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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賊王傳奇【二十】

  那蘇平,是不是跟那種無賴一樣,長期不上班,白拿工資呢?

  並不是的。


  他完全可以天天呆在家裏,到日子去廠裏領工資好了。


  不,他沒有那麽做。


  所以,這也是為什麽警察逮不住蘇平這個流氓犯的真正原因。


  因為你蹲守的時候,外麵沒有發生丟衣物的事情,而蘇平在單位裏。


  就為了一個流氓犯,總不能全市警察別的事情就不用幹了,都來蹲守,連續蹲守,直到把犯人給抓住吧?


  那也不現實的。


  所以,一階段沒什麽事情,警察就得撤掉,然後關注到其它方麵去了。


  而蘇平,又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


  但是,你不能刺激他。一旦刺激了,積壓擠壓到一個點,一個臨界點的時候,那就是一個女人,蘇平上來扇你一巴掌,你還沒地說理去。


  廠裏領導還會說,你自己不好。你幹嘛去惹他呢?


  所以你的打白挨了。


  你還不能打擊報複,或者叫外麵的人在外麵堵住他,揍他一頓。


  那要是這樣的話,你更加倒黴。


  第一,你不可能叫人把他給打死,也不可能給打殘了。


  第二,他,不是,傻子。哪怕你沒出麵,他第二天,或者什麽時候,天天到你家。幹嘛?纏著繃帶,就趕著飯點來吃飯。反正你家有什麽吃的,他都照拿著吃。你還敢再動手打他嗎?居委會?派出所?是不是得調查,找單位?一旦情況一碰,那基本就知道個八九不離十了。那還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說你去惹精神病人幹嘛?還不是你自找的嗎?

  第三,單單是吃飯,吃東西還好說。這要是晚上了,該睡覺了。他老人家就是不動身,你怎麽辦?還讓他跟你家裏睡啊?對吧?


  蘇平,是大多數時間都在單位裏,還照樣幹活。幹活,還沒出錯。


  那這樣的人,誰會說他是罪犯,流氓犯呢,對吧?


  但是,隻要有人議論他,或者看他的眼神不怎麽友好了,那他就可能是犯病了。


  真犯病了,還是假犯病了?

  誰也不知道。


  蘇平,在單位裏敢動手打人,哪怕是女人。


  可是到了外麵,別人,男人,女人說髒話,粗話,罵他,他都不生氣,忍著,走了。


  但是,他卻暗地裏,策劃著一場場報複。


  那,那些女人,怎麽可能想到會是這個人來報複呢?或者怎麽可能想到會是這個人使用這種手段呢?

  所以, 警察抓不到他。


  你就是警察給居委會宣傳,加強防範,那通知下去了,各家總不能不曬衣服被子吧?再說了,人,也是思考的?我家又沒丟東西,那誰誰誰?誰知道是不是得罪了誰,人家故意整你的呢?

  要不然,怎麽我家沒丟東西呢?

  當然了,這話,都得爛在肚子裏。


  所以,多數人,平時該怎麽還得怎麽。居委會,警察說各家當心,小心小偷。那怎麽小心?不用上班,不用做家務?就看著衣物唄?


  那怎麽可能呢?

  再說了,也沒見什麽可疑的人經過啊?


  說不定,就是,嘴欠,得罪了什麽人了。所以,人家就報複你唄。


  有人就是這麽傳的,這麽想的。


  所以,東西還在丟,人,沒有抓到。流言蜚語呢,還在飛唄。


  蘇平作案,那是沒有任何計劃性的。


  就是針對各家,就是得罪過他的。就是事先觀察了解了一下周圍環境,鄰裏關係,聽了一些閑言碎語罷了。


  這怎麽說,更好笑,更像是青春期叛逆期的初中生,高中生,會做出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來的那樣。


  他,並沒有預定目標,或者叫實施犯罪。


  也許今天本來到這個地方地,臨時去了那裏。或者已經想在這裏下手的,因為看到了有人經過,或者又不想犯罪了,就停止了。就是一種非常矛盾的心理。


  所以,其實,不是,經常性犯罪。


  這也是警察蹲守失敗的一個難度和失敗之處。


  因為不像小偷,隻要看到包,看到人多,看到孤身的情況,就可能下手。


  小偷,永遠是想偷,或者計劃偷的過程。


  而蘇平,實際,隻有到了臨街點,精神崩塌的一瞬間,就會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個精明的,高明的罪犯,而且隻要不是現場被抓個現行的話,沒有人證和物證,都無法指證的特殊犯罪。


  你總不能為了這個,提取內衣褲等物品上的指紋吧?

  就算是能提取出來,也比對不出來。


  因為說到底,蘇平不在犯罪檔案裏。


  所以比對不出來。


  而對於這種案子,就跟抓小偷是一個模式,蹲守,監視,發現目標,鎖定目標,在作案的時候,當場抓住。


  警察抓這個流氓犯,就是這個思路。


  不是不對,而是沒有人會想到,還有另外一種不可能犯罪的犯罪存在。還是跟別人不同的犯罪的犯罪。


  你說要是一個精神病人,男人,對女人的東西有興趣,或者做出一些事情,那還能理解。不過,有哪一個精神病人,會把東西給帶走?帶回家?一路給人看到?

  對吧?


  精神病人,根本不會隱藏自己。


  所以,這個案子,絕對不是精神病人,早已成為了定論。隻可能是流氓犯,慣犯,變態流氓犯,有前科人員。


  對於汪美萍,蘇平,卻是一個特例。


  也就是他,要,報複這個壞女人。


  而且,蘇平要報複她,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汪美萍跟單位裏的那些女人,都一樣,或者他,覺得就是同一個人,她們都一樣。壞人,壞女人,瞧不起自己,捉弄自己,侮辱自己。


  而畢竟單位裏的同事,總不能朝自己的同事下手?到她家裏去,偷她們的內衣褲什麽的,然後丟進別人家裏去吧?

  這點上,蘇平,似乎又格外清醒。


  熟人,不能,下手。要不然,沒臉到單位,上班了。


  不過,汪美萍不一樣。


  所以,蘇平,不止一次,拿她的東西,丟進了那警察的家裏。


  當然了,不止這個。


  有的時候,在沒人的情況下,在汪美平家窗戶窗台上,牆根那裏,故意留下幾根煙頭,煙灰。還有煙包裝。


  不過,你別指望能查到什麽。因為他不抽煙。那是他從地上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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