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番外(冥婚)
冥婚是什麽意思?冥婚又稱陰婚或鬼婚,是為死人找配偶。
??陰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延續各朝各代,傳承至今。
??更令人震驚的是,如今還有團夥倒賣女屍配陰婚牟利,連下葬三個多月的女屍都不放過。
??據傳,女屍越新鮮越值錢,這些真是為了錢什麽都敢幹,屍體也敢偷。
??實際上,鬼並不是真實存在的,人死後就真的什麽都沒了,冥婚隻是封建迷信思想的殘留,對此我們應該大力打擊。
??為什麽要配冥婚?
??這與中國傳統的封建思想有關。
??老人們認為如果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
??必須替他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將他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並骨合葬。
??否則他們的鬼魂就會出來作祟,使家宅不安。
??舊時人們普遍迷信於所謂墳地風水。
??認為祖墳上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
??這與就促使了一些貴族或富戶竭力舉辦這種冥婚。
??當然這都是活著的人為了給自己個心理安慰所做的折騰。
??曆史冥婚事件盤點。
??冥婚習俗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大漢以前就有了,延續各朝各代,傳承至今。
??下麵我們來看看曆史上一些知名的冥婚事件。
??曹操為曹衝操辦冥婚
??曆史上比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為其早死的兒子曹衝操辦的。
??據《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記載,曹操之子曹衝“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親為請命。及亡,哀甚。
??文帝寬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則流涕,為聘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綬,命宛侯據子琮奉衝後。”這裏,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給曹衝配了冥婚。
??冥婚在唐代廣泛存在。
??唐朝時,冥婚也廣泛存在。
??《廣異誌》記載,有個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趕集從李氏莊門前經過。
??遠遠看見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女孩也看見了他。
??兩人有意,女孩便讓婢女傳話給王乙,讓他晚上到莊上借宿。
??兩人半夜相見,一番纏綿之後,女孩忽然覺得病了,有點心不在焉。
??王乙問是怎麽了,原來女孩是翻牆來幽會的,翻牆時腳讓牆角的爬齒刺破了,疼痛難忍。
??女孩臨走時說,“看來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對我有情,將來再經過時到我墳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靈魂。”後王乙當官東歸,經過李氏莊時,聽說女孩真的死了。
??於是私下與當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傷心不已。
??不一會兒,那女孩竟然從墓裏出來了,這時王乙倒地猝死。
??婢女見到王乙的靈魂已與女孩攜手進入了墳內,於是兩家結為冥婚。
??南宋妻子為阻止陰婚而自殺。
???
??《元史·烈女傳一》記載,時有東平須城女子楊氏,以孝順聞名,丈夫郭三去當兵後,她留下來悉心服侍公婆。
??至元六年,郭三戰死疆場。
??楊母強行逼閨女改嫁,她流淚發誓不從。
??丈夫屍骨被送回鄉後,公公考慮到兒媳婦年紀輕輕的,將來必定改嫁,這樣兒子在陰間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給兒子找一個已死去女子合葬,給他辦陰親。
??楊氏聽說後,更加悲傷,絕食五天,最後上吊死了,得以與丈夫合葬。
??可見,冥婚在元代民間的影響。
??網上曾經流程這一張非常有名的陰魂照片,中國國家地理雜誌曾將此照片設為封麵。
??經證實上圖照片拍攝於1930-1933左右的廣東。
??照片中左邊的女子出生在一個大戶人家獨女,男子是當地一有名帥哥,但家景不太好,富家小姐不幸早逝,亡去約十日後經媒婆說媒,此男倒插門至女家繼承家產。
??由此可見冥婚這種封建禮俗在民國時期依然盛行。
??壯族冥婚習俗。
??如今的桂西的馬山、上林一帶依然留下冥婚惡俗。
??《嶺表紀蠻》曾有記載:“隆山(今馬山)土俗,子死後,家若不安,即擇一年齡相當的女屍,與之合葬,謂子得偶,不再為祟於家庭。斯時,親朋必賀。男女兩家亦各以姻誼關係,聯為戚好。如此者,謂之‘冥婚’。”
??先如今更有新聞爆料,有盜墓團夥專倒賣女屍。
??據媒體報道,山東公安機關偵破了一起盜賣女屍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挖出一具下葬三個月的女屍,以1萬8的價格賣給專配陰婚的人。
??而配陰婚的再以3萬餘元的價格將女屍賣給“老光棍”。
??王某交代,女屍有血有肉越新鮮越值錢。
???
??近年來因為配陰婚引發的刑事案件、民事糾紛,的案件導報也不少。
??配陰婚這一古老陋習並沒有隨著時代進步而減少,反倒因為經濟發展而增多,且受利益驅動,出現了這也專業倒賣女屍配陰婚牟利的不法之徒。
??好在現代推行的火化習俗。
??相信“陰婚”陋俗,遲早會被斬斷,毛之不存,皮將焉附,其背後利益鏈條也將不複存在。
??本書由於劇情需要,對冥婚保持中立態度,不褒不貶。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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