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求敗者
天鷹國,榮耀戰魂格鬥館,一個身高兩米八,渾身肌肉,頭戴鐵麵罩,身上隻穿著一條內褲的怪(bian)人(tai)傲然屹立在擂台上,他的目光十分有壓迫力,很輕易的營造出了一股(zhe)強(xue)者(jia)的威嚴。
他的每一塊肌肉都蘊含著無窮的力量,一頭狂亂金發隨意的披在身後,覆蓋了整個麵部的鐵麵罩造型十分凶戾,露出的藍眼睛隱約射出紅光,配合著那高大健美到不合常理的身姿,很難說他究竟是人還是真正的怪物。
他是橫行於天鷹國格鬥場的無敵摔跤王,他也是被奉為陸上最強生物、一拳一個嚶嚶怪的超級人類,無窮無盡的力量是他的長槍,快如閃電的迅捷是他的駿馬,一身傲視群雄的技藝是他的王座,最強之名是他的冠冕,無數次的勝利化作他的榮耀,失敗者的血淚成就他的勇武,他就是男人中的男人,天神般的勇者,惡魔般的鬥士,自由意誌的化身,民主的代表,男魂的持有者,不敗的王,比利·海靈頓!
此時的比利王傲立於擂台上,在圍觀者的歡呼聲中,來自場館頂部的金色燈光灑落在他身上,映射的他宛如神明降世。而這個神明卻無心理會那些凡人們的歡呼,他的眼睛一直注視著那個,從入口處一步步走來的挑戰者。
“他就是那個挑戰者?”
王皺了皺眉,開始了一波哲學分析。
十二小時前,他收到了一封神秘來信,信上用中文寫著“久聞公之大名……”不拉不拉一大堆,大概就是寫信的人聽說他很厲害,所以要挑戰他,時間定在十二小時後,到時無論比利王在哪裏,寫信者都會找到他,然後直接開始決鬥。
神奇的是他一個隻會牛文的天鷹國人竟然能直接看懂這封信,而且他看完這封信後,冥冥中有種預感,那就是——
信上寫的一定是真的,這個寫信者一定會找到他,然後與他戰鬥!
比利自認為他已經強的不像人類,自從兩年前的那次日全食後,他的靈活性和反應能力就在不斷提高,身體越來越大,力量越來越強,就連格鬥技♂術都越來越好,現在的他甚至可以生撕虎豹,早就找不到可堪一戰的對手了,事實上,從幾個月前開始,他就沒上過一次擂台——當所有對手都無法接住比利王一拳,那麽這種決鬥就不成立了。
然而這一次不同了,比利王隻是看著這信上隱約透露出的刺目的、灼熱的戰意,品味著那字裏行間充斥著的無敵的寂寞,就可以知道,這個寫信的人絕對是個強者,一個能與他奮力廝殺,甚至比他更強的強者。
比利王的身體微微顫抖著,他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高手!
這實在是……實在是太棒了!
一個對手,正是王所需要的!
而這個人與他之間的戰鬥,必是一場值得被銘記的偉大戰鬥!
如此激戰,怎能沒有觀眾,因此,比利王聯係了自己的經紀人,騰出了一座擂台,同時緊急通知王的擁護者們前來觀戰。
就這樣,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就在約定的十二小時過去之後,他果然來了。
人群中突然冒出了一個光頭,不知為何,他沒有五官,除此之外,他的身材十分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走路姿勢也很正常,如果忽視了他那張不同尋常的臉和亮度極高的光頭,完全就是個路人。
然而,就在他一步步接近擂台的同時,其散發出的氣勢也忽然高漲起來,從一個人畜無害的普通路人變成了令人不敢直視的絕世強者。
“好強的氣勢,寫信的人就是你嗎?很好,我興奮起來了……果然,果然不愧是我期待的對手!”
就在這時,比利王的皮膚變為赤紅色,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王興♂奮起來的標誌,自從一年前vandarkholme敗於王的奧義asswe之後,王就失去了所有能與他一戰的對手,之後的決鬥也都像過家家一樣,他再也沒有如此興奮過……
而今天,必是一場龍爭虎鬥!
“吾名,比利·海靈頓,天鷹國最強格鬥家,來自遠方的強者,請說出你的名字。”變身後的比利王壓抑著自己沸騰的熱血,向著來者問道。
“我的名字……”無麵之人暫時停下了腳步,隨後一字一頓的說道:
“我的一生,一心渴望最強的對手,曆經無數次戰鬥,遊蕩於生死之間,勝利的榮耀無法滿足不盡的寂寞,對失敗的渴望灼燒我的靈魂,我早已忘記了自己的名字,你可以叫我,求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