正不管怎麼說吧。同樣是「物以稀為貴」,天一熱,幾乎所有孩子都會想盡辦法擁向水邊。與其說游泳,倒不如說是集洗澡、避暑、郊遊、冒險、娛樂、社交之大成。


  特別是洪衍武和陳力泉這樣又當過「海碰子」的主兒,他們已經對游泳徹底上了癮。天熱怎麼也得濕一濕身子呀。


  不讓他們下水,那不就和餓極了的人看著一碗燉肉,卻偏偏吃不到嘴裡滋味差不多嘛。誰能受得了呀?


  可反過來,同樣的情況,換成女孩面對又不一樣了。


  本來當年的風氣就保守,女孩子都很恥於把身體暴露在外。再加上當時社會治安混亂,能游泳的地方又這麼少。出門游泳既怕人騷擾,公共設施又糟糕得可怕。女孩子要能喜歡游泳才怪了呢!

  咱就不細說在滿是淤泥,有寄生蟲的河溝子里游野泳的滋味啦。


  不但水臟,換衣服,清洗身體都是問題。女孩子可不能像男孩一樣找個水管子就能洗個澡。


  就算相對正規的公共游泳池又怎樣?


  好多素質低的人居然會在池中小便,導致池水骯髒,永遠是尿臊味與漂白粉和來蘇水混合的味道。


  因此除了海濱城市以外,全國範圍內,多數的女孩子都不願參與這種活動。會水的少,會游泳的就更少了。從未下過水的女孩子甚至也有。


  從實際來說,京城每年會去游泳池的女孩數量,就僅有男孩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全然不用懷疑。以「糖心兒」可以算是半個潔癖的性情,必然對當下這樣糟糕的游泳條件嗤之以鼻,屬於堅決不去的人群之列。又哪裡肯再夏季陪洪衍武去游泳呢?


  其實她能游幾下,還是她小時候跟著父親在雜誌社內部的「游泳池」里學會的。長大之後,她唯一再下水,也就是和洪衍武去濱城下海的那次了。


  有意思的是,洪鈞這小子和「糖心兒」完全相反。他承襲了洪衍武的秉性和風格。才六七歲就早早地跟衚衕里的大孩子們在護城河裡學會了游泳。


  這一下可就讓家裡人就提心弔膽了。


  因為洪鈞一旦會遊了,便一發而不可收拾。這小子癮頭特大。見天頻繁地屁股後面跟著那些大孩子跑去游野泳。一泡就是大半天甚至一天,不累也不膩。


  而游野泳的害處不用細表,無救護措施又頗多危險,每年都能聽到淹死人的悲訊。


  所以就是脾氣再好,知道這個情況之後洪家人也是為之色變。


  王蘊琳第一次支持洪衍爭臭揍了大孫子一頓。此後還下令嚴加看管,限制出門,甚至用糖果酬謝鄰家孩子舉報,絕不姑息。


  但洪鈞今年就要上學了,幼兒園已經退了。而且他自己是有腿的,又不能像狗一樣拿鏈子拴著。


  這小子就像當年洪衍武一樣,會經常趁著家裡人午睡的時候溜出去,接著就是不帶拐彎地獨自奔「陶然亭公園」而去。


  沒錢並不要緊,他會從三叔指點過的能鑽進小孩腦袋的「鐵欄杆門」進去。沒人帶著也不要緊,他自己個就能游,只要背心褲衩草叢一扔,縱深便可跳入湖水之中,一直暢快地游到晚飯前,因為是獨自行動,自然也就滅絕了舉報可能。


  雖然回家后還要過一關。家人必定盤問幹什麼去了。但大概是近墨者黑,和洪衍武待的時候長了,洪鈞不知不覺就學會了撒謊。而且也像洪衍武小時候一樣,臉不變色心不跳,假話說的比真的還真。


  只是王蘊琳也不是那麼好哄的,她可是對付洪衍武的「老軍統」了,就用當年對付小兒子的法子,也用指甲在洪鈞的身上划。


  這是因為下過水的皮膚,只要這麼一劃就會有白印兒,反之是沒有的。


  結果洪鈞身上印記豁然,瞎話往往會被當場戳穿。於是,在親奶奶不再慈愛的矚目下,洪鈞的屁股上便會很結實地挨爸爸幾巴掌。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好在他的臉皮也受了洪衍武的影響,居然不是很在乎,臉上的皮似乎遠比屁股上的厚得多。


  更絕的是這小子絕頂聰明,似乎身上真有點洪衍武的相關基因。很快他就自學成材,發明了反檢驗的辦法。


  游完泳后他會找到公園澆花引水的水管子,然後底下沖一衝,回到家就什麼印兒也沒有了。


  只可惜,這小子的皮膚日益烏黑髮亮,王蘊琳縱然划不出印兒也覺得有詐。老太太沒了辦法,就難免在洪衍武回來時候跟他念叨念叨。


  說是遷怒於他倒談不上,但把多年的委屈和心裡的擔心都訴說一下,讓兒子明白明白媽的頭髮是怎麼白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熟料這麼一說到管了用了。解鈴還須繫鈴人。又有言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小妖兒哪兒能比得上老鬼法力高強啊?

  洪衍武不忍媽為難就出了個高招。他讓母親臨午睡前,用她的人名章蓋在洪鈞的身上,然後放他出去跑,就再不用擔心下水了。


  這下真把洪鈞給整住了,連著好幾天,這小子身上都是紅章累累的「王蘊琳」仨字,慘不忍睹。而且就像鎮妖的箴言寫在了妖怪的身上,讓他服服帖帖再不敢造次。


  可這樣一來,這小子作入水蛟龍的美夢徹底斷送,也記恨上洪衍武了。從此見面不叫,扭臉不看,完全當他是空氣了。


  洪衍武又送玩的,又送吃的,也不管用。最後搞明白了緣故,不得不開出每周至少帶他去游一次泳,游完冷飲、冰棍伺候的條件,才算哄得這小子回心轉意。


  但自此,就算是多添了個小尾巴,得額外關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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