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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舍友相識

  等林思第二次回到寢室,除了一個還沒有報到的,其他人的床鋪都已經收拾好了,隻是人不全在,隻有見過的安先明和一個胖子,每個故事裏必須存在的胖子,隻是這個胖子不小,而且胖的很均勻,很協調,渾身上下沒有一處有那種突兀的感覺,穿著搭配也挺有風格,卻有幾分精致的味道,全然不像是電影裏的憨憨,有著自己的情調,給人感覺很懂生活,很有格調,與此搭配的,是他的冷漠,雖說是室友,卻能感到比陌生人還陌生的感覺,林思覺得在他眼裏,自己就是空氣卻仿佛還帶點殺氣,讓他無視而又時刻警惕著。


  “回來了,叔叔走了吧?”安先明打破的靜默。


  “嗯,是的,剛送上火車”林思笑著回答道。


  “你家哪兒的?我是安徽的”安先明問道

  “我是甘肅的”


  “哇,你們運氣真好我們班一共三個甘肅的男生,全分到我們寢室了”安先明笑著。


  “是嗎?可以可以”林思也笑著,但同時也很吃驚,不是吃驚有三個同鄉,確是吃驚安先明對同學的信息了解的那麽多,而自己卻一無所知,也不知道人家是怎麽知道的。但聽到有兩個自己的老鄉,自己心裏也舒適放鬆了好多,畢竟自己的無畏和豁達多少有點虛,沒有底氣,眼前的一切是那樣的陌生,陌生就代表著神秘,神秘就代表著一無所知,一無所知就代表著敬畏,而敬畏所伴隨的往往就是恐懼。他知道自己不是個會交際的人,而有個老鄉,應該會幫他渡過從陌生到融入環境這個尷尬的時期。


  “學校發的被褥在自己的櫃子裏,櫃子號是自己的床號,你好像是6號,鑰匙在我床底下的抽屜裏,床褥都是沒打開過的新的,你拿出來的時候檢查一下,沒問題就可以鋪了,我有點事先出去一趟了,拜拜”安先明囑咐了一通準備離開了,全然一副萬事通的大哥模樣。


  “拜拜”林思回複著,也不去看自己的床號了,徑直走到抽屜旁去拿鑰匙,在這個陌生的環境裏,他對安先明已經有了一種不知覺的信任。


  他這才又發現,因為寢室是高低床,7個床鋪就意味著有一個床鋪底下是空的,而在這個床鋪下麵是個帶抽屜的精致書桌,看看這個書桌,再看看那張大長桌,林思微微一笑,又是一個必爭之地,別是個隱形炸彈就好,想著便不自主的看了一眼不說話的格調胖,他仿佛依然沒發覺自己存在,林思咧嘴一苦笑,感覺自己好無聊,想那麽多沒用的事,便趕忙去鋪自己的床鋪了,因為還有很多事等他去做,至少今天要把食堂的零時飯卡弄好,不然又要去校外吃,從宿舍到校外可是將近半小時的路程,他可不想走了,這幾天他還是挺乏困的。


  夜幕降臨,本該是風花雪月靈魂出竅的開始時刻,而此刻的校園裏確是反常的寂靜,隻有各個新生寢室的燈亮的通明,可能一是主力軍學長們還沒有報到,二是新生對這高等學府還抱有一顆敬畏之心,還是剛出巢穴的菜鳥,沒見過天有多廣,地有多闊,自然也不敢放肆,偶爾有一兩個牛犢,麵對這死寂的大環境也是沒有牛脾氣,安安靜靜在那兒趴著。


  林思這裏也是一樣,寢室除了一個神秘的舍友至今還沒有報到之外,其他人都在自己的床上躺著玩手機,但在此時此刻,連玩手機這個輕鬆愉悅的時刻也顯得那樣的壓抑,仿佛每個人都很嚴肅,都在看新聞聯播一樣,大氣也不敢多喘一聲,就怕是自己打破了這可怕的寂靜。


  林思也打開著手機,雖然自己喜歡看的是書,可是現在沒有書給他看,而且即使有,他也會有所忌憚,因為現在是大學生了,在他所了解的信息裏,大學生三個字就仿佛隔斷了和書的聯係,大學生就應該逃課,就應該掛科,就應該找妹子。他很怕在大學不再像以前,一個人獨自在那兒看書,最多有人酸溜溜的說你是好學生,愛學習,而大學大家可能就不會那麽委婉,就會覺得你作,不合群而漸漸冷落自己,把自己真的變成一個空氣人,在這陌生的地方,他可不想真的變成一個空氣人,雖然他也喜歡安靜,但他的內心還沒有強大到百年孤獨的境界。所以,此時此刻他很想快速的融入這新的集體,新的環境,新的世界。在這真正的自由開始的時刻,他多想一把抱住這個陌生而新奇的世界,以滿足他無窮的好奇與渴望,然而現實是很冷漠的,世界對他是那樣的不痛不癢,讓他無所是從,哪怕他想主動,也是老虎吃天,沒處下爪的感覺。所以他也打開著手機,雖然他不知道看什麽,隻是一遍遍刷新著qq的消息欄,不知道可以和誰聊聊天。不是沒有好友,隻是想想一路同行的王文旭,他不知道這些往日的同學好友到底變了多少,他隻知道自己仿佛是時間的棄兒,除了年齡,一點沒變。此刻的手機於別人可能是放鬆,撩妹,了解世界的神器,但對林思而言,除了緩解尷尬,沒有多大的用處,甚至讓他的內心更加尷尬。


  “我們寢室的來的差不多了,大家相互認識一下吧”還是安先明先開口了。


  “我叫安先明,安徽人”依舊那樣簡潔幹練。


  “我叫朱江河,河南人”讓林思吃驚的是接著開口的居然是格調胖,林思聽這名字,心裏一笑,這格調胖還挺謙虛,按照他的形體,他應該叫朱海洋。


  “我叫帥挺,我也是河南人”接著林思下鋪的人說話了,林思對這個人也是印象比較深刻的,他姓帥,但和帥沒關係,體型也很中庸,渾身上下就一個詞,標準,砸到人群裏一拉能拉一堆的那種,而讓林思印象深刻的是他浮誇的“演技”,他雖然行為談吐大大咧咧,豪氣幹雲,然而臉上卻一直紅的像小姑娘,雖然極力想表現的自己很粗獷,大氣,但大家誰都看得出來他實際的靦腆和羞澀,這種靦腆和羞澀不分男生女生,可能男生會比女生詮釋的更加完美。他所表演的一切就是四個字“欲蓋彌彰”,林思也明白,此刻的帥挺就是內心深處的自己,隻是他的演技比帥挺要高明很多,同樣是掩飾,帥挺選擇了粗獷,大氣,而林思卻選擇了神秘,因為粗獷太難演,演不好就是現在的帥挺,但帥挺還有一個能力就是自嘲和自黑,這個很有特色,但林思做不到,而神秘就好演多了,少說話或者不說話就行了,不做一點多餘的事和動作,別人就沒法去真真正正的識透你,識不透自然就會對你抱有一絲敬畏,“敬畏”這個詞是林思麵對一切陌生的法寶,百試不爽。而林思也對帥挺這個和自己一樣在“裝逼”的憨憨有了種親切感,一是他們在內心深處是一樣的狀態,二是雖然“裝逼”失敗,卻也說明他是個簡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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