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原則與良知
自從那天去路胡同楊的家裏後,莫逍遙跟這個固執的小警察沒少在一起。
雖然他算是答應了莫逍遙的幫助,可是還是有些猶豫的。畢竟莫逍遙要他做的事情,打破了他一直堅守的原則。都是遊走警隊紀律邊緣的行為,他迷茫不知是對是錯。
而莫逍遙需要的是他的信任,堅定不移的態度。這樣用人不是他的態度,所以他要改變一下胡同楊。
想要打破胡同楊的固執,隻能讓他看清更多的事實,這個世界黑與白分的沒那麽清楚。
還有就是胡同楊的伸手,雖然對於普通人而言已經不錯了。可是在莫逍遙看來,還是遠遠不夠的。不過他身體的底子很好,隻要稍加訓練絕對不會太差。
這天莫逍遙帶他剛剛訓練完,兩人就坐在離他家不遠的地攤吃早餐。
隻是這破敗的地方,顯然環境十分的差。因為是夏天的緣故,不知道那個地方總傳出陣陣惡臭。隻是來往的行人似乎習慣了,卻沒有太在意的。
“莫先生讓您來這種地方吃東西,實在有些不好意思!”胡同楊有點不好意思道。
莫逍遙是神秘身份地位,他雖然不是太過清楚。但是知道人家要錢財有錢財要能力有能力,可是卻甘願跟他來這種地方吃早餐,讓胡同楊不禁感動還有些慚愧。而且這幾天相處先來,他也發現這個神秘的莫先生,雖然外麵冷漠對人卻是極好的。
這樣一個對自己有恩又不擺架子的人,胡同楊打心底是認可的。
“嗬嗬.……以前比這種環境差的地方吃東西都多的是!”莫逍遙絲毫不在意道。
“可是那是以前狀況不好沒辦法,現在您的經濟條件每天五星級酒店都不是問題。莫先生是個辦大事的人,就算生活好了也不忘本。”胡同楊搖搖頭辯解了一句。
不過莫逍遙沒有繼續探討這個問題,畢竟每個人對生活理解和態度是不一樣的。
這小攤的環境也許並不好,可是東西實惠有能吃飽。最重要的是味道還不錯,為什麽這就不能是一眾美好呢。莫逍遙一點沒有覺得,在這地坐著矮凳子吃東西有**份。
而且這裏的每一個人雖然經濟不一定很好,可是卻有著他們奮鬥希望的目標。
他們隻是想靠自己的雙手,卻爭取更多更好的生活。這種最質樸的生活態度,才是這裏最珍貴和美好的。
兩人的早餐正吃著,巷子裏就進來了一群帶著工程頭盔的人。
其中一個帶頭的喊道“你們這些怎麽搞的,搬遷通知不是早就下來了。我們這都來了第幾次了,你們怎麽都還不搬!”
“這位大哥你看我們能搬哪去,我們一家人就靠這小攤子生活。這說搬就讓我們搬走,我們的生活來源可就斷了。在容我們幾天吧,找到何時的地方我們立馬搬!”
小店的老板是個粗矮的中年,生活給他的壓力讓他已經滿臉的皺紋。
他不停的懇求著那些人給他留些時間,可是那個帶頭的人顯然失去了耐心。不停的推著小攤老板的胸口,完全不顧一旁還有孩子看著。
“最後給你一個小時收拾東西,再不搬我們就強拆了!”那領頭的最後怒哼道。
而且小攤老板被他一推倒在了地上,雙眼無神的看著自己的小攤。
這裏要修一條主幹道,而小攤的板房顯然有些礙事了。何況這本就是違規建築,那個來拆遷的已經算是態度不錯了。可是那小攤老板的就這點生路,一旦拆了他可真就沒經濟來源了。所以說雙方也許都沒有錯,隻能說這世道太逼人。
小攤老板倒地的那一刻,胡同楊有些坐不住了想要上前理論。
可是似乎也明白那拆遷隊長沒有錯,所以一貫的原則讓他覺得不應該管。這小攤老板的攤子本來就是違規的。所以按照他那套原則推論,最可憐的小攤老板才是有錯的一方。
“嗬嗬.……是不是覺得很矛盾?”莫逍遙看著他臉上隱情不變的神色問道。
“唉,我也說不出來卻覺得哪裏有矛盾,這個世界真的是所有事情,都能夠按照章程按照規定去做的嗎?”胡同楊平生第一次對自己堅守的原則動搖了。
就算前幾天他答應莫逍遙的時候,他還覺得自己的原則是對的。
“你自己體悟一下,這個世界的是非對錯是絕對的嗎?”莫逍不解答反而問了一句。
對於這樣的事情別人講了沒太多用處,隻能夠讓他自己想明白。不然就算這一輩子,他也隻能活在牛角尖裏。
“莫先生一定要在這裏吃早餐,就是讓我看到這些吧?”胡同楊歎息的道。
此時他對莫逍遙的觀察能力,也不得不佩服一下。特意來這裏吃早餐,恐怕也是為了讓自己看到這一幕。同樣他也明白自己內心,確實也有了很大的改觀。以往固守的原則和態度,也許真的隻是一個可笑的錯誤。
“不要想的太多人隻要無愧於心就好!”莫逍遙拍了拍胡同楊的肩膀就起身結賬了。
胡同楊沒有跟上去,隻是呆呆的念叨“良知嗎?難道良知要大於法律?”他這是自己問自己,沒有人可以給他一個答案。
本來胡同楊以為莫逍遙會出手管這件事,可是卻沒想到他就這樣走了。
也許有人說莫逍遙這樣很冷漠,但是這個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既然沒有對與錯那就知道能靠自己爭取,別的幫助隻是一眾可憐。如果一個人總是祈求別人的可憐,自己卻沒有爭取的勇氣,那也隻能是可悲的人生。
這個早上是胡同楊這麽多年來,最難忘最特別的一個早上。
一頓早飯的功夫讓他明白了很多事情,這個世界很殘酷隻有爭取才能生存。
以往他總是覺得自己在伸張正義,卻固執的堅守自己的原則。以至於到現在梁輝和張督還逍遙自在,而他隻能望著對方仇恨的看一眼而已。
胡同楊該開始覺得手段並不重要,因為原則和良知他選擇的是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