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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賊王傳奇【十四】

  小河莊的案子,是襲警案。


  案件定性沒有問題。


  不過,案件,凶手,成謎。


  汪美萍是凶手嗎?

  這裏,就有幾個問題。


  第一,那把在王美萍手裏的刀?匕首?水果刀?跟刺死指導員, 刺傷【重傷】所長,或者劃傷警員等等,凶器,傷口吻合。


  第二,凶器上的血,卻不是人血。


  第三,王美萍身上的血也不是人血,指導員,所長,警員們都不吻合。


  第四,經法醫檢測,凶器上的,王美萍手上,身上都貌似符合刺引發的噴濺血跡,不過,結果卻是豬血,雞鴨血。而且小河莊派出所附近就有農貿市場,有宰殺活禽,宰殺豬羊等等。


  第五,這起案件可不是李國強幹的。他還在看守所裏羈押呢。


  第六,那個眼鏡男,蘇平?更加不是。他隻是犯了很多流氓案。流氓案件的受害對象並不是人,而是女人的衣物,內衣褲,特殊用品等等。


  這起案件,最後怎麽,不能叫定性吧?性質是襲警案件,主要是抓凶手和善後,處罰的事情。


  如果不是有巡查組在,這個事情,可真說不好了。


  汪美萍未必會被判死刑,畢竟,這個女人剛剛立功,跟警察無仇。而且她沒有這個能力,在,或者即使在混L狀態下,能那麽熟練殺人,而且動作之快,絕對是一個老手幹的。


  這個老手,有可能是報複,有可能是被收買了,就是別人要報複警察,而且針對性很強。顯然就是針對小河莊 派出所動手的。


  小河莊派出所,或者整個地區,林花分局不是不清楚。


  本身,那裏就屬於地段複雜,人員複雜,兩牢分子,失足女子,小偷,宗族矛盾,幫派矛盾,還牽涉到跨省交界的問題等等。


  不過,的確,分局也聽到過一些傳聞,就是對小河莊派出所警務人員不L的傳聞。意思就是他們收了什麽人的錢,然後沒擺平。或者幫了某些人,引起了別的人的不滿。


  分局曾經暗示,或者明著戒勉過他們,問他們有沒有收H錢,有沒有違紀的事情?

  他們說絕對沒有,吃過飯,喝過酒是有的。這收錢的事情,絕對沒有。


  這群眾上訪,那不是針對派出所一家,也包括群眾說有那種H社會,把頭【霸頭】之類,還有雜七雜八的很多事情。


  這有些事情,也不是派出所,分局能處理得了的。


  所以不僅小河莊派出所被動,林花分局也被動。


  市局都被省廳點過名的。


  派出所那點警力哪夠啊,就是分局全部出動也不行。後來市局,還請了武警,清理過一次,幾次。算是抓了一些人。就一些有前科的吧。


  就算是把那些人給抓了,趕走了。


  實際問題,根本性矛盾,並沒有解決。


  過了一階段,又死灰複燃了。


  所以,就變成了,冒頭了,打一次。緩緩,又出來了。


  最後,當場抓住的一些人,當然肯定有,有前科的,或者嫌疑對象的,被判了好幾年,凶手還在繼續追蹤當中。他們要是死死咬住不鬆口,沒看見,不知道。我們打群架,我們有錯,我們有罪。


  那畢竟打架和傷人,死亡是兩碼事。


  就這麽直接把打群架的人全部列為死刑,似乎不太合適。隻要有其中一人動手,刺傷了誰,哪怕是警員的話,那給定性為凶手,或許可以成立。


  不過,畢竟有巡視組在呢。


  王美萍,當然,即使沒有參與打架,當然不是因為手裏有凶器,最後她也被判了幾年,勞教。


  這些當然是不公開的。


  因為巡查組,手裏,或者接到了匿名舉報。


  舉報內容:


  第一,小河莊派出所警務人員受賄,跟H社會人員勾結,欺壓百姓。


  第二,汪美萍,有工作。不過長期混病假,並和社會人員來往,關係混L。


  第三,汪美萍曾經被小河莊派出所處理。後來不知道怎麽犯了一馬。據說汪美萍跟所有警員都有過不可描述的事情。


  第四,汪美萍誣陷他人,就是幫小河莊派出所洗白,也是幫她自己洗白。


  當然,還列舉了很多很多。


  雖然,這件事很混L。


  最後,還是厘清當時現場發生的故事。


  案件並不是發生在小河莊派出所外麵,而是靠近農貿市場。


  據群眾反映,或者那些被抓的人交代。


  事發時,就是因為看到一對夫妻,或者兩對?吵架,然後,不知道怎麽地,就吵架的沒怎麽地呢,有人往看熱鬧的人堆裏扔東西,石子?臭雞蛋?西紅柿?土豆?


  總之是扔東西吧。


  最後,就變成了互相猜忌,然後就變成了打群架了。


  然後不知道是誰去叫了警察,派出所的。


  至於是誰捅人的?真不知道。


  這次的匿名舉報,也查清楚了。來自汪美萍的丈夫,李廣明。經核實,裏麵內容部分不實。比如,汪美萍跟所有警員都有過不可描述的事情。汪美萍誣陷他人,就是幫小河莊派出所洗白,也是幫她自己洗白。這些是猜測。比如小河莊派出所警務人員受賄,跟H社會人員勾結,欺壓百姓。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又有流言蜚語的成分在裏麵。


  李廣民,是不是凶手?是不是有嫌疑?


  他跟汪美萍吵了幾句,不過有人證明,這個男的,太遜了。連個娘們都幹不過。還被那娘們扇了幾巴掌,還是踹了一腳,然後就氣鼓鼓地像走了。


  被抓的也說好像沒看到那個男的在。


  也就是部裏,專案組有一個共識,那就是這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的襲警案。其目的當然是報複。


  畢竟警察進行了幾次清理行動,抓了很多人。


  當然了,警員們在某些事情上處理是有問題的。


  所以,最後是肯定大於否定。勉大於誡。


  所長,指導員是因公受傷,熏製,不過不予公開表彰,冷處理。


  在襲警案件之後,還是同時,蘇平又動了。


  這次,他被逮個正著。


  蘇平,很警惕,進出家附近,都仔細觀察過現場。他好像是無目的地騎著自行車,一會兒到這裏,一會兒又到那裏。又不像二流子那樣。


  不過,最後,還是選定了目標。


  注意,他,不是伸手去拿人家衣服,而是掉在了地上,他去撿起來。不過,不是撿起來,而是又給扔到了別的地方,別人的家裏,院子裏,樓上陽台上?

  扔完之後,快速離開。


  這是耍流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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