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藥騙> 第一百十四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八】

第一百十四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八】

  如果沒有李鬆石,就是林貴生本事再大,那李汝南就翻不了案子了。


  ??就好像再拿前麵提到的叔侄QJ殺人案,為什麽當時專案組認定就是他們兩個?而且直到已經翻案了,采訪當時專案組主要負責人,依然堅持自己沒錯,是他們認罪了。


  ??注意哦 其中一個細節,就是在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真凶還是被抓住的前提下因為其它案子,但是是否被槍決?就不知道了。報道裏沒說。而側重說冤案的事情。


  ??單純從推理的角度,我告訴你們幾點最可能和最不可能的事情在裏麵。


  ??第一點,報道裏其實並沒有提到,注意哦,我說的不是受害人被XQ時,犯罪人留在的痕跡,而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東西,指紋。為什麽要說指紋呢?這個指紋看似最正常,恰恰是我要說的最最關鍵的點。知道為什麽嗎?因為兩點。一點是罪犯留在受害人身上有指紋,但是被專案組直接忽略掉,而更關注的是就是抓住的叔侄倆,可能兩個人都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了指紋。知道叔侄倆為什麽會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指紋嗎?這就是第二點,專案組主審人是辦公族,長期脫離社會,和社會脫節。知道脫離在哪裏嗎?那就是案件當中的所謂的作案工具,運輸工具,長途車。注意,這裏我特意說這個事情。現在的人因為電視,網絡,電台,報紙等等等等,能接觸到的知識麵多了。而如果是常常在外麵跑的人,就比較了解。案件當中的長途車,即使沒有曝光照片,那麽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不可能是1噸2噸的那種小箱式,欄板運輸車,而絕對是五噸以上,甚至十噸,十幾噸,或者噸位更重的半掛,集裝箱,大拖車之類的。重點不在噸位,而在於駕駛室的高度,基本要在四米左右,或者超過五米的那種。知道為什麽我要特意說這個嗎?就是因為這樣 ,那麽受害人,具體沒說,或者我忘記了,但是絕對不是一米七以上的大個子女性,而是一米五,一米六左右,相對矮小的女性。那麽高的駕駛室,她上不去。那麽叔叔或者侄子,就可能伸手拉他一把。甚至可能一個人還要下來抱著她,或者舉起她之類,她才能上車。知道為什麽我特意要說這個嗎?這個可能就是叔叔侄子說的那樣。但是目擊證人或者舉報人說的就好像是劫持了該女性強行抱上了車,然後開走了。或者還有可能在路上行駛的時候,過往司機看到受害人神S緊張,很害怕是不是被人綁架了?劫持了?對吧?這些都沒有曝光。也就是這點被嚴重忽視了。


  ??第二點,也就是我要說的最可能和最不可能,其實在這個案子裏可以說體現得淋漓盡致的。知道為什麽嗎?備注:這個案子有些年頭了。也就是不像現在車載GPS,衛星定位,天網,交通攝像頭可以說主幹道等等到處都是。當時那個年代,還沒有,或者不夠完善。什麽是最可能呢?就是專案組,當然了,迫於破案期限壓力,所以就近原則。受害人上過車,車上有受害人的一些遺留物,毛發,指紋,還有可能是否發生過什麽?報道裏沒有說,也不想做推測。主要就是第一點,嫌疑人留在受害人身上的指紋。不是強迫?不是劫持?不是QJ又是什麽?要不然怎麽會有指紋,對吧?這是習慣性邏輯。我猜想,主審,主抓人員,根本就沒有去看過所謂涉事車輛。完全是技偵,法醫提供的證據。而且當時的年代,DNA技術沒有普及,但是有一點,哪怕是那個時候,也就是嫌疑人,或者罪犯留在受害人身上的毛發,體液等等吧,就能推斷出嫌疑人,罪犯的血型,尤其是留在受害人身上的體液。而恰好,巧合因素,血型,三個人,恰恰一致。這也是指紋+血型一致,鎖定了叔侄就是罪犯,還有旁證說受害人被劫持,那麽其它的因素都被忽略了。


  ??但是,這又是可以說,最致命的錯誤。什麽錯誤?那就是犯罪推斷假定論。


  ??我要說三點。


  ??第一點,這個案子被認定為QJ殺人案件有錯嗎?當然完全符合QJ殺人案所有特征,對吧?不過,是不是一個方向性大錯誤。這是不是得找有QJ,X前科,或者還要加上無業遊民,或者還有好賭博,PC人員這一類型?而同樣沒有曝光的事情是,叔叔侄子似乎並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這方麵的記錄。那麽臨時起意,殺人?如果是臨時的,是不是有一個至關重要的點,就是QJ發生在哪裏?是在那輛長途車上嗎?如果是,那麽再怎麽擦拭,總有可能留下點痕跡,對吧?而更為關鍵的是,如果是在車上,那麽是不是要停車,找一個偏僻的地點?這一停車,要實施犯罪,受害人是不是得呼救?附近就沒有過路司機聽到?或者村民聽到?

  ??第二點,曝光的殺人第一案發地點在哪裏?注意哦,報道裏說是叔侄倆把受害人放在下車的地點,就是最後被殺害的地點附近。那是不是違反常識?別忘了,QJ,殺人,又有長途車,怎麽得開上個幾百公裏,至少一百公裏再拋屍,埋屍比較合理吧?所以,這是不是也是致命性判斷錯誤?

  ??第三點,也是最關鍵的點。都發生了QJ殺人案件了,叔侄兩個人不是逃跑,逃到幾百公裏,甚至上千公裏以外去,而是繼續在家鄉附近接單跑車?沒有任何異常?沒有任何恐慌?你覺得正常嗎?就是一個慣犯都不可能,對吧?何況還是警察認定的第一次殺人案呢?

  ??所以,這很成問題。


  ??而且就好像多年以後,上訴成功了,翻案了。那個當年抓住案子的警官,一口咬定有證據,依然堅持他們認罪了,自己沒錯。


  ??李汝南,也是這樣,所有證據對他不L。


  書屋小說首發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