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
能想象嗎?我高一的時候喜歡留一個厚重的劉海,背一個不適合自己的大書包,沒有像其他女孩子一樣將寬大的校褲改的修身,校服卻剛剛好。在書包里裝幾本我喜歡的書籍,或郭敬明的散文、或安妮的隨筆、或韓寒桀驁的青春、大冰與眾不同的江湖。我喜歡看這些東西,不清楚是不是愛好,於當時的我而言我確實沒有事情可做,不喜歡學習,偏愛提筆寫字。
我喜歡晴天,因為冷天很冷,我不抗凍。滑稽嗎?我以前幾乎將自己的生活費拿去買喜歡的書,沒有過冬天的自覺,更好笑的是我以為冬天本該那個溫度。高一的時候的冬天是我最難熬的一個,滿手滿腳的凍瘡,肥大的藏在鞋裡和袖子里,那年冬天我沒有買棉服、棉鞋、保暖衣,唯一的溫暖便是那套學校買的冬裝,到底是學校定製的,抗凍能力也就那樣。我在又一個捂在被窩寫字的凌晨鄭重的寫下這段文字「我在也不會討厭夏天,哪怕把我熱死」。又滑稽又可憐。我也確實說到做到,我珍惜每一個晴天的日子。不喜歡每一個陰雨天的日子,陰天的壞心情在我這裡得到充分的證明,寫不出溫暖的句子、捂不熱涼涼的被窩,大火也烤不化的難過。
我會在晴天想象下一個回家的日子,仍然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假期,出了校門剛好等到去車站的公交車、一路暢通無阻的抵達車站、回家的那趟車剛好停在那個熟悉的地方、慶幸的找到一個前排的位置。我的心情一直很好。我喜歡在冬天來之不易的十六度天裹一件棉衣坐在太陽底下睡覺,冷風吹過來我不冷,陽光灑下來我不嫌熱。偶爾戴上耳機循環二三遍常聽的苦情歌,寫幾個溫暖的句子,這是我以為的舒適和愜意。
我喜歡將洗的發白的校服拿到宿舍門口的石榴樹上去曬,說來矯情,我覺得陽光的味道好聞極了。我喜歡坐在石榴樹下的大台階上晃著腿等日落,看傍晚黃昏底下剛放學吃好飯的學生,臉上的各色魘足氣。對面男生宿舍的宿管大叔指尖撣落的煙灰落在我晃晃悠悠的腳邊,打好熱水回宿舍的女孩子匆匆忙忙的從我旁邊走過,不知道是誰和誰的青春,從我前面路過,從后操場的方向走去,可能借著飯後百步走的借口去后操場逛兩圈,偶遇一下裝在心裡的少年。我慢悠悠的把叼在嘴裡的小草拿在手裡把玩,不在意的笑笑。看,陽光本就很暖,我笑起來還是那麼好看。可能晴天承載了我所有的好心情,還有他們的浪漫愛情。廣播適時的響起,我悠悠的往教室的方向走去,嘴角不斷上揚,啊!想起了什麼。教室提著水桶追逐打鬧的少年,姊妹話一大堆的姑娘,坐在窗邊睡得頭髮上翹的男孩。嗯,我身上殘留著淡淡的肥皂水的香味,我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